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
岳阳楼记翻译【公布日期】2010.12.16
【字 号】温政办[2010]150号
【施行日期】2010.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温政办〔2010〕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温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规范气象灾害应急防御体系,全面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综合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气象灾害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平安温州”、“和谐温州”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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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本市管辖的海域范围内台风、暴雨、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行车记录仪什么牌子质量好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
地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小学四年级语文上册教学计划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设立温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温州军分区及市武警支队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应急办、温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温州海事局、温州电力局、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供销社、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广电总台
、电信温州分公司、移动温州分公司、联通温州分公司以及温州永强机场、市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为成员单位。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配合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在气象灾害发生前为预防应急阶段,重点做好居民疏散、设施加固、采取预防性措施等工作;气象灾害发生后为救灾应急阶段,重点做好灾民救助、伤员救治、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社会生活秩序等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办:负责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市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军队、武警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办文办会等工作。
  温州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温州境内遂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
  市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力量的抢险救灾行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保卫重要目标。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市发改委:协调安排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规划计划与建设。
  市经贸委: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财政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救灾补助。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测、预警信号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信息,为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区现场气象保障服务;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增雨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旱工作;负责水文监测、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水资源的调配。
  市农业局:负责部署和指导农业生产各项防御气象灾害工作;负责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市林业局:负责部署和指导林业各项防御气象灾害及森林防火工作,帮助、指导林农灾后恢复重建。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新教师个人总结  市交通局:负责维持公共交通和检查车船的防避工作;负责抢修损毁道路和调度抢险救灾车船运送抢险物资。
  市住建委: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防御气象灾害的监督管理,保障市政道路畅通,以及受损供气供水管网的抢修;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名胜区防御气象灾害的监督管理;负责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指导。
绿环保手抄报内容资料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企业、A级旅游景点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防护和旅游团队人员撤离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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