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精选9篇)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精选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严肃干部请销假制度,保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有关纪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请销假对象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工勤人员。形容读书的成语
二、请销假范围是事假、婚假、产假、病假等。
三、请假批准时间: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外,一年内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四、请假必须具备假条,1天以内书面向分管领导请假,2天以上必须经书记或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情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按照程序口头请假,并在2日内由本人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在请假外出后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的,要及时向准假领导续假,返回后及时补办续假手续。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干部在请假前,必须事先做好工作交接,请假后不得影响和贻误工作。
五、干部在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在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县政府部署重大工作期间,干部原则上不得请假。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的,或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期间,本部门出现生产、安全等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办公室认真做好考勤登记,并将每月考勤情况于次月第一周内进行通报。机关干部在一年内有1次违犯请销假制度的,在全乡干部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有2次违犯请销假制度的,取消当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并进行诫勉处理;对2次以上不履行请销假制度的,将按《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著名的钢琴家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2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机关干部、工勤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到岗,要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领导班子成员、行政科室科长、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市直学校校长、书记离市外出,要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办公室备案。
二、请假的范围种类
请假的范围种类分为年休假、病假、事假、婚丧假、生育假、探亲假等。
(一)年休假
1.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假期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假期10天;满20年的,每年假期15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电话回访3.当年已享受年休假,再有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其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4.年休假不包括公休假与法定假,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山东二本学校(二)病假、事假
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三)婚丧假、产假、探亲假
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履行审批程序并呈报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假
公差:分为因公学习、出差、考察等。请假的天数按实际情况天数确定,审批时要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三、请假内容
机关干部请假要说明请假的理由。领导干部外出时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报告:外出人员、事由、时间、所到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请销假的手续
钢筋锚固长度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由请假人按规定填写《请假条》,销假可采用口头形式。
机关干部请假须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请假;领导干部离开本市外出须提前1个工作日进行报告,离晋外出须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干部外出、机关干部请假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确因紧急或意外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的审批
1.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学校校长、书记请假,由局长审批。
2.行政科室科长、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请假3天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审批。
3.其他干部及工勤人员请假3天以下,由科长(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科长(主任)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4.机关干部请假后,要向办公室登记备案。请假期满后要按程序履行销假手续。需要续假的,按以上程序重新报批。
六、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应当申报备案
1.当年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因私事请假出国(境)超过半月的;
3.请出国(境)探亲假超过3个月的;
4.因受到停职审查、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处理)被采取强制措施导致不在岗的;
5.未涉及到的其他情形,及遇上级政策有调整变化的情形,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要求
1.请假人在请假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在单位有紧急任务时,确保及时回到单位。
2.请假人员未按程序审批或伪造病事明,逃避单位工作,一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享受生活中的惊喜以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依上级规定执行。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乡镇政府请假销假制度3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严肃请销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程序
(一)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主,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打电话请假,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二)单位主要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要将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的外出请假审签手续送市委办公厅秘书处报市委主要领导
阅知。单位领导班子副职请假,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向组织部和纪委请示,并履行书面报备手续。
(三)科级干部病、事假在3天及以内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主要领导批准;3天及以上,经局主要领导同意,报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