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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年龄在16周岁(含)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经保险人同意,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残疾、烧伤或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烧伤或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下列范围内协商确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必选项)
(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可选项)
(三)意外伤害烧伤保险(可选项)
(四)意外伤害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可选项)
其中,投保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后方可投保意外伤害残疾保险、意外伤害烧伤保险、意外伤害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意外伤害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的给付总额以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条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或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所有保险责任终止。贾怎么读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款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第七条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称《给付表1》)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给付表1》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仍未结束的,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给付表1》所列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1》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本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或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对应于《给付表1》所列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小炒河虾(三)保险人所负给付残疾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累
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所有保险责任终止。
第八条 意外伤害烧伤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称:《给付表2》)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给付表2》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梦见鱼 周公解梦
(一)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残疾和骨折或关节脱位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烧伤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和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所有保险责任终止。
第九条 意外伤害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称《给付表3》)所列骨折、关节脱位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给付表3》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骨折或关节脱位、烧伤和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二)除椎骨骨折外,《给付表3》中所列骨折均指开放性骨折,如为闭合性骨折并住院施行切开复位手术,保险人按《给付表3》中该骨折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75%的比例给付;如为闭合性骨折住院但未施行切开复位手术,则按《给付表3》中该骨折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25%的比例给付;如为闭合性骨折门诊,则按《给付表3》中该骨折对应给付比例乘以10%的比例给付。
(三)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给付表3》中所列骨折、关节脱位一项以上者,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不同骨折、关节脱位属于同一项目时,保险人仅给付一项
保险金;若骨折、关节脱位所属项目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等级的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
(四)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骨折、关节脱位合并前次骨折、关节脱位可领较严重等级的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者,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或扣除原有骨折、关节脱位对应于《给付表3》所列项目的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
(五)保险人所负给付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险金的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所有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十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伤、骨折、关节脱位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殴斗、自杀、故意自伤或故意暴露于危险状态中(不包括见义勇为的情形);
(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五)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但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或分娩不在此限;
(六)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七)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八)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
(九)被保险人进行专业体育训练活动;
(十)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带月字的成语第十一条 下列任一情形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身故、残疾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教师节绘画图片大全简单漂亮(一)被保险人精神失常或精神错乱;
(二)被保险人受酒精、、管制药品的影响;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四)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小母牛坐飞机是啥意思第十二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情形。
保险金额
第十三条 本保险合同对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注明。
保险期间
第十四条 本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
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本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六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七条 保险人依据第二十二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八条 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七条的约定,认为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保险金申请人补充提供。
第十九条 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申请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保险金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保险金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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