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特殊与差别待遇”谈判议题的中国对策
区域经济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谈判议题的中国对策
袁其刚1闫世玲2翟亮亮2
(1.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014;2.山东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要]WTO发展议题是多边贸易谈判的热点,关乎发展中国家的切身利益。“特殊与差别待遇”是WTO赋予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优惠待遇,也是WTO的一项重要原则。以美国为首的
西方发达国家围绕“发展中国家地位”及“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提案,企图实现与发展中国家贸易
对等并达到剥夺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权利的目的。对此,我国的基本立场是在坚持
自身为发展中国家地位的同时,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依据模拟的放弃优惠待遇对中国宏观经济
和行业的经济效应结果看,仍应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利益,维护自身作为发展中国家的
“特殊与差别待遇”;在不得不放弃“特殊与差别待遇”时,应分步骤实施,对受冲击较大的行业未
雨绸缪提升其竞争力。
[关键词]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WTO改革;中国对策
[DOI编码]10.13962/jki.37-1486/f.2021.03.010
[中图分类号]F1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10(2021)03-0123-13
一、弓I言
WTO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世界各国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和保障贸易全球化进程。“特殊与差别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简称为“SDT”)是WTO为推动发展中国家贸易进步、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单边特殊优惠。然而,发展中国家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已受到严峻挑战。2020年2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剥夺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权利的25个发展中经济体的名单①。美国向包括中国在内的25个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侵略性单边贸易行为,侵蚀了多边贸易规则,严重违背了WTO的原则和宗旨,剥夺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2020年10月13日举行的WTO总理事会上,中美围绕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USMCA国际经贸规则解读及对中国影响的研究”(20FJLB010);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企业数字化转型驱动经济增长的机制、路径及对策研究”(2020RZB01078)
[作者简介]袁其刚(1966-),男,山东禹城人,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对外直接投资、WTO。
①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取消对25个经济体的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EB/OL].v/about-us/ policy-offices/p ress-office/p ress-releases/2020/february/ustr-updates-list-developing-and-least-developed-countries-under-us-cvd-law,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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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SDT”议题再次展开激烈交锋①。由此,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引起了广泛的关注[1],相关研究对此展开丰富的讨论。
广西三月三放假几天2022
首先,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基础来看,John Rawls(1971)[2]、Franck(1995)[3]和Garcia(2004)[4]分别从差别原则、国际法公正原则和公平互利原则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法理基础提供支撑。莫世健(2004)[5]强调必须正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发展中 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是发展权的有力保障,符合发展中国家长远的发展利益。何志鹏和崔悦(2014)⑷指出,WTO贸易秩序的建立应关注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权利,而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是人本主义在WTO法律体系的具体体现。
张向晨等(2019)[7]认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能力差距,需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帮助发展中国家逐渐缩小发展差距。
其次,从“特殊与差别待遇”内容方面进行研究。作为WTO处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问题时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艾素君,2007)⑻,“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概念最早以普遍优惠制(GSP)的形式提出和实施,但由于各国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内容规定不明确,需要WTO 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在这一领域有所作为(Arne,2014⑼;Pallavi,2014[10])°Pa­ola和Carlo(20⑸[11]认为,WTO所宣称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存在歧义,大部分条款提议发达国家为此要做出“最佳努力”。Nicolas(2017)[12]强调在多边贸易立法中,“发展”被简化为“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这一概念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免于执行某些义务的优惠待遇°“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应运而生,鼓励了更多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发展中国家经济能力较弱的缺陷(Agus和Hidayati,2019)[13]°然而,WTO协议项下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共155条)内容大多较为模糊,需要在坚持合法性基础上,加大这些条款的具体化和可执行性,保障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收益(韩永红,2019)[14],否则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和发达国家的步步紧逼,“特殊与差别待遇”随时面临夭折的危险(姜作利,2020)[15]°
再次,从中国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政策建议来看,柯静(2019)[16]针对中美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之争的日趋激烈,认为中国未来有可能需承担等同于发达国家的责任。李双双(2019)[17]则建议中国需要坚持“特殊与差别待遇”规则,还需承担更多义务。张生(2019)[18]提出中国在完善WTO有关“特殊与
差别待遇”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提高相关条款的可操作性,加快推动多边区域合作,为中国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姜跃春和张玉环(2020)[19]认为,中国应审视在WTO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全面衡量美欧改革主张可能产生的影响;警惕美国所释放的信号,积极寻求与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的利益契合点(郎利华、冯雪,2020)[20],探讨将“发展中国家身份认定”和“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作为两个问题加以谈判和改革的可能性(王中美,2020)0]°
最后,有少数学者在“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贸易和经济的影响方面展开研究。如Subramanian和Wei(2007)[22]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对进口贸易的影响不大,表
①全球化智库.中国大使张向晨和美国大使谢伊再次激辩发展中国家待遇和市场导向条件[EB/OL].ht-tps://■www.sohu/a/425417055_828358,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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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现出贸易促进作用的不均衡性,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对贸易促进的有效性是比较微弱的。Tang和Wei(2009)[23]实证结果表明,没有发现“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的长期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此外。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除了理论基础薄弱之外,经验研究比较匮乏(Emanuel,2016)[24]O
综上所述,探索“特殊与差别待遇”需要新的思路,需要更科学的定量研究。例如,顾宝志(2020)[25]指出,衡量一国发展水平应进行综合和全面的评估,多指标制定WTO成员的分类标准。袁其刚等(2020)[26]通过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多维指标构建了新的指标体系,为发展中国家认定标准及是否授予“特殊与差别待遇”提供依据,开启了研究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问题的新思路。本文在此背景下,深入测度了“特殊与差别待遇”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若失去这种“优惠”,对中国经济又会带来多大的冲击,回答上述问题可为WTO发展议题的谈判提供参考。本文的边际贡献还体现在弥补了“特殊与差别待遇”实证研究的不足。
abac式的词语大全二、“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各国改革建议比较
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内容,具体表现在WTO协议的相关条款中。依据WTO秘书处最新汇编文件(WT/COMTD/W/239)的分类和统计,“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总计155条①。整体看,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看似条款数量多、内容丰富,但其中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有效性的少之又少。美欧等发达国家与中印等发展中国家的立场相差甚远。现将主要国家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建议的主要内容进行整理,如表1所示。
综上所述,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特殊与差别待遇”问题上交锋激烈,分歧较大,改革之路充满坎坷。一方面,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认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利用WTO“特殊与差别
待遇”获益颇多,千方百计阻碍多边贸易体系的维护,自我设定标准要求发展中国家“毕业”,从而失去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其中,美国对取消“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态度非常坚决和强硬,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追求发展的权利造成了极大的阻碍。欧盟紧随其后,对待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主张鼓励退出原则,建议规范“毕业条款”,需要以协议方式从“特殊与差别待遇”毕业。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强烈反对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侵略性贸易单边行为,共同发出反对取消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声音。然而,少数发展中国家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如巴西和韩国鉴于美国的压力,在权衡国家发展利弊之后主动放弃了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
三、退出“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经济效应
(一)理论模型
全球贸易分析项目(Global Trade Analysis Project,GTAP)是美国普渡大学开发的全球可计算一般均衡(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CGE)模型。GTAP模型是根据新古典经济理论构建的多国家(地区)、多部门一般均衡模型,常用于区域经济经济一体化政策的定量分析研究。GTAP10数据库包含了世界上141个国家(地区)和65个行业(部门)主要数据,可以同时
①联合国秘书处世贸组织秘书处汇编的世贸组织文件(WT/COMTD/W/239)[EB/OL].https://www.wto. org/e nglish/t ratop_e/d evel_e/d ev_special_differential_provisions_e.htm,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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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表1主要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改革建议2018年至今)
类别国家发布时间发布机构及方案主要内容
发达国家
欧盟2018年9月18日
欧盟委员会发布《WTO现代化方
案》
鼓励进一步调整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
分,落实“毕业条款”,建议成员应逐步退出WTO
框架下的“特殊与差别待遇”。
美欧日2018年9月25日三方召开部长会议发表联合声明
否定WTO现有的“自我认定式”身份认定原则,
重点关注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问题,提
出对发展中国家分类方法的改革。
加拿大等13国
2018年10月
24_25日
加拿大贸易部长牵头组织13国
发布《WTO改革的联合公报》
肯定了WTO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探讨如
何在规则制定工作中更好地追求包括“特殊与差
别待遇”的发展层面。
美国2019年1月15日
美国向WTO提交《无差别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WTO:自我认定式的发展地位威
胁体制相关性》报告
报告提出取消一批发展中国家享有WTO“特殊
与差别待遇”的权利。
美国2019年2月15日
美国向WTO提交《加强WTO谈
判功能的程序》提案
报告给出美国自我认定的四类标准①,以此界定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取消一批发展中国家的
“特殊与差别待遇”。
美国2019年3月1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
布《2019贸易政策议程及2018
年度报告》
该报告是美国首次系统提出对WTO的改革建
议,重点关注发展中国家待遇问题。该报告提出
为了更好地反映当前全球贸易现状,急需改革发
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
美国2019年7月26日
美国政府发布《改革世贸组织中
发展中国家地位备忘录》
发出威胁阻止主要发展中成员在WTO享受“特
殊与差别待遇”的灵活性。
美国2020年2月10日
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在《联
邦记事》发布公告
公告宣布按照美国自我设置标准区分发达国家和
发展中国家②,以此终止25个经济体继续享受
WTO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
发展中国家
中国2018年11月23日
商务部提出《中国关于世贸组织
改革的立场文件》
保障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利益,主张积极推进并保
证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尊重各个成
员的发展模式,鼓励承担与自身能力相符的义务。中国、印度、南非
和委内瑞拉四国
2019年2月18日
向WTO提交《惠及发展中成员
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对于促进发展
和确保包容的持续重要性》文件
外出前要加衣打一字
一致反对美国单方面宣布标准取消部分发展中国
家地位的做法,坚决维护发展中国家发展的权利,
不放弃拥有“特殊与差别待遇”。
巴西2019年3月19日
巴西总统与美国总统会晤后发布
“联合声明”
明确表达巴西在美国建议后,同意在WTO谈判
时主动放弃“发展中国家”地位和享有“特殊与差
兼容性别待遇”。
中国2019年5月13日
商务部发布《中国关于世贸组织
改革的建议文件》
通过尊重发展中国家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
来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
中国等23个发展
中国家
2019年5月
13_14日
联合发表《共同努力加强世贸组
织以促进发展和包容》文件
关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问题,呼吁WTO应
充分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诉求,帮助发展中国
危害公共安全罪家能力建设。
中国等52国2019年10月15日
提交《关于“促进发展的特殊与
差别待遇”联合声明》文件
文件强调WTO谈判必须保留现有的“特殊与差
别待遇”条款,而且还要允许发展中国家自我评
估决定发展中国家身份。
韩国2019年10月24日
韩国政府召开对外经济部门会议
发布声明
韩国政府在美国强压下,宣布放弃世贸组织的发
展中国家地位。
资料来源:根据WTO网站文件整理所得。
①四类标准分别是:是否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是否是20国集团(G20)成员,是否是世界银行规定的高收入国家,是否占全球货物贸易0.5%及以上。
②四类标准分别是:是否是世界银行规定的高收入国家,全球贸易份额是否超过0.5%,是否属于OECD 成员、G20成员或欧洲联盟(EU)成员,是否自我宣布是发达国家或入世时未宣布自己是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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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研究政策调整情况下(外生变量的冲击)对不同国家(地区)在国内生产总值(GDP)、进出口贸易、关税、社会福利水平以及就业等方面的影响。本文分别从宏观层面和行业层面对中国退出WTO框架下“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
本文选用GTAP模型构建的一般均衡模型,首先将每个国家或地区建立子模型,每个子模型都包含生
产、消费、政府和贸易模块,然后通过贸易将众多子模型、整个经济系统联系在一起,观察每种经济现象(表现为各要素之间不同的数量关系)之间的相互影响。GTAP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且规模收益不变,资源得到合理运用,最优供给量等于最优需求量,形成一般均衡状态。一般均衡的模型结构包括三个方面,即生产者成本最小、消费者效用最大和市场出清。
1.生产者成本最小
在一般均衡模型的约束下,为了生产者的成本最小,厂商通过要素投入量的不断变化,到最优调整,实现现有要素禀赋约束的成本最小化。因此,本模型实现生产者成本最小,可以得到最优的要素供给数量,从而实现生产者利润最大化,最终实现生产市场的均衡。
2.消费者效用最大
鉴于消费要受到消费者预算约束的制约,因此需要在消费者固定约束的提前下,得出最优消费组合,实现消费者效用最大化。考虑到WTO发展议题依然处于谈判阶段,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规定将会发生变化,尤其是当一国某类产品的进口关税的下降,不但会引起此类产品的进口成本的变化,而且还会引起该国各类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化,进而影响全球产品的价格和数量变化,最终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调整,实现消费市场的均衡。
3.市场出清
由于GTAP模型的标准闭合条件是:所有市场都处于均衡状态,所有公司的利润都为零。市场出清包括商品市场出清和要素市场出清。商品市场出清是一国商品的总产量等于该国用于消费的商品数量总和。要素市场出清的条件是一国所有要素供给都用到产品生产中去。所有公司利润均为零的条件是一国产品的总价格等于一国所有要素禀赋的总价格,这意味着一国所有公司的总收入等于总成本,无任何利润所得。此时,在本文构建的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全球贸易市场均处于均衡状态,所有公司的利润均为零,市场全部出清,完成一般均衡的闭合。
(二)数据处理与模拟情景设计
1.国家与行业分组
关于国家分组,本文将GTAP10模型中141个国家(地区)的数据集聚成4个国家(地区),分别是中国、美国、欧盟和世界其他国家。其中,考虑到中国和美国这两个主要研究对象,需要分别进行设组;由于欧盟在全球贸易的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作为单独组别;其余所有国家设为一组。具体如表2所示。
表2国家(地区)分组
序号国家(地区)定义
1中国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
2美国美国
3欧盟欧盟28成员国(含英国)
4世界其他国家(地区)其余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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