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
第一节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
一、总体设计
(一)一般规定
<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符合安全、畅通、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相协调,应根据道路功能及其在城市路网中的作用,综合考虑设计、施工、维修、营运、管理以及近期与远期等各种因素,准确体现道路工程主体设计的意图。
<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除应保持其各自特性和相对独立外,还应相互匹配,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
(二)交通设施分级
<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按等级进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级分为A、B、C、D 四级。
A 级应设置系统完善的标志、标线、隔离和防护设施;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防撞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桥梁、高路堤路段以及旁侧有辅路、人行道等撞击后将危及生命和结构物安全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路网应连续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施划车道边缘线、分合流路段应连续设置反光突起路标;出口分流三角端应有醒目的提示和防撞设施;实施控制的匝道,应设置匝道控制信号灯。
会当凌绝顶什么意思B 级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路段上应设置中间分隔设施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有坠落危险时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地区路网应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平面交叉口必须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
C 级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平交路口进口段宜设置中间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应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I 级设置。
D 级应设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桥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宜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V级设置。
(三)总体设计要求
<1>应按照主体工程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及项目交通特性,确定交通设施的技术标准、建设规模与主要技术指标,经协调并确认后执行。
<2>应划定与主体工程设计之间的界面、接口等,并协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各专业的设计界面、接口等,防止设施之间发生冲突。
<3>应组织各交通设施专业制定交通设施设计方案,并协调各设施间的衔接与配合。
<4>根据主体工程设计的道路服务水平和安全性评价结论,应优化、完善设施设计方案。
<5>提出发生特殊交通安全或紧急事件情况下的疏散、撤离、抢险、救援等的要求。
(四)设计界面
<1>埋设在道路路基横断面内的通信及信号系统管道,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商定,并确定管道设置位置,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应在相关设计图中标示预留管道、人井、管箱的尺寸、位置等,并列入主体工程方设计文件。
<2>出租车、公交停靠站站台、人行过街设施等服务设施需列入主体工程设计的内容,由交通设施设计方提出位置、规模及尺寸等要求,经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协调确认后,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其他需主体工程预留位置或预埋基础、预留穿线管的服务设施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其中涉及预留、预埋部分的设计成果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时提供并同步施工。
<3>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处所的房屋建筑及场坪等对场地与高程有特殊要求时,应事先同主体工程设计方协商,并提供相应的交通设施功能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由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场坪设计和衔接工程设计。
二、交通标志
(一)一般规定
棱子蟹<1>交通标志设计应以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组织管理方案为依据,简明、准确地向交通参与者提供交通路权、行驶规则以及路径指示等信息,保障交通畅达和行车安全。
<2>交通标志与交通标线等其他管理设施传递的信息应一致,互为补充。
<3>交通标志不应传递与道路交通无关的信息。
<4>交通标志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
(二)分类及设置
<1>交通标志按其作用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类,其中主标志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是附设在主标志下,对其进行辅助说明的标志。
<2>交通标志按版面内容显示方式分为静态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
<3>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3.1>应综合考虑城市规模和特点、路网设施布局、道路等级、几何条件、交通状况、道路使用者需求、环境及气候等因素。
<3.2>标志的设置应优先考虑交通法规和安全要求。
<3.3>标志信息发布应明确、连续、系统,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重要的信息应重复发布。
<3.4>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在动态条件下的视认性,即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所需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3.5>标志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
<3.6>标志的设置不得被桥墩、柱、树木等物体遮挡。
(三)版面设计
<1>标志版面形状
<2>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的版面尺寸;指路标志的版面尺寸应根据数字、文字高度及其间隔等要素计算确定。
<3>标志版面颜
<4>指路标志的版面文字应符合以下规定:
日月谷温泉度假村<4.1>应简洁、清晰地反映道路名称、地点、路线、方向和距离等内容。
<4.2>应使用规范汉字或并用其他文字对照形式。若并用汉字和其他文字,汉字应排在其他文字上方。
<4.3>标志版面文字规格
<5>可变信息标志版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5.1>可变信息标志分为全可变信息标志和部分可变信息标志。版面可根据交通管理要求采用文字版、图形版、文字加图形等版面形式。
<5.2>显示的警告、禁令、指示标志的图形,以及字符、形状等要求应与静态标志一致。
朋友的酒李晓杰<5.3>可变信息标志的颜
(四)材料
<1>标志板版面应采用逆反射材料制作。贺卡祝福语
<2>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的标志应采用一~三级反光膜,在曲线段或其他危险路段应采用二级以上反光膜。城市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标志应采用四级以上的反光膜。
<3>标志底板及支撑结构宜选用轻型材料与结构制作,并应满足强度、刚度、耐久性和抗腐蚀要求。
<4>可变信息标志板应根据标志的类型、显示内容、控制方式、环保节能、经济性等要求,选择显示方式及材料。
(五)支撑方式与结构设计
<1>根据标志传递的信息重要程度、版面尺寸、交通量、车道数、设计风速、路侧条件及悬挂位置等要求,标志板可采用柱式、悬臂式、门架式或附着式等支撑方式。
<2>标志支撑结构设计应按标志支撑方式、板面尺寸分类归并,对其上部结构、立柱、横梁及其连接等进行设计,并分别验算其强度和变形。对其下部结构进行强度、抗倾覆和抗滑动等设计验算,并进行基底应力验算。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