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1.02.24
∙【字 号】
∙【施行日期】2011.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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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区、市、县发改局(物价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缓解贵阳市城区交通拥堵现象,利用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行为,2009年3月我局调整了贵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试行情况和目前贵阳市城区道路交通状况,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贵阳市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本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遵循“中心区高于郊区、一环内商业区高于非商业区、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核定。
二、占道临时停放机动车车型分为小型车和中大型车。12座(含12座)以下小客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
三、本市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区域以贵阳市三条环线划分
“一环”是指由北京路、枣山路、浣纱路、解放路、市南路、宝山路等道路合围成的区域(含以上道路),其中由富水路、陕西路、黔灵东路、黔灵西路、合路、公园路、都市
路、博爱路、遵义路、中华南路等道路围合成的区域为商业繁华区域;
“二环”是指由北二环、甲秀北路、甲秀中路、甲秀南路、西南环线(南二环)、东二环等道路合围成的区域(含以上道路);
“三环”是指环城高速路合围成的区域以及新添寨片区的航天大道、龙广路、新添大道、高新路、水东路等道路合围成的区域(含以上道路)。
四、中心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路段 | 时段 | 车 型 | 收费标准 |
一环路段商业繁华区域以内临时占道停车点 | 7:00-22:00 | 小型车 | 首个半小时2元/辆,第二个半小时起3元/辆.半小时 |
22:00-7:00 | 小型车 | 5元/辆.次 | |
一环路段其他区域以内临时占道停车点 乔家的儿女一成的婚姻 | 7:00-22:00 | 小型车 | 二建证考试需要什么条件 2元/辆.半小时 |
22:00-7:00 | 小型车 | 5元/辆.次 | |
一环外至二环路段内临时占道停车点 | 7:00-22:0 | 小型车 | 1.50元/辆.半小时 |
汽车防盗锁 中大型车 | 3元/辆.半小时 | ||
22:00-7:00 | 小型车 | 4元/辆.次 | |
中大型车 | 5元/辆.次 | ||
二环外至三环路段内临时占道停车点 | 7:00-22:00 | 小型车 | 1元/辆.半小时 |
中大型车 | 动森钓鱼大赛2元/辆.半小时 | ||
22:00-7:00 | 小型车 | 4元/辆.次 | |
中大型车 | 5元/辆.次 | ||
注:1、计量单位:元、辆、半小时(次);
2、不足半小时(含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
3、跨时段停放应分时段累加计收;
4、计时时间以工作人员安排车辆停放完毕到即将离开的时间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
六、占道临时停车服务单位应遵守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身着统一制服或佩戴明显服务牌证;
(二)制定停放车辆、安全防范、消防等管理制度;
(三)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车辆进出要作好计时登记;
(四)以计时登记的时间作为停放服务收费的依据;
(五)停车点要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保持整洁、畅通。
七、票据使用及收费收入管理使用原则
贵阳市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收费统一使用财政规定的票据,收费收入纳入市级财政管理,专项用于临时占道停车的管理、场地维修、政府投资修建公共停车场及停车设施,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道路的维修和停车场的建设。
八、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及收费公示制度
各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服务单位应持停车点的相关手续到市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各执收点其入口处或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其内容包括收费单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收费公示牌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制作。
九、对出现的未经批准擅自收取服务费、未办理《收费许可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
辞职报告怎么写?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不出示计时卡及未开据正规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十、本方案自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同时,《关于调整贵阳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筑价费[2009]6号)文件废止执行。
贵阳市物价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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