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信息技术教学计划有限合伙企业⼈数限制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共同出资设⽴的,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资格的,由合伙⼈对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合伙企业对合伙⼈数是有限制的,那么有限合伙企业⼈数限制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有限合伙企业⼈数的规定
鸿蒙怎么升级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75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个以上五⼗个以下合伙⼈设⽴;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少应当有⼀个普通合伙⼈。
enemy是什么意思植物黄油如果仅剩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根据相关⽴法⼈员的解释,《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数的限制,是为了防⽌发⽣⼤规模的变相⾮法集资,但该规定已对很多创投型的有限合伙企业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
实际上很多创投型的有限合伙企业,法律意义上的合伙⼈⼈数在50⼈以下,但实际意义上的合伙⼈⼈数突破了50⼈的限制,普遍采⽤了隐名合伙的⽅式规避50⼈的限制,即由⼀⼩部分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在⼯商登记上予以明⽰,⽽其他投资者则作为“隐名合伙⼈”,从⽽进⾏较⼤规模的基⾦私募。
隐名合伙是指当事⼈双⽅约定⼀⽅对于他⽅经营的事业进⾏出资,从⽽分享其营业利益并分担其损失的
合同。隐名合伙实质上是⼀种融资合同关系,并不是商事主体,它只要双⽅达成协议即可,⽆需进⾏登记。
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相同的地⽅在于,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均只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他们也都不享有对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和事务执⾏权。公司中的隐名股东在符合⼀定条件时可以通过变更⼯商登记成为显名股东,⽽合伙企业中的隐名合伙⼈,是不能要求成为显名合伙⼈的。创投型有限合伙企业的处理模式,使得《合伙企业法》第61条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数限制的规定名存实亡。
⼆、合伙企业的特征文科女生学什么专业好
(1)⽣命有限。合伙企业⽐较容易设⽴和解散。合伙⼈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新合伙⼈的加⼊,旧合伙⼈的退伙、死亡、⾃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
(2)责任⽆限。合伙组织作为⼀个整体对债权⼈承担⽆限责任。按照合伙⼈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均为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丙三⼈成⽴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已⽆个⼈资产抵偿企业所⽋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其个⼈财产为甲、⼄两⼈付清所⽋的应分摊的合伙债
务,当然此时丙对甲、⼄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个或⼏个普通合伙⼈和⼀个或⼏个责任有限的合伙⼈组成,即合伙⼈中⾄少有⼀个⼈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限责任,⽽其他合伙⼈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这类合伙⼈⼀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共同决定,合伙⼈有执⾏和监督的权利。合伙⼈可以推举负责⼈。合伙负责⼈和其他⼈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承担民事责任。换⾔之,每个合伙⼈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的经济⾏为对所有合伙⼈均有约束⼒。因此,合伙⼈之间较易发⽣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投⼊的财产,由合伙⼈统⼀管理和使⽤,不经其他合伙⼈同意,任何⼀位合伙⼈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仅有仅分享⼀部分利润,⽽⽆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出资⽐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除另有规定者外,⼀般不分摊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有限合伙企业⼈数的规定”问题进⾏的解答,有限合伙企业由⼆个以上五⼗个以下合伙⼈设⽴;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少应当有⼀个普通合伙⼈。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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