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屏保险合同
碎屏保险合同
篇一:手机碎屏险条款
手机碎屏险具体设计
手机碎屏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组成。 保险标的
第二条  本次保险承保标的包括以下情况:
(一)所使用的手机为在中国大陆具有生产资格厂家生产的,具有入网许  可证且取得合格出厂证书的手机;
(二) 受损屏手机为购机时间或生产时间少于2年,购买价格〉=20块人民币,投保日当天市场上仍然在售且售价高于维修屏幕费用3倍以上
(三)手机为首次碎屏,无拆修且在碎屏之前手机无任何故障,手机碎屏前二手市场价值大于等于维修屏幕所需费用;
(四) 受损屏手机为意外破碎包括但是不限于意外跌落,意外挤压,意外进液体导致手机屏幕受损;
第三条 本次保险承保标的不包括以下情况:
(一)非第二条所列各种情形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标手机碎屏导致的维修费用由本公司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额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赔付次数最高为一次,当第一次赔付时本次保险合同失效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或其他人故意损害手机,恶意骗保;
(二)手机在碎屏之前其他功能已经无法正常使用,包括不限于无法开机,电池损害,按键失灵且在维修碎屏之后手机仍然无法正常使用;
(三)因为战争,地震,海啸,台风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碎屏;
(四)因手机造成的使用者或他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其他各种间接损失或者费用;
教师暑期学习心得体会(五)保险载明的免赔额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及免赔额
第八条 本保险金额视手机屏幕实际维修费用而定,且赔偿金额为屏幕费用80  保险费
第九条 不同手机型号保费金额不同具体金额以下表附注为准,保险金额经双方同意载明在保险合同中
保险人义务  ..
被保险人义务
..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只有保险利益相关者才能享有保险利益向本公司进行索赔
第十一条 索赔流程:
(一)消费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应于知悉日起7日内拨打我司400-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提交报修信息及需要的资料,经审核报修资料后,由客服人员推荐指定维修点,消费者负责将损坏机器寄送至指定维修点。寄送过程中造成的各类损失由消费者负责,邮寄送修至官方指定寄修中心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按照“谁寄谁付”原则,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当投保人所在城市具有维修点,建议投保者自行前往 (三)报修资料具体包含:
1有效购机凭证(购机发票,购机凭证)复印件;
2服务购买人的身份凭证(身份证、无身份证可提供临时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等有效身份凭证)复印件;
(四)我司在收到手机后将于3天内核查完毕并电话告知结果  1 当不符合保险条款时,我司将按邮寄地址原路寄回;
2 当符合保险条款时,需要预先支付屏幕维修费用金额10%,支付方式为XXX;我司在收到支付款时会在10-15天内对手机进行维修并于维修好的3日内快递至投保人地址,详细进度可在我司观望查询。 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司手机碎屏险附注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条款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附注:  价目表:
一句格言的启示实时价格以维修价目表为准  保单
公司手机碎屏险保险单 编号:123456654: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  段习普
篇二:电子产品碎屏险条款
国内十大旅游景点排名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产品保险附加意外跌落、碰撞、进液、外力挤压保险条款
第一条 本条款为《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产品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因意外跌落、碰撞、进液、外力挤压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从事非法活动导致保险标的发生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 赔偿限额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累计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美股第一次熔断第四条 赔偿处理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按照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依照本条第(二)项进行赔偿;
(二)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第五条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本附
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篇三:手机屏碎保服务条款与条件
手机屏碎保服务条款与条件
一、 服务内容
1.用路由器连接两台电脑
服务说明
我方为您提供”屏碎保”手机碎屏意外保护服务,本服务有效期内,符合服务范围时,我方免费为您提供一次换屏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零部件等,具体以屏幕碎裂保护服务协议为准),免收提供维修服务所造成的实际、合理和必要的检测费、备件费及维修费。并针对更换屏幕的功能故障提供30天保修。
2.
适用产品
顾客购买手机“交易成功”日期为准。
本服务适用于与我方记录产品型号、序列号及订单号一致的有关产品。
3.
服务范围
针对手机因意外发生屏幕或玻璃碎裂的情况(不含手机质量问题引起的手机花屏、黑屏和人为疏忽进液)我方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责任。
4.
服务有效期限
火炬之光2控制台套装
自您所购买本服务并激活之日起第31天零时生效,至本服务生效12个月届满之日二十四时自然终止。有效期限与您实际购买的产品相关,具体请参见您购买的产品名称描述。
5.
报修方式
本服务有效期内,如您的参保产品出现符合本服务范围的故障,请拨打
000-0000-000。我方将根据故障发生地为您就近安排授权服务机构。
6.
服务方式
(i)服务方式为送修服务,即您需要将故障产品送至我方授权服务机构便于
我方维修或更换,并负责在产品维修或更换完成后从服务机构取回
维修好的产品,或承担为您寄回产品的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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