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4.26
∙【文 号】中青办联发[2011]6号
∙【施行日期】2011.04.26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青办联发[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农业(农牧)厅(委、局):
适合婚礼上唱的歌曲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1号)精神,切实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团中央、农业部就“十二五”期间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的各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施方案
3.青年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4.青年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6.支持农村青年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实施方案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1年4月26日
附件1:
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团中央、农业部《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1号)要求,现就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长安汽车suv所有车型
“十二五”期间,以提高农村青年在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和农业服务业等领域的创业能力为目标,每年在全国推选2万名优秀农村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和跟踪服务,5年全国计划培养农村青年10万名。
二、组织实施
(一)任务下达
公司名称大全 每年年初,各省级团委与农业部门根据《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年度任务计划表》(见附表),协商确定本省年度培训计划,并于3月中旬(2011年度于5月底前)报送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根据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汇总和审核后的各省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认并下达当年各省培训任务。各省级团委和农业部门充分协商后,将推荐名额分解下达到县级团委和农业部门。
(二)学员推荐
EDGFLAG 1.学员的基本条件。思想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创业意愿,有一定产业基础;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2.推荐程序。县级团委与农业部门根据推荐名额和学员基本条件,组织推荐农村青年参加培训,并将培训学员名单上报省级团委和农业部门。
(三)组织培训
1.培训地点。经省级农业部门认定的阳光工程培训机构。
2.培训时间。原则上培训时间不少于120个学时(或20天)。
3.内容与方式。培训以激发创业激情、提高创业技能、组织创业观摩、开展创业模拟、编制创业计划书为主要内容,以学员自讲、互动式、现场指导交流为主要培训方式,可单独办班,也可与其他创业培训混合编班。团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农业部门协商,将小额贷款和团务知识等作为教学授课内容。
(四)经费及管理
由阳光工程项目经费列支,原则上每人次2500元左右(以财政部当年下达的资金为准)。按照《阳光工程管理办法》、资金管理要求和阳光工程创业培训规范执行。各级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合作和沟通,发挥各自优势,指导和监督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任务。
(五)有关要求
1.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挖掘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和带动众致富的典型,通过广播、电视
、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农村青年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建立激励机制。对优秀创业学员,推荐参与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活动。
3.加强创业扶持。各级团组织要将学员纳入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服务范围,着力解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帮助农村青年增收致富。
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责任处室:教育处
责任人:邹 萍
联络员:欧 宇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责任处室:农村发展处
责任人:赵宝东 张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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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吴魁秋
附表:《农村青年创业培训年度任务计划表》(略)
附件2:
因为所以造句 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团中央、农业部《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1号)要求,现就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建设认定500个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依托科普示范基地培育青年农业科普队伍;在500个县开展农业科普活动和乡村青年文化活动;编制、印发500万份农业科普读本、挂图、音像及多媒体制品。
二、组织实施
(一)建设认定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
1.工作内容。每年认定100个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标准另行制定)。每个基地设1名农业科普专家,培育10名县级以下青年农业科普工作者。
2.时间安排。每年5月由省级农业部门、团委申报;8月底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联合评审,10月前共同认定;11月起,科普示范基地对青年农业科普工作者进行培训。
3.经费来源。科普示范基地评审、制牌、督导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承担。青年农业科普工作者培训由科普示范基地承担。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责任人:王青立 孙 哲
联络员:徐志宇 冯桂真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责任处室:生态环保处
责任人:尹 虓
联络员:王 素
5.协办单位:中国农学会
(二)开展农业和农村科普活动
1.工作内容。以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所在的100个县为重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农业科普活动和乡村青年文化活动。全国其他地方的科普活动,由各级农业部门和团组织结合当地实际联合开展。每年无偿发放给农村青年100万份科普资料。
2.时间安排。重点结合乡村青年文化节(12月至次年2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冬春季)、科技活动周(5月)、全国科普日(9月)等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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