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拔尖人才培育对象
申请书
姓 名 | |
所在学院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此表适用于申报“西湖学者”拔尖人才培育对象的人员填写。
二、“学术荣誉”按照《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类别填写,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近五年高层次成果”原则上按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统计,也可按2012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统计,请在相应统计周期前打钩。
四、申报表一式2份,用A4纸双面打印。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正面免冠 彩照片 (电子版) | ||||||
党政职务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
毕业学校 | 现从事 专业 | ||||||||
专技资格及 取得时间 | 现聘专技岗位等级 及起聘时间 | ||||||||
EMAIL | |||||||||
学 术 荣 誉 | 学术荣誉名称 | 获得时间 | |||||||
丙 类 | |||||||||
丁 类 | |||||||||
二、近五年高层次成果
统计周期:2012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2年10月01日至2017年09月30日
1.甲类:〔单项计分10分以上(含10分)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
(按获奖、成果采纳、学术论文与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依次分类填写, 同类别成果以时间为序填写,限填4项) | |||
序号 | 计分成果名称 | 成果计分 | 本人排名(1/N) |
1 | |||
2 | |||
3 | |||
4 | |||
2.乙类:〔单项计分5分以上(含5分)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
(按获奖、成果采纳、学术论文与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依次分类填写, 同类别成果以时间为序填写,限填4项) | |||
序号 | 计分成果名称 | 成果计分 | 本人排名(1/N) |
1 | |||
2 | |||
3 | |||
4 | dnf安全模式解除方法 | ||
3.丙类:〔单项计分2.5分以上(含2.5分)的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
(按获奖、成果采纳、学术论文与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教学项目依次分类填写, 父母对孩子的简短寄语同类别成果以时间为序填写,限填4项) | |||
序号 | 计分成果名称 | 成果计分 | 本人排名(1/N) |
1 | 英语四级查分数 | ||
2 | |||
3 | |||
4 | |||
注:
1. 上述计分以《浙江工商大学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计分奖励办法》(浙商大科〔2017〕147号)为准。科研成果和荣誉不能重复计算。
2. 申报人应是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我校应是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
3. 第一作者是我校学生、通讯作者为我校教职工,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是我校学生、通讯作者非我校教职工,我校教职工中的第一作者视为该成果的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我校教职工时,通讯作者视为第二作者。
4. 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不一致时,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之一的,减半计分。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对此申报表所填写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审核 推荐意见 | 经学院审核,以上申报信息属实。 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西湖学者”拔尖人才培育对象。 审核人签名: 学院负责人签名: (学院公章)富士山下歌词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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