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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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审程序
⼀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当事⼈进⾏第⼀审民事诉讼和⼈民法院审理第⼀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的诉讼程序。圣诞节什么时候
适⽤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案之⽇起6个⽉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起诉和受理
1、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民法院管辖。
起诉⽅式,应当以书⾯起诉为原则,⼝头起诉为例外。在⼯程实践中,基本都是采⽤书⾯起诉⽅式。《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旅、职业、⼯作单位和住所,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姓名和住所。
2、受理
《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内⽴案并通知当事⼈。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审理前的主要准备⼯作如下
(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
诉讼⽂书送达⽅式有6种:
直接送选,是最常⽤的⼀种送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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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送交需送达的法律⽂书时,受送达⼈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拒绝签收,送达⼈将诉讼⽂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住所的送达⽅式。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委托其他法院将需要送达的法律⽂书送交受送达⼈的送达⽅式。
冷门小生意邮寄送选,根据《最⾼⼈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式邮寄送速民事诉讼⽂书的若⼲规定》,签收⼈是受送达⼈本⼈或者是受送达⼈的法定代表⼈、主要负责⼈、法定代理⼈、诉讼代理⼈的,签收⼈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
转变送达,适⽤转交送达的受送达⼈是军⼈、被监禁⼈员、被劳动教养⼈员,由该受送达⼈所在单位转交送达。
公告送达,根据《最⾼⼈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固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书。
(2)告知当事⼈诉讼权利义务及组成合议庭
⼈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告知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或藉⼝头告知。
普通程序的审判组织应当采⽤合议制。合议庭组成⼈员确定后,应当在3⽇内告知当事⼈。
(⼆)开庭审理
1、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全⾯调查并有当事⼈进⾏质证的程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1)当事⼈陈述;(2)告知证⼈的权利义务,证⼈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证⾔;(3)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景。
2、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及其诉讼代理⼈在法庭上⾏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的,是通过当事⼈及其诉讼代理⼈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遥⼀进⾏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法律。
3、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笔录,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当庭或者在5⽇内阅读。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认为对⾃⼰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和其他湃讼参与⼈签名或者盖章。
4、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调解。调解书经双⽅当事⼈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律公开宜告判挟,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最⾼⼈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法律效⼒判决、裁定。
第⼆审程序
第⼆审程序(⼜称上诉程序或终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当事⼈不服地⽅各级⼈民法院尚未⽣效的第⼀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向上⼀级⼈民法院提起上诉⽽引起的诉讼程序。由于我国实⾏两审终审制,上诉案件经⼆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上诉期间
当事⼈不服地⽅⼈民法院第⼀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起15⽇内向上⼀级⼈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民法院第⼀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起l0⽇内向上⼀级⼈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
当事⼈提起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照对⽅当事⼈的⼈数提出副本。
(三)⼆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图片头像
第⼆审⼈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法
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央;(2)原判决适⽤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民法院重审。
第⼆审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具有强制执⾏⼒。如果有履⾏义务的当事⼈拒不履⾏,对⽅当事⼈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对于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仍将按照⼀审程序进⾏审理。因此,当事⼈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
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关和⼈员提起,或由当事⼈申请,由⼈民法院对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1、⼈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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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提起再审,必须是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其程序为:各级⼈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当事⼈申请再审的程序
当事⼈申请不⼀定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在同时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由⼈民法院依法决定,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1)当事⼈申请再审的条件
当事⼈对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判决、裁定的执⾏。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为的,⼈民法院应当再审。
(2)当事⼈可以申请冉审的时间
当事⼈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法律效⼒后两年内提出。
3,⼈民检察院的抗诉
2014高考时间抗诉是指⼈民检察院对⼈民法院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提起抗诉的法定情形,提请⼈民法院对案伴重新审理。
最⾼⼈民检察院对各级⼈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上级⼈民检察院对下级⼈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发现有符合当事⼈可以申请再审情形之⼀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地⽅各级⼈民榆察院对同级⼈民法院已经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发现有符合当事⼈可以申请再审情形之⼀的,应当提请上级⼈民检察院向同级⼈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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