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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经营执照怎么签订合同
篇一:未办营业执照而营业
未办营业执照而营业,会受怎样的处罚?
问: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于今年1月20日开了一家店。营业至今未办理营业执照。我了解到现在有竞争对手举报我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所以想咨询一下我的行为会不会被处罚?怎样处罚?以及我过法律有没有对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上的规定?
答:我国现行五类登记管理法规都对无照经营法律责任作了规定,赋予了工商部门执法主体的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冒用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该条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四、《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如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五、《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如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四、《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如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五、《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如以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篇二: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实体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实体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酒店的餐厅担任厨师长,该餐厅是酒店租赁出去给他人经营的,但是餐厅没有独立的营业许可证。我未与餐厅及酒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餐厅没有按照口头约定的待遇支付工资,我想要提起劳动仲裁,请问我应该以谁为被告?
律师解答:
你咨询的是适格的用人单位问题。你应该以酒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工资。原因分析:
综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了法定用人单位和视同为用人单位两种情形。介词后加什么
第一、法定用人单位,包括三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第一类“境内企业”,又可以细化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两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三资企业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而言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第二类“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人以上的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第三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
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实体能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酒店的餐厅担任厨师长,该餐厅是酒店租赁出去给他人经营的,但是餐厅没有独立的营业许可证。我未与餐厅及酒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餐厅没有按照口头约定的待遇支付工资,我想要提起劳动仲裁,请问我应该以谁为被告?
律师解答:
你咨询的是适格的用人单位问题。你应该以酒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工资。原因分析:
综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了法定用人单位和视同为用人单位两种情形。介词后加什么
第一、法定用人单位,包括三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第一类“境内企业”,又可以细化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两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三资企业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而言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第二类“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人以上的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第三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
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学校等。
第二、“视同用人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的劳动关系的,上述机关团体视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第三、上述用人单位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本案中,你所工作的餐厅属于该酒店的餐饮部,不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是不适格的用人单位,不具有用人权,也非民法上适格的民事主体。所以,不能将分支机构直接列为用人单位,酒店才是本案适格的用人单位,你与餐厅产生劳动争议应该以酒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二、“视同用人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的劳动关系的,上述机关团体视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第三、上述用人单位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本案中,你所工作的餐厅属于该酒店的餐饮部,不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是不适格的用人单位,不具有用人权,也非民法上适格的民事主体。所以,不能将分支机构直接列为用人单位,酒店才是本案适格的用人单位,你与餐厅产生劳动争议应该以酒店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
(2)《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
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5)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武隆旅游 证据要求:化妆品进货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牌、胸章、工资条等;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如欠条等。对于用人单位掌握的材料,你无法获得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篇三:关于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及风险规避问题的答复
关于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及风险规避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风险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资质
[摘要]:
一、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5)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武隆旅游 证据要求:化妆品进货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牌、胸章、工资条等;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如欠条等。对于用人单位掌握的材料,你无法获得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篇三:关于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及风险规避问题的答复
关于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及风险规避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风险营业执照授权代理资质
[摘要]:
一、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
2.法律后果:
3.诉讼主体:
(二)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
2.法律后果。
3.诉讼主体。
二、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署合同——授权及代理权限
三、企业资质证书
四、总结
[详细]:
****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及相关风险规避问题,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例,并进行讨论,现做出答复如下:
一、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2.法律后果:
3.诉讼主体:
(二)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
2.法律后果。
3.诉讼主体。
二、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署合同——授权及代理权限
三、企业资质证书
四、总结
[详细]:
****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及相关风险规避问题,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例,并进行讨论,现做出答复如下:
一、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2.法律后果: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及完整的责任能力,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故在司法实践中,合同向对方可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总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总公司共同承担。
3.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基于以上规定,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可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二)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2.法律后果: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及完整的责任能力,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故在司法实践中,合同向对方可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总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总公司共同承担。
3.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基于以上规定,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可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二)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
(1)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或事后追认,则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行为应视为代理总公司签署合同,其合同效力、责任承担、诉讼主体详见第二条。
(2)《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如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且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因其不具备经营资格、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实践中对于合同的签字盖章,分公司可能有公章或无公章,分三种情况:(a)分公司抬头签约,分公司盖章:如上所述,因无营业执照,该公章或其他印章无法律效力。
(b)分公司抬头签约,总公司盖章:由总公司承担。
(c)分公司抬头签约,个人签字:个人如系总公司授权代表或其他重大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则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否则,一般由该个(:无经营执照怎么签订合同)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在此情形下,该个人可能与总公司之间系挂靠、合作或者其他关系,但总公司未依法设立该分公司,而是个人挂靠在该总公司名下,对外却以所谓的分公司名义。
2.法律后果。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经营资格、责任能力,其签署的有效或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设立它的总公司全部承担或由个人承担。
(2)《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如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且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因其不具备经营资格、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实践中对于合同的签字盖章,分公司可能有公章或无公章,分三种情况:(a)分公司抬头签约,分公司盖章:如上所述,因无营业执照,该公章或其他印章无法律效力。
(b)分公司抬头签约,总公司盖章:由总公司承担。
(c)分公司抬头签约,个人签字:个人如系总公司授权代表或其他重大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则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否则,一般由该个(:无经营执照怎么签订合同)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在此情形下,该个人可能与总公司之间系挂靠、合作或者其他关系,但总公司未依法设立该分公司,而是个人挂靠在该总公司名下,对外却以所谓的分公司名义。
2.法律后果。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经营资格、责任能力,其签署的有效或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设立它的总公司全部承担或由个人承担。
3.诉讼主体。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属《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故,相关的诉讼应由总公司或个人参加,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民事诉讼。
二、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署合同——授权及代理权限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二、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署合同——授权及代理权限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基于以上规定:
1、有权代理。若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属有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若分公司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超越总公司的授权,属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无效;
3、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合同相对方(如贵司)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完全的代理权的,属表见代理,其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然,无论是否涉及表见代理,分公司的某些民事行为无效,如《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三、企业资质证书
大皇宫 某些所谓的“分公司”,并非总公司设立的真正的分公司,只是挂靠在“总公司”名下,并借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而已(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等)。京东物流怎么查询快递
为什么无线网络老掉线1、有权代理。若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属有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若分公司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超越总公司的授权,属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无效;
3、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合同相对方(如贵司)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完全的代理权的,属表见代理,其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然,无论是否涉及表见代理,分公司的某些民事行为无效,如《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三、企业资质证书
大皇宫 某些所谓的“分公司”,并非总公司设立的真正的分公司,只是挂靠在“总公司”名下,并借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而已(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等)。京东物流怎么查询快递
由于资质证书属于特别法对于主体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以上“分公司”签订的需要特定资质完成事项的合同,往往是无效的,也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如,《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以上合同虽属无效,然一旦发生争议,“总公司”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总结
综上所述,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通常有效,其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故一旦发生纠纷,可要求总公司承担责任。但为保险起见,建议:
1、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索要其复印件,并委托律师对其工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对与其签订合同应采取慎重态度。
以上合同虽属无效,然一旦发生争议,“总公司”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总结
综上所述,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订的合同通常有效,其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故一旦发生纠纷,可要求总公司承担责任。但为保险起见,建议:
1、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索要其复印件,并委托律师对其工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对与其签订合同应采取慎重态度。
2、要求分公司出具总公司加盖公章原件的授权委托书,并要求总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盖,固定“贵司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完全的代理权”的表见代理证据,甚至直接将总公司纳入到合同的签约一方,以进一步明确总公司的责任,把合同责任承担落到实处。
3、若发现“分公司”有借用总公司资质的行为,应对与其进行合作采取谨慎态度;若的确需要与其合作,建议要求“总公司”向贵司出具为合作项目承担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在发生争议时,即可要求“总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
20XX年7月1日
3、若发现“分公司”有借用总公司资质的行为,应对与其进行合作采取谨慎态度;若的确需要与其合作,建议要求“总公司”向贵司出具为合作项目承担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的承诺函,在发生争议时,即可要求“总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
20X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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