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发布1+4专项行动“暖企”“护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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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伞铁道飞虎票房∙【公布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3.01.10
∙【分 类】其他
正文
1+4专项行动“暖企”“护企”典型案例
案例1 “执转破”逼出“穷庙”背后“富方丈”
案例2 “分段解封”盘活被保全人5000万资金
案例3 单次解除限高,让无人机先锋企业“飞起来”!
青少年心理健康标准 案例4 盘活土地“腾笼换鸟”,支持地方产业政策调整
案例5 “活查封”护企业转型、员工权益双赢
案例6 执行和解助新四板优质企业脱困境
案例7 分期还款让濒危企业回血复生
案例8 运用“重组思维”助力困境企业修复信用、涅槃重生
案例9 强制管理实现“借鸡生蛋”盘活被执行企业资产
案例10“放水养鱼”助债权人、被执行人、民生项目三赢
案例11 为资源整合牵线,让驾培企业重新上路
案例12 “海事强制令+预处罚通知”震慑被请求人主动履行义务
案例1
“执转破”逼出“穷庙”背后“富方丈”
(徐州云龙法院)
【基本案情】
张某、王某某与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两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州云龙法院)依法判决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返还张某担保费10万元、王某某担保费5万元,共计15万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徐州云龙法院在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且该公司已不在其住所地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多次传唤亦未到庭。经深入调查,发现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仍为存续状态,且
注册资本高达44000万元人民币。为深挖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决定对被执行人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启动“执转破”程序,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得知企业破产后面临的加速出资到期义务,徐州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并履行完毕。
秦时明月之剑魔灭尘 【典型意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兑现,徐州云龙法院针对被执行人恶意转让债权、恶意进行个别清偿、转移资产、逃废债务、虚增资本、抽逃出资、空壳经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执行程序无法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掘破产程序的破产撤销权、无效行为、出资义务加速到期、高管等非正常收入追回等制度措施的价值意义。徐州云龙法院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运用“执转破”机制搭建可供执行财产搜索引擎,强力破除债务防火墙,重拳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倒逼“穷庙”后面躲着的“富方丈”主动履行义务,为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
案例2
“分段解封”盘活被保全人5000万资金
少数民族的风俗有哪些(无锡滨湖法院)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滨湖法院)受理了原告周某与被告深圳某投资公司及李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周某申请对被告名下价值1.5亿元的财产进行保全。在查得被告持有大量股票后,保全法官遂赶往深圳欲对其股票进行冻结。但经了解,如冻结该股票,被告剩余资产将达不到证券公司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而被强行平仓,这不仅使被告利益遭受重大损害,原告所期望的胜诉权益也将难以得到保障。在敏锐的察觉到常规保全方式不利于案件顺利解决后,承办法官遂经与原告确认,仅对被告账号实施1.5亿元的额度冻结,并对股票做出可售性冻结,即允许股票买卖,但禁止取款、销户等控制属性。
被告获知冻结情况后即与无锡滨湖法院取得联系,经调解,双方就诉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即由被告通过股票交易获得款项支付给原告。但该方案实施的前提是解除冻结,而这将会给保全资金的去向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后经与原被告双方及证券公司反复沟通,保全法官决定尝试“分段解封”这一全新的解封形式:在原冻结基础上,再次冻结1亿元,而后解除1.5亿元的冻结,并解除禁止取款的控制属性,保留其他控制属性不变。通过“一封一解”使被告获得了5000万元资金的操作空间,在盘活资金的同时,也将原告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原告确认收到5000万元后,再次冻结4000万元,随即解除1亿元的冻结,以此类推,直至原告收到全部款项。经过连续三天的努力,解封终于完成且资金全部到位。激动之余,原告也向滨湖法院赠送了“主动作为护航经济发展,能动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及“善意执行破僵局,高效执行解民忧”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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