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票的申领,如何购以及流程,上海市发票的种类
首次】要注意哪些?
1】发票购用簿及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2】财务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件照2张、办理发票准购证。
3】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税人员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税务部门,第一次领发票需法人签字、即需要法人同去税务部门。
备注:以上材料为小规纳税人第一次购票应准备手续,一般纳税人第一次购票,除做以上准备外,还应准备以下材料:电脑培训的上岗证原件,税控系统IC卡,购票前先自己电脑零抄税一次(在抄税前,应先输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打印零抄税单。
备注:税务部门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税务部门为准!
发票保管】有哪些规定?
专人保管原则:由发票管理员专人保管或指定专人负责存放和保管。
专柜存放原则:统一发票专柜存放,增值税发票保险箱存放。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定期保存原则:作废发票全份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保存五年,期满后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发票购用印制簿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合法、有效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应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
2】纳税人应如实填写《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填写好的《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时,需附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鉴。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填报的《发票印制购用登记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发票领购
凡具有合法、有效的《发票购用印制簿》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印制发票。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购用统一发票申请单》、《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申请单》(以下简称两单),并按规定填写。
2】纳税人将填写好的两单和《发票购用印制簿》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乘风破浪的排名3】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4】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必须带好税控IC卡。
5】所有用票单位和个人要指定专人领购发票,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不得随意变动,领购发票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办理更换经办人员手续。
发票使用
加盖印章原则:发票联、增值税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均应加盖纳税人发票专用章。
自用原则:发票不得外借,不得为他人代开。稼穑的读音
分别使用原则:应按各类发票规定范围使用。
顺号使用原则:应顺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原则。
发票年检
1)年检对象:凡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和注册税务登记证并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和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和注册税务登记证并领购和印制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英国的白金汉宫2)年检内容:对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号、税务管理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票购用印制簿》编号、纳税人经济性质、纳税人工商登记号、纳税人经营范围、纳税人的地址、电话、用票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发票专用章、发票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准
予印制购用票种、数量等,进行核对,是否与实际发生了变更。
3)经年检合格后,应加盖查验章
自印发票】办理应需哪些手续?
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及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部门,对于发票量大或经营业务特殊以及现行使用的地方普通发票的种类或式样不能满足需要的用票单位。经审核可以批复其自印发票。审批自印发票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其一年的发票用量。
2. 申请自印发票单位,应持申请自印发票的书面申请和自行管理发票的管理办法及自印发票的式样,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机关发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企业自印发票申请表》,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复后,凭税务机关核发的《印制发票通知单》,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发票印制企业按照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
3. 申请自印发票的式样可由用票单位自行设计,但必须具备《办法》和《细则》所规定的发票内容。发票使用单位名称必须与《税务登记证》单位名称相符,且每次印制发票的式样、内容必须一致,字轨、号码必须衔接。凡超出本辖区范围内使用的自印发票,仍由市局进行审批,需要在自印发票上套印本单位印章的,必须经过市局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套印。
4. 使用自印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期报送使用发票情况,接受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办法》和《细则》有关规定的用票单位,视情节严重,收缴自印发票,取消自行管理发票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自己印制发票】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印制发票申请。凭《发票购用印制簿》及经办人身份证明,领取并填写《上海市统一发票印制申请单》,并附需印制发票的样张二套,票样内容包括:
1)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
2)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章等
3)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批准监制和发售的行业发票有哪几种?
1.  上海市工商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2.  上海市建筑、安装业专用发票;
3.  上海市外地进沪施工企业(扣缴税款)专用发票;
4.  上海市服务业专用发票;
5.  上海市饮食业专用发票;
6.  上海市旅店业专用发票;
7.  上海市广告业专用发票;
8.  上海市出租汽车业专用发票(涂碳压感);
9.  上海市出租汽车业专用发票(卷桶);
10. 上海市律师业专用发票;
11. 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专用发票;
12. 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13.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服务)发票;
14.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资金往来、调拨材料专用发票;
15.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16. 上海市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统一结算专用发票;
17. 上海市公路货运统一结算专用发票;
18. 上海市公路货运统一结算、代扣税(费)专用发票;
19. 上海市人力三轮车客、货运输结算、代扣税(费)专用发票;
20. 全国联运行业货运专用发票;
21. 上海市货物托运业专用发票;
22. 上海市汽车检测业专用发票;
23. 上海市地方铁路专用线共用专用发票;
24.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区、县地方税务局发票换票证;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批准自行管理的自印发票有哪几种?
1.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2.上海市企业注册咨询代理服务业专用发票;
临时到本市从事经营】如何领购发票?
临时到本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持所在地税务机关开据的证明,并需到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向本市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申请领用本市发票。执行本市地方税收法规的规定。
临时到外省市经营】如何领购发票?
临时领到外省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持有关证件及证明,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据外出
经营活动证明,同时办理结税结票事宜。凭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向所在地申请使用当地各种发票。
临时开具使用发票】应办理哪些手续?
凡需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其经营活动内容,提供式接受各项服务、劳务或其他经营活力的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开具发票事宜。并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收税款。
发票缴销】手续如何办理?
1. 用原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住所、场所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同时办理发票和购领发票卡的缴销手续。
2. 用票单位和个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同时办理发票和购领发票长的缴销手续。
3. 外地进沪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购领发票手续时,税务机关采取担保人和
收取发票保证金的形式,领取发票的,发生需改变使用发票的种类,以及改变或终止发票使用等情形,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和购领发票卡的变更、缴销手续。
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施行发票换版的有关规定。各区、县地税局发票管理部门,按照市局统一布署,对管辖范围内的用票单位和个人,进行发票换版宣传工作和办理清理缴销手续。
5. 对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的残页、次版、错号等原因不能使用时,经所在地发票管理部门审核查验后,做收回换或剪角缴销处理。
6.对用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保管发票存根联到期(五年)后,经所在地发票管理部门审核查验后,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到指定单位,办理销毁存根联事宜。
什么情况应办理【发票的缴销】?: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经营地点、住所迁移及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或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同时办理发票和购领卡的缴销手续。
】如何甄别?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统一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规定,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管理的各种普通发票,均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提供的发票水印专用纸,印制发票联;发票监制章和发票联号码,采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提供的有荧光防伪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号码。
2. 发票专用纸的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白不加印底纹。有防伪油墨为大红,在紫外线灯光下,呈橘红发亮反应。
3. 为了区别本市与外省市的发票,在印制工艺上特殊增加发票联小写金额栏内,采用无荧光防伪油墨套印古币形沪税字本年的暗迹,暗迹在紫外线灯光下呈无淡绿光亮反应。
什么情况应【停售发票】?
对用票单位和个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的,经所在地税务所或稽查所确认有以下情形的,通知售票窗口停售发票。
1. 用票单位和个人,在纳税申报期内未进行纳税申报的;
2. 用票单位和个人,购领发票后,连续三个月零申报的;
3. 用票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的遗失,未办理遗失手续的;
4. 用票单位和个人,在税务登记管理中,由正常纳税户转入非正常纳税户的;
哈利波特有几部5. 用原单位和个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的。
填开发票】有哪些要求?
1. 在本市范围内,凡从事经营活动或取得应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据普通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内容和金额。
2. 凡取得不符合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即:开据或取得的发票未带有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和未采用统一防伪措施的,或者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等或其他收费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号码顺序填开,填写的项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印书写完成,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普通发票严禁拆本使用,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扩大发票的适用范围。
4. 对使用计算机打印开具发票的单位,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带有套印上海市地方税务发票监制章的。按号码顺序输入计算机,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
序装订成册。
5. 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普通发票的使用登记制度,按规定填写《发票使用情况登记簿》,做为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售票前检查的依据。
柳眉半舒半带愁 (打一字)【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发生用票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时,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所在地税务机关,转入税务所案头稽核,接受处理,并通过传播媒介声明作废。区、县局发票管理部门,应凭丢失发票声明作废证明和税务所处罚批复、证明,重新办理购票事宜,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票据管理】的其它规定
发票的基本内容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联次和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有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发票内容还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销货方名称、地址和税务登记号。
发票的基本联次
动漫人物帅哥图片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其中,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还应包括抵扣联,收执方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
发票的使用和保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如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款项的时候),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之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国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没有经过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发票存放和保管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发票的存放和保管应当
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不得丢失和擅自损坏。如果丢失发票,应当在发现之日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公开声明作废。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可以销毁。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购用印制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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