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停车费报销管理规定
2023停车费报销管理规定
2023停车费报销管理规定
  序号
  级别
  补贴标准(元/月)
  1
  董事长
  2400
  2
  副董事长(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800
  3
  总经理
  1600
  4
  副总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200
  5
  总经理助理、总监(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十句预防疾病的口诀
  1000
  6
  部门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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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部门副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400
  8
  部门主管(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200
  5.1.3享受公司自带车费用补贴的人员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派车。
  5.1.4 自带车人员每月1日提供上月报销票据,票据金额大于报销标准按标准限额报销;如提供的报销票据金额低于其报销标准,则据实报销(事后不进行补报销),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按公司流程统一报销。
  5.1.5 自带车人员一个月内正常到岗但未开车的时间超过六天者,则取消当月费用补贴资格;正常到岗但未开车需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若未备案被抽查到在一个月内两次正常到岗但未开车者,则取消当月费用补贴资格。
  5.1.6 凡因个人原因请假(如病、事、婚、丧、产等假),一个月内未正常到岗时间超过十天者,则取消当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7 因公出差或带薪休假的自带车人员,报综合管理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仍享有该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8自带车人员外出办事,必须使用自带车。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公车,应填报《用车申请单》,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如违规使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将取消当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9 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自带车的管理及抽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本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5.1.10公司鼓励自带车员工与公司签定了《私车公用协议》,同意私车公用的员工享受40
0元/月的定额补贴,享受公司私车公用补贴车辆首先解决本部门用车,所在部门员工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部门派车。
  5.2 自驾车管理
  5.2.1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自驾车的,必须取得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达三个月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5.2.2 申请自驾资格的人员,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后方能自行驾驶公司车辆。
  5.2.3 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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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3.1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成都市金瑞泰置业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5.2.3.2 申请工作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批同意后方可领取车辆钥匙、证照。
  5.2.3.3 工作用车须在当天下班前将车辆停回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停车处,车辆钥匙、证照交还综合管理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开车回家过夜,须在填报的《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上海旅游
家。
  5.2.3.4 下班后使用公司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确保车辆停放于有人值守的车场。
  5.2.3.5 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5.2.3.6 须爱护公司车辆,有义务清洗车辆。
如何调节电脑屏幕亮度  5.2.3.7 驾驶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仪表,注意驾驶安全,如出现车辆故障,应立即通知车辆管-理-员解决。
  5.2.3.8 本人驾驶证自行办理年审、换证手续,证照被扣、失效应及时停止驾驶公司车辆。
  5.2.3.9 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车辆产生的停车费、洗车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如实提交有效发票。
  5.2.3.10 公司车辆在指定地点加油,请注意车辆所用油号,核实加油量。
  5.2.3.11因公用车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自行驾车外出,非特殊原因而拒绝自驾,公司将取消其自驾资格。
  5.3 部门配车管理
  5.3.1 为保障各项工作交通需要,个别特殊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配备工作用车,经董事长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调配。
  5.3.2 部门配车由使用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
  5.3.3 配车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3.3.1 配车部门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车辆管理制度。
  5.3.3.2 部门配车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具体负责工作用车安排、安全停放监督及车辆费用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5.3.3.3 部门配车只能由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的人员负责驾驶。
  5.3.3.4需爱护配备车辆,按公司制度规定及时进行维保,车辆产生的正常油费、修理费等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按实报销。
  5.3.3.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内,或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停放点,不得擅自停放它处。
  5.3.3.6遇特殊情况须开车回家,应填写《用车申请单》,并标注清楚且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开车回家,开车回家的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内.并于次日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5.3.3.7 除值班车外,节假日期间严禁使用部门配车,周末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5.3.4 部门配车发生费用按公司公用车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5.3.5 有部门配车的部门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部门派车。
  5.4 个人配车管理
  5.4.1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可配备工作用车,公司其他人员一律不享受公
司配车。个别特殊岗位员工,若因工作需要需配备工作用车,须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方可配车。
  5.4.2 个人配车可在工作时间以外使用公司车辆;工作时间以内根据公司需要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配车人享有优先使用权。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的个人配车,原则上不作其它工作安排。
  5.4.3 个人配车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5.4.3.1 费用报销范围:报销费用包括停车费、洗车费、燃油费、日常修理费(含易损件的更换)、过路费。其它费用由公司支付,不纳入月报销标准,如:保险费、养路费、五路一桥费、年审费及年审维修费、期限大修费,正常使用中的发动机大修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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