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手续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海边旅游哪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在本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以下简称“退休手续”)。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三)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葡萄牙和摩洛哥(四)申报退休手续时未被羁押、未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不含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监外执行、假释);
提前退休人员除同时符合本条其他条件外,还应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干部除同时符合本条其他条件外,还应未被立案调查。
三、申报要件
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为参保人员申报办理退休手续。
(一)必要要件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内地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2诛仙第二季.1寸彩照片(底不限)1张;
3网名女霸气.经本人签字、申报单位签字盖章的《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以下简称《退休申报表》)原件1份(申报单位办理退休减员时,可通过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打印或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离婚诉讼);
4.《天津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信息(变更)表》原件2份。
(二)视不同情况需要提供以下要件
1.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应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连续工龄审定表原件。
2.有核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3.提前退休人员应提供提前退休审核材料,包括《申请提前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国产奶粉那个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表二)》、《天津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表》、《国有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审批表》原件。
4.退休前评定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退休单位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单位兑现了工资、在聘任期限内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应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或证书、申报退休单位的聘任材料原件。
5.1995年底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称号的参保人员,应提供获得劳模称号的材料原件。
6.安置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应提供安置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审批表原件。
7.1993年以后存在领取失业金记录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就、失业证》、《就业、创业证》。
8.参保人员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核对本人参保信息的,应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交《代为确认参保信息承诺书》原件1份。
四、办理地点
申报单位为参保人员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到参保人员保险关系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五、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包括退休减员、本人确认、待遇核定支付三个环节:
(一)退休减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单位申报,为符合本《办事指南》第二条规定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减员手续,打印综合业务处理单,由申报单位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后分别留存。同时打印《退休申报表》,由申报单位交由参保人员进行核对。
(二)本人确认
申报单位组织参保人员对《退休申报表》记载的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并申请退休;对《退休申报表》记载信息有异议的,应尽快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调整。其中:对视同缴费年限或领取失业金记录、1995年底前省部级以上劳模信息、安置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信息有异议的,到保险关系所在区人社局进行核实、调整;对其他记载信息有异议的到保险关系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实、调整。申报单位经办人员在参保人员签字确认的《退休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印章后,将申报材料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不在本市的,可在《退休申报表》的扫描件或传真件上签字确认,并通过扫描或传真的方式交回申报单位。参保人员因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核对本人参保信息的,由其监护人代为核对,无监护人的由代办人代为核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待遇核定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核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记录是否准确。核对无误的,现场办理退休手续,出具《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同时发放《天津市企业职工退休证》。申报单位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留存《天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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