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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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3.04
∙【字 号】襄政办函〔2019〕14号
∙【施行日期】2019.03.04
祝所有劳动者节日快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襄阳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函〔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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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阳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柔和的近义词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襄阳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和我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要求,推进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促进城市与交通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和道路畅通水平,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全市组织实施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
一、指导思想
青少年心理健康标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众对交通出行的新期待新要求,立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总目标,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创新制度、机制、方法,着力破解影响我市交通领域长期性、系统性、全面性难题,不断提升我市城市交通现代化治理水平,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努力把襄阳建设成为有序、畅通、安全、绿、文明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交通拥堵指数、交通满意度、公交分担率和交通守法率等四大指标,力争到2020年实现以下“六大目标”:
1.路网结构持续完善。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非机动车和步行交通系统连续完善。
2.出行结构持续优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分担率不断提高,市区达到30%以上,各县市区达到20%以上。
3.交通秩序持续改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规范率达到95%以上,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科学渠化率达到90%以上,道路通行秩序和停车秩序良好,因乱致堵比例大幅下降。
4.停车设施持续增加。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形成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格局,有效缓解停车难的状况。
5.文明意识持续提升。城市主干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
6.安全水平持续提高。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三、工作措施
紧盯“六大目标”,深入研究对策,细化解决方案,密切协同配合,开展综合治理,稳步扎实推进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
(一)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1.推动立法解决交通管理难题。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城市交通,制定出台《襄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难等交通难题,加快出台《襄阳市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办法》。针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业态新问题,加快出台《襄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襄阳市互联网自行车规范
发展指导意见》等文件。针对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在《襄阳市关于大中型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加快出台《襄阳市轻型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襄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引导交通管理,健全完善依法治理交通难题的管理体制机制。
2.加强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管理。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健全城市综合执法体系,推动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路经营,清查整改广告牌、管线、树木及其他植物遮挡交通设施,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占道施工和挖掘道路、生产销售违规超标电动车辆和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3.健全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城市道路建设、大型建设项目论证审查制度,对新建改建道路、大型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项目工程的前评估和后评估,强化与交通管理需求的衔接融合。制定完善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建立落实监督和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城市大型建设项目的部门联合验收
制度,重点监督出入口设计、停车配建、交通组织以及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交通隐患。
(二)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4.加大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结构,优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级配置,通过建设综合型立交、人行过街设施、高架式道路、下穿式通道和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城市道路连通性。进一步加大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建设改造力度,打通道路微循环,提升路网密度。探索示范路人行过街设施加装防雨雪棚和电动扶梯,不断提高人行过街设施的舒适性。
5.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加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单位、个人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以及差异化停车收费等措施,盘活泊位存量,共享停车资源。引导居住区居民规范停车,逐步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被审批许可明确为停车设施的,不得违规改变用途;违规改
宝宝免费起名字变用途的,相关部门要依法清理、限期恢复。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停车的融合发展,方便众在线查询和预约停车泊位。
6.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推动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向城市商业街区、建筑综合体、广场、大型居住社区和绿地系统延伸,形成立体化、网络化、系统化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科学合理分配通行路权。推广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和行人过街信号灯。加强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通行管理,规范通行和停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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