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服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一、基础定义
(一)数量概念
车险理赔数据统计中主要使用三个数量概念:
1、按标的车辆统计,一个标的发生一次提出索赔的交通事故记为1个事故,所有标的发生事故的总和称为事故数。
2、每个事故项下可能生成交强险赔案、商业险赔案,所有事故赔案的总和称赔案数。
建国大业观后感3、每个赔案下分为不同的车、财、人伤损失等任务,所有赔案任务的总和称为任务数。
以下相关指标中涉及的数量概念,将上述三种数量概念简称为事故数、赔案数、任务数三个口径进行统计分析。
(二)报案相关数量
1、报案数量
报案数量是指在统计期内,通过电话、委托、上门等方式向保险人报案且业务系统已生成报案号的赔案件数。
2、注销报案数量
注销报案数量是指在统计期内,已报案但在立案前被注销的报案赔案件数(通常适用于报案后采用人工立案赋值的保险公司数据统计中)。常德景点
(三)立案相关数量
1、立案赔案数量
“立案赔案数量”指统计期间内理赔人员按照正常立案流程完成立案处理的赔案件数,包括核损立案、手工立案和系统自动分配未决估计赔款并已立案的赔案,但不包括系统已自动分配未决估计赔款但尚未立案的赔案。
2、注销立案赔案数量
注销立案赔案数量是指在统计期内,被注销的立案赔案件数。
工厂保安管理制度3、系统强制立案赔案数量
系统强制立案赔案数量是指在统计期内,保险公司受理客户报案后在72小时(3日)内没有进行立案的车险赔案,保险公司通过理赔系统进行自动赋值估损并强制立案的赔案件数。
(四)结案、已决定义
1、正常结案
正常结案(赔案级):指在一个赔案中保险公司财务系统发出最后一次支付赔款(不含理赔费用)成功指令,且理赔系统标记结案动作后的状态。
正常结案(事故级):一个标的一个事故下,理赔系统中交强险赔案和商业险赔案均完成付款,且理赔系统进行结案标记动作后的状态。
取消建行手机银行2、已决赔案
已决赔案是指已发生已立案,并作正常结案、拒赔、零结、注销处理的赔案。与《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中“结案案件”的定义一致。
3、已决数量
已决数量(赔案级):指在统计期内的已决赔案件数。
已决数量(事故级):指在统计期内,所有赔案均为已决赔案的事故数量。
正常结案数量(赔案级):指在统计期内,已决赔案中扣除拒赔、零结案、注销赔案后剩余的赔案件数。
正常结案数量(事故级):指在统计期内,已决事故中扣除所有赔案均被拒赔、零结案、注销的事故后剩余的事故数量。
4、已决已付赔款
已决已付赔款(赔案级):指在统计期内,已决赔案的赔款,不含除施救费以外的理赔费用;
已决已付赔款(事故级):指在统计期内,已决事故的赔款,不含除施救费以外的理赔费用。
5、已决直接理赔费用
已决直接理赔费用(赔案级):指在统计期内,用于处理已决赔案的各项直接理赔费用(不含施救费)。包括已决交强险直接理赔费用和已决商业险直接理赔费用两部分。
(五)零赔付赔案
零赔付赔案是指对被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为零、可正常支付直接理赔费用的赔案。
实施好长江几年禁渔(六)未决定义
1、未决赔案
未决赔案是指已发生已报告已立案但尚未正常结案、注销、拒赔、零结处理的车险赔案。
2、未决数量
照组词
未决数量(赔案级)是指在评估时点已发生已报告已立案但尚未正常结案、注销、拒赔、零结处理的车险赔案件数。
未决数量(事故级)是指在评估时点已发生已报告已立案但尚有至少一个赔案未正常结案、注销、拒赔、零结处理的车险事故的数量。
3、未决估计赔款
未决估计赔款指在一个事故或赔案中,按照事故责任、保险险别计算完成后的估计损失金额。
4、未决赔款
未决赔款(赔案级)是指评估时点已立案但尚处于未决状态的所有赔案的未决估计赔款,不含IBNR(不含费用类估损)。
未决赔款(事故级)是指评估时点已立案但至少有一个赔案尚处于未决状态的所有事故的未决估计赔款,不含IBNR(不含费用类估损)。
5、未决赔款提转差
未决赔款提转差指两个时点间的未决赔款之差(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
(七)赔案重开
1、重开赔案
重开赔案是指对保险公司理赔系统进行结案标记动作后的赔案因诉讼追加索赔等合理原因需要增加赔付的,在原有赔案号下进行再次赔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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