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祝端午节安康的句子∙【公布日期】2019.11.25
∙【字 号】青建办字〔2019〕81号
∙【施行日期】2019.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管控水平,规范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青岛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实施细则》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青岛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实施细则
一、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
(一)建设单位责任落实
1.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确保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应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分别签订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应当组织施
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控制方案。嘟囔的意思
2.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渣土处置工作,办理渣土处置的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手续;督促施工单位与经核准的运输企业、渣土处置场所签订清运、处置协议。
3.暂时不能开工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抑尘剂固化或防尘网苫盖。
(二)施工单位责任落实
1.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总体目标,施工现场重要环境因素分析、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重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组织机构等。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清洁,不定期进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偷狗 2.应当分别派专人对渣土运输车辆装车和驶离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登记,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
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3.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签订相关管理协议,督促分包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普及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知识,将相关规定纳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工程各参建单位在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增加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
(三)监理单位责任落实
1.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承担监理责任,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施工单位扬尘控制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2.应当充分利用出入口设置的车牌抓拍及车辆AI人工智能识别系统对施工现场进出场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
3.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贺卡祝福语 (四)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机制
1.施工现场应建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小组)。明确各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相关信息应在工地进行公示。
2.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及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打响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12号)、《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渣土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73号)文件精神,逐项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渣土车污染防治责任,细化分工、层层落实,强化企业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主体责任,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自查自检、动态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改正。
(五)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
1.根据《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建筑工地应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警级别落实应急措施,根据要求分别采取停止工地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
2.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预警标识牌。
二、积极采取施工工地防尘降尘措施
粤L是广东哪里的车牌 (一)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应达到安全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应平整、清洁、美观、严密,现场围挡及大门至少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
2.施工围挡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200mm,宽度不少于100mm的防溢墙,顶部设置环场雾化降尘系统(喷头间距不大于1500mm,喷雾高度不小于200mm)。
3.施工过程中,围挡不得进行拆除,如因配套设施施工,需临时拆除现场围挡的,施工单位必须使用钢管、密目网设置临时围挡对场区进行封闭,并安排专人进行看护,施工完成后立即恢复。由于外力作用等原因造成围挡掀开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
(二)产尘物料管理
1.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上海的旅游景点
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干粉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建筑施工现场内的土堆和裸露土表面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防尘网苫盖、喷洒固化抑尘剂或种植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4.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确需现场搅拌的,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封闭场所内进行,同时应采取降尘、降噪措施。
5.基坑开挖或土方施工区域进行有效优化,随挖(填)随盖,新产生的土方半日内即进行清运或苫盖。苫盖选用1500目/100平方厘米以上防尘网或绿植布,并综合考虑固化抑尘剂、绿化种植、硬化等措施对非施工区域裸露土地进行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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