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动物主人公”的创造
Feb.2021Vol.41No.1语文学刊
Journal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tudies2021年2月
第41卷第1期
[基金项目]2018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8CLS020
)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付开镜,许昌学院魏晋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史。
《搜神记》“动物主人公”的创造
付开镜
(许昌学院魏晋文化研究中心,河南 许昌 461000
)[摘 要] 《搜神记》中记录了大量的动物,并对部分动物的行为赋以人的情感,从而制造出多个
鲜明生动的“动物主人公”形象。这些动物形象的创造,是对前代以人物为中心撰述历史故事的一大突破,昭示着人们对现实事物的记录视野已不再局限于以人为本的观察和记述,而扩展到动物界了。因此,《搜神记》的问世,标志着以动物为文学主人公时代的到来。唐传奇、宋志异、明清神魔小说、近现代武侠小说以及当代小说中的动物形象,无不隐含着《搜神记》中“动物主人公”的影子。外省大学
[关键词] 《搜神记》; 动物主人公; 动物形象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10(2021)01-0084-07  doi:10.3969/j
.issn.1672-8610.2021.01.013  中国上古时代的神话以及先秦诸子留下的故事,
为中国小说的产生夯筑了朦胧的根基。而正式小说的形成,当从魏晋六朝开始。魏晋六朝小说有两种,一曰志人,二曰志怪。志人者以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为领军,志怪者则以干宝的《搜神记》为旗帜。学界对《搜神记》中动物形象的研究,尽管成果已经非常丰富,
但从“动物主人公”的角度研究的成果目前尚未看到。这是笔者撰写此文的缘由。一、《搜神记》产生的背景及动物记载的分类
如果说志人小说是以记述人物的“言行”为小说主题的话,那么志怪小说则是把“怪异”
的事物当成小说的主题了。自春秋以来,“子不语怪力乱神”便成了儒家学术的信条。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学说受到官方的支持,学习儒家经典者
多能求得富贵,其他学说便黯然失。如此一来,
更加强化了“子不语怪力乱神”对思想界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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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怪力乱神”造成的影响有二:一则是学术讲求“经世致用”,有其现实意义;一则是学术对“怪、力、乱、神”不予深入探究,
失去了学术无禁区的境界。这就造成士人对社会、自然怪异现象不负责任的逃遁,成为中国古代神话远不及古希腊、古罗马神话丰富的重要原因。
虽然“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先秦时期最为重要的五经等元典性书籍并没有弃“怪”与“神”而不记录。清朝史学家章学诚说:“六
经皆史也。
”[1]杭州地铁时间
细究其义,章氏重在说明,六经均为实录,是对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不过,六经包罗万象,在记实之时,尤其注重怪异现象甚至是假象的记载,
并对之进行比附式的胡乱因果关系化的解释。如《
春秋公羊传·
哀公十四年》载:“春,西狩获麟。”“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麇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孔子对麒麟出现的政治化思维,显然属于比附式的胡乱因果关系化的理论建构。可以看出孔子并不认为麒麟是怪异现象,并相信麒麟出现与政治存在着必然的关系。而这种胡乱因果关系化的解释,为世人提供了理解自然界怪异现象甚至是虚假的鬼神现象的“合理化理论”,在当时成为解除世人疑惑怪异现象的“良药”,并成为汉朝天人感应学说兴盛的历史基础,为魏晋志怪小说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汉朝是强盛的统一体,儒家思想统领着整个国家。但是,东汉末年以降,社会进入一个无序的动乱时期。曹操《蒿里行》描述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现象,可视为这一时期的写照。其后西晋虽然统一了国家,但是统一的局面并未维持太久,天下很快又陷于分裂状态。随着社会的动荡,政权嬗变的频繁,儒家的正统地位受到社会各个阶层人士的广泛质疑。当儒家学说陆沉之时,其他学说就有了兴起之机。志怪小说的出现,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文化活动变迁的必然。
因此,有学者说:“志怪小说是从史书中分化出来的。”[2]《搜神记》一书中的不少故事,正是从前代史书中摘录出来的:“其中不少故事就是从《史记》《汉书》《三国志》等史书中以及《墨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子书中选材而撰作的。”[3]可见,“汉代前本土神秘文化的旧有积累”[4],为干宝撰写《搜神记》提供了足够的文化积淀。
桂花作为中国历史上志怪小说代表的《搜神记》,理所当然地要以“怪异”作为其记载的标准,尽管作者的本意在于“明神道之不诬”[5]卷82,2152。这些怪异的故事,多数情节极为简单,有的仅记载了寥寥数语。从文学审美来言,文本过短的怪异故事难以具有较高的艺术形象价值,但是,它们却为后来的文学创作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元典”素材。《搜神记》中的“主人公”,有人物,有神仙,有鬼怪,有动物,有草木。其中动物在该书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把自然界中的动物作为记述的主体,并非干宝的首创,但是,干宝的集成功劳则无与伦比。
中华书局1985年版的《搜神记》载有故事464条,另有佚文34条。其中以动物为主人公的有60余条。涉及的动物有多种:家畜类的有犬、牛、猪、羊等,非家畜类有狐、狸、虎、猿、猴等,飞禽类有多种鸟类,龟蛇类有多种龟、蛇等,水生类有各种大鱼等;此外还有一些蝼蛄、蝎子之类的小生物。具体分类大致如下:
1.犬类。卷18第432条,写一只白狗因为主人家有丧事时,变人与主人之妻同床之怪事。
卷18第433条,写酒家老狗变成已死去的主人,痛打家人数年的奇事。
卷18第434条,写一老白狗变人之事。
卷18第435条,写家犬像人一样行走之怪事。
卷20第457条,属于纪实,富人情味,极为生动。原文如下:
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家养一狗,字曰“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归家不及,卧于草中。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爇之。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睹火踪迹,因尔恸哭。闻于太守。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
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葬,高十余丈[6]240-241。
卷20第458条,与上条故事相仿,只是简略一些:
太兴中,吴民华隆,养一快犬,号的尾,常将自随。隆后至江边伐荻,为大蛇盘绕,犬奋咋蛇,蛇死。
隆僵仆无知,犬彷徨涕泣,走还舟,复反草中。徒伴怪之,随往,见隆闷绝,将归家,犬为不食。比隆复苏,始食。隆愈爱惜,同于亲戚[6]241。
2.牛类。卷18第415条,载有青牛出于树中而入水的怪诞故事。
3.猪类。卷18第430条,载田猪变美女与人留宿之奇怪事。原文如下:
晋有一士人姓王,家在吴郡,还至曲阿,日暮,引船上,当大埭,见埭上有一女子,年十七八,便呼之,留宿。至晓,解金铃系其臂,使人随至家,都无女人。因逼猪栏中,见母猪臂有金铃[6]225。
4.羊类。卷18第431条,载一羊变精怪与人医病之事。原文如下:
汉,齐人梁文,好道,其家有神祠,建室三四间,座上施皂帐,常在其中,积十数年,后因祀事,帐中忽有人语,自呼高山君,大能饮食,治病有验。文奉事甚肃。积数年,得进其帐中,神醉,文乃乞得奉见颜。谓文曰:“授手来!”文纳手,得持其颐,髯须甚长;文渐绕手,卒然引之,而闻作羊声。座中惊起,助文引之,乃袁公路家羊也,失之七八年,不知所在。杀之,乃绝[6]225-226。
5.狐类。卷18第420条、421条、422条、423条、425条、426条、427条、
428条,皆记狐之故事,其中以“阿紫”“燕昭王墓斑狐”“吴兴老狸”“宋大贤”等较为著名,“大致可以分为狐助人、狐害人与人和学问狐四种类型”[7]。如“阿紫”故事中的阿紫系一成精的雌狐,化为美女以媚男人。
2019098期双球开奖结果6.虎类。卷14第344条,载一虎乳人弃婴之异事。卷20第450条,载一妇人接产雌虎,后虎感恩之故事,显然是受到儒家恩报观念和释家因果报应观念的共同影响。
7.鹿类。卷18第429条,载一鹿怪晚上在亭中杀人,而后被人断臂杀死之怪事。
8.蛇类。此类异事在该书中记载较多。最具传奇彩的是卷19第440条记载闽越之地少女李寄的故事。按《说文》释闽:“东南越,蛇种。从虫门声。”可知上古时代,此地多蛇,而以越为蛇种,显然是错误的。李寄杀蛇的故事,当有其事。因此,这篇故事可看作“写实”文学。李寄斩杀大蛇为民除害的故事,在中国魏晋南北朝文学史上,可与《木兰辞》相伯仲,都属于文学精品。《木兰辞》的主人公木兰是北方少女,而《李寄》中的主人公李寄却是南方少女。木兰尚武,李寄尚智;木兰是英武兼备的少女形象,李寄是智勇俱存的少女形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作品中,这二女一北一南,光彩闪闪,成为魏晋南北朝少女英雄形象的杰出代表。不过,在《李寄》中,大蛇的存在是李寄成为少年英雄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蛇在《李寄》故事中,以“反面主人公”的形象存在。可见,《李寄》一文的志怪性质只是弱化,却未改变志怪的本质。
卷12第318条,卷14第347条、348条,卷19第412条、441条、442条、453条,卷20第462条、463条等,皆载有蛇的故事。而且以上所记之蛇基本属于对自然界生物现象的记述,可称为“信史”。
9.龟类。卷19第443条,载一巨龟化为女子与人同寝之怪诞事。第444条亦载龟之怪事。
10.鸟类。卷20第451条,记一人收养一只被猎人所伤之鸟,后该鸟报答此人之故事。卷20第452条,所载故事同上条内容相近。同上述老虎报恩故事相似,显然也是受到了儒家恩报观和释家因果报应观念的共同
影响。
11.猿类。卷20第460条,载有一老猿因其子被人所杀伤心而死之异事。原文为:临川东兴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将归,猿母自后逐至家。此人缚猿子于庭中树上以示之。其母便抟颊向人欲乞哀,状直谓口不能言耳。此人既不能放,竟击杀之。猿母悲唤,自掷而死。此人破肠视之,寸寸断裂。未半年,其家疫病,灭门[6]242。
人类戕害猿子,猿母因而自杀。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害猿者一家竟然染疫而灭门。此故事受到佛教因果报应思想的影响。
12.鱼类。卷20第455条,载一巨鱼被人食之故事。
其他动物类在此不复一一罗列。
干宝所载上述动物之异事,并非他个人的编造,而多有出处。有学者说:“《搜神记》二十卷共四百六十余则故事,其中有前代典籍可据,或有当代及稍后其他著作可资相互参证者,竟占十分之八九。”[8]这说明《搜神记》一书,是以广泛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为依托的,不少是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真实反映。可以说,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怪异之事进行大范围的搜集并撰写成专门之书,这是干宝的功绩。
二、《搜神记》“动物主人公”形象的创造及意义
干宝《搜神记》一书,大部分故事的“动物主人公”还没有丰富的形象,与成熟小说的人物形象相差较远。不过,《搜神记》一书中的故事情节,颇似今日猎奇之文,具有很高的趣味性。这种“猎奇”之文,除了少数有较高的艺术魅力外(如李信纯所养家犬救主之事,李寄斩杀害人巨蛇的事迹),大部分只有“奇异”与“猎奇”的价值,实为社会新闻的反映,因此,《搜神记》“是魏晋时期社会新闻辑录(志怪)的代表作”[9]128。
总体上,干宝的《搜神记》中的动物条目和全书其他条目一样,组成了一个大杂烩。干宝写了多种动
物,意旨颇杂。有的是宣扬因果报应,如卷20第450条,写一妇人帮老虎生产,后得回报之事;有的宣扬精怪杀人,如卷18第429条,写一鹿精在夜晚常于亭中杀人;有的宣扬人与动物之间友好关系,如家犬救主之故事;有的却是宣扬一种荒诞的欲望,如动物化美女与人相配的婚恋故事,等等,不一而足。可见《搜神记》并没有统一的写作主旨,干宝只倾向于记录“真实”的怪异之事,即“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5]卷82,2150。这正是中国小说创作尚处于幼年时期,还未摆脱“信史”影响的反映。与干宝同时代的名士刘惔称干宝为“鬼之董狐”,尽管意存“讥讽干宝以史家实录态度对待鬼神荒渺之事”[10],但是,却也说明,干宝所记怪异之事,具有董狐的直笔特性,并非自己的捏造,所述的怪异故事,都有着一定的现实依据。
毫克与克如前所述,魏晋以来,社会的动荡变迁,一度把儒学的正统地位掀到一边。不能左右国家命运甚至个人命运的士人,在痛苦的彷徨中,反思不已。干宝的《搜神记》的产生,正是这种大变动时代文人对社会变化的反应。
干宝打破了“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儒学信条,开拓了一个“神秘”的新领域,这个新领域尽管在以前的正统史书中已有所反映,但毕竟只是一个极小的附庸,正史记述这种“事实”的主旨在于论述天人感应的正确性。而干宝把这种极小的附庸安放到与正史并坐的重要位置上去了。由此可见,志怪小说的出现,扩大了以前史家记载的视野,把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怪异现象,当成了记述的主体,把以人为本的史书式记载暂时放到了一边,而建立了以“神异”为本的记载体。
在以“神异”为本的《搜神记》中,干宝所写的动物,不少是现实中的生物,其行为并无神性可言。所记动物的行为,实为动物的自
然行为,也并无怪异可言,即并无“神异”可言。只是基于世人对动物了解甚少,因此,这些动物的正常行为,便具有了神异的特性。干宝大胆地把动物们的“神异事迹”搜集起来,撰写成书,开辟了为动物“立言”的新天地,打破了史家单独为世人“立言”之门禁,从“志人”转向“志怪”,标志着“志人”“志怪”并行时代的到来。尽管我们认为,在魏晋以前,文学中已有神灵记述的出现,但是,如此大规模以动物为“主人公”展现于文学作品之中,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干宝在撰写这些动物形象时,尤其重视动物身上具有的善良“人性”行为的记述。干宝记述的动物报恩故事,可概括为:“动物遇难———仁人救助其脱险———动物脱难后报答恩人”模式[11]。如干宝特别重视家犬对主人的保护,所录文字明显多于其他动物一般异行的记载。可见,《搜神记》不只是魏晋时代世人追求奇异的体现,也是作者价值观和人生观的体现。干宝的思想尽管受到道家神仙思想和佛教因果报应思想的影响,但是其心中的儒家思想更为深厚。在《搜神记》中,儒家的价值观念随处可见,也就是说,《搜神记》尽管“颇言神仙五行,又偶有释氏说”[12],但是,其思想主干依然是儒家的价值观念。
关注动物和研究动物,并不始于干宝,而干宝也并没有把自然界的全部动物的所有行为都当作自己关
注的对象。干宝所关注的动物,多具有神异性和“人性”,而神异性和“人性”,正是世人乐于关心的重要特性,也正是动物可以作为文学作品主人公的根本属性。因此,《搜神记》的问世,标志着以动物为文学主人公时代的到来。《搜神记》影响了后世文学的创作,从唐传奇到明清小说中的动物形象,无不证明了干宝《搜神记》的开创性意义。如唐传奇《补江总白猿传》记载的是梁大同末年欧阳纥征岭南的故事。在出征过程中,其妻为白猿精所虏,及寻回,已有身孕,后生一儿,状如猿猴。此儿便是唐朝初年的书法大家欧阳询。在《补江总白猿传》中,白猿的“主人公”身份还不明显,但是到了《西游记》和《聊斋志异》中,“动物主人公”的形象便栩栩如生了。动物在小说中完全承担起主人公的身份,尤其是长篇小说《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为石猴成精并具备了所有的人性,并成为小说中最为重要的主人公。这表明中国古代志怪小说已完成了质的飞跃。在这个时期的神魔小说或志异小说中,即使是非主人公的配角,也继承了《搜神记》中部分动物的形象。如《西游记》第67回中,唐僧师徒四人路过七绝山陀罗庄时,有孙行者和猪八戒共同打死吃人蛇精红鳞大蟒的故事,这个故事显然有《搜神记》中“李寄斩蛇”的影子。而第47回中,师徒四人西天取经走到车迟国元会县陈家庄时,遇到了鲤鱼精。鲤鱼精强迫陈家庄人,每年送一对童男童女到灵感大王庙里,供其食用:“一年一次祭赛,要一个童男,一个童女,猪羊牲醴供献他。他一顿吃了,保我们风调雨顺;若不祭赛,就来降祸生灾。”[13]这个故事中的吃人情节与《搜神记》中“李寄斩蛇”的故事甚为相似,只是把大蛇吃人变成了鲤鱼精吃人而已。
不过,动物的生动形象并不局限在明清神魔小说和志异小说之中。当代武侠小说家的武侠作品中,也广泛吸收了《搜神记》等前代奇异且具有灵性的动物形象,并加以重塑,形成了更为鲜明的动物形象。如金庸《射雕英雄传》中的白雕,《神雕侠侣》的神雕,都具有非凡的灵性。在《射雕英雄传》中,全真教王重阳的大弟子马钰救下一对小白雕,留给蒙古贵族铁木真小女华筝和汉人郭靖收养,这对小白雕因而与郭靖和华筝二人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总是在二人遇到极大困难时,只要高声呼唤,就能迅速赶到,拯救主人公于危难之际。如当二人困在铁掌帮历代禁地铁掌峰顶时,黄蓉竟然想到让白雕负二人下峰。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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