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公司公司章程
⾃然⼈独资公司公司章程
⾃然⼈独资公司公司章程范本(精选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都可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是⼀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是⼩编精⼼整理的⾃然⼈独资公司公司章程范本(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然⼈独资公司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规范个⼈独资企业的⾏为,保护个⼈独资企业投资⼈和债权⼈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独资企业由⼀个⾃然⼈投资,财产为投资⼈个⼈所有,投资⼈以其个⼈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切活动遵守法律、⾏政法规,遵守诚实信⽤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纳税义务。
  第⼆章出资⽅式及出资额
  第⼋条本企业投资⼈为⼀个⾃然⼈,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现⾦:_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会计核算。
  第⼗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公历年制,⾃当年__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__⽇⽌为⼀个会计年度。
  第⼗⼀条本企业招⽤职⼯的,依法与职⼯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的劳动安全,按时、⾜额发放职⼯⼯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期为本企业成⽴⽇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时,应当解散:
  (⼀)投资⼈决定解散;花店名字
  (⼆)投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或者继承⼈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清算或者由债权⼈申请⼈民法院指定清算⼈进⾏清算。投资⼈⾃⾏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_________⽇内书⾯通知债权⼈,⽆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应当在接到通知之⽇起_________⽇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起_________⽇内,向投资⼈申报其债权。
  第⼗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对个⼈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在_________年内未向债务⼈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所⽋职⼯⼯资和社会保险费⽤;
  (⼆)所⽋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的⽆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条企业财产不⾜以清偿债务的,投资⼈应当以其个⼈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或者⼈民法院指定的清算⼈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_________⽇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条本章程未尽之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条本章程正本_______份,报送登记机关_______份,本企业存档_______份。
  投资⼈签字(盖章):
  订⽴⽇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然⼈独资公司公司章程2
  第⼀章总则
  第⼀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出资,设⽴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式
  认缴额(万元)
  出资期限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yy签名大全  第⼋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级管理⼈员由执⾏董事、监事、经理组成。
  公司股东⾏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
  (⼆)任命执⾏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对发⾏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董事_______⼈,执⾏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条执⾏董事⾏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公司债券的⽅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决定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使下列职权:
  (⼀)主持公司的⽣产经营管理⼯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引什么什么什么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员。
  第⼗⼆条公司设监事⼀⼈,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__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执⾏董事、⾼级管理⼈员执⾏公司职务的⾏为进⾏监督,对违反法律、⾏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董事、⾼级管理⼈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董事、⾼级管理⼈员的⾏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董事、⾼级管理⼈员予以纠
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董事不履⾏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百五⼗⼆条的规定,对执⾏董事、⾼级管理⼈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董事⼀⼈,执⾏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执⾏董事任期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为
_______。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盛夏光年歌词  第⼗五条本章程⾃公司设⽴之⽇起⽣效。
  第⼗六条本章程⼀式_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起计算。
  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_____⽇
  ⾃然⼈独资公司公司章程3
  第⼀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州市商事登记暂⾏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和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
  第三条住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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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
  第五条主营项⽬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类别填写)
  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成操作后,按⼿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
  ⼀般经营项⽬:
  许可经营项⽬:
  注:1、⼯商部门不再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从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件记载,⽤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业分类标准。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业分类标准
(GB/T4754_—2011))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民币万元。
  第⼋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式、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缴资期数出资数额(万元)出资⽅式出资时间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期、第⼆期……)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东对出资的⾮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地使⽤权及其他⾮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地使⽤权及其他⾮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评估作价。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例⾏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股东的义务:
  1、应当⾜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认缴的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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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公司章程。
  第⼗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机构。其职权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董事,决定执⾏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执⾏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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