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观后感:法律的温情
《我不是药神》是一部根据真实法律案件改编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2018年7月10日大正国都律师事务所组织了集体观影活动。影片所呈现的看病难、吃药贵、生命的脆弱、小人物的无助与法律威严的相互撕扯,引发了不少观影者的共鸣。
Life is money(活着就是金钱).Friends(朋友)=Money(金钱)。“我干这行这么久,发现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他才20岁,他只是想活下去,这有什么罪?教学环节”影片有着山争哥一贯的风格,荒诞、搞笑的表现手法,印度阿三的神秘与疏离,苍茫卑微地活着草根,一哭着笑的普通人,平凡如你我。
慢粒白血病患者,要控制病情就需要吃“格列卫土木工程专业学什么”,23500元一盒,大概够吃一个月,平均一粒药200块钱。而印度版的仿制药只需要500块钱一盒。吃不起正版“格列卫”的患者为了续命,把印度仿制药视为最后的希望。影片围绕徐峥饰演的程勇“非法”代购印度抗癌药“格列卫”引发的系列故事缓缓展开,并引导观众自己去思考、去评判:
一、制药公司有没有错?价格高是事实,巨大的研制成本,高额的专利权保护费用,极高的失败率,漫长的研发周期都是客观事实;
二、警察有没有错?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梦见棺材里有死人48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处理。当受法律保护的正规药厂报案后,对于钻法律空子贩卖未经批准进口的假药者,作为警察难到就不应该抓吗?
三、购买印度仿制药者有没有错?影片中的病人为了续命,为了不拖垮家庭,明知违法甚至涉嫌犯罪,但因罪不至死,继而铤而走险。如果换成你我,在同等境况下又会如何抉择?
四、程勇有没有错?开始程勇为了谋利走私并销售印度仿制药,谁能说他不构成犯罪?!可后来,当他倒贴钱为大家购买印度仿制药被抓时,谁又忍心用法律这把尺子去丈量一颗赤子之心?
五、法官有没有错?程勇归案后如实陈述了所有经过,相应的物证、书证也形成了证据链条,亦符合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总不能违背法律将其无罪释放吧?
断桥结局也许有人会问了,难到错的是法律吗?
不!虽说情不能大于法,但法律并不是一把冰冷的尺子。法律也有温情的一面,而且在影片最后也得到了体现。无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每个法律条文背后必定隐含着一个价值取向。其背后的价值将会为我们解开法律存在的意义。
法律的意义是什么?法律保护的究竟是谁的利益?这是自然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始终争论不休且尚未达成一致的问题。自然法学派认为,法是为了保护公平、正义、自由及其他人类的权益;而社会法学派的观点是,法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用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其实,在笔者看来,维护公平、正义也罢,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也好,只不过是称谓不同,其背后的目标却不谋而合,即诚实守信、无害于他人,亦给予每个人应得的部分。这正是程勇得以减刑提前出狱的原因所在。因为他后期无私的付出,法律给了他应当得到的。不仅如此,因为此事件,我们的国家和政府为医药改革也作出了种种努力,令无数白血病患者对其疗效期待而又对其价格担忧的瑞士格列卫,已经被多个省市纳入医保。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亦是因为此事件,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写到:对于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行为,以及病患者实施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制售药品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
故,我们国家的法律作为一种预设的框架性规则,不可能对每个个案都规定的面面俱到,但是当类似的困境出现时,我们可以依托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依托我们的智慧去妥善解决每一个法律难题。因为我们的法律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与良好运行更是为了让个案中的每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行文至此,我想起一句话“哪个品牌奶粉好无论现在的中国是什么样子,她都是我们的中国,而你我的样子决定了她将来的样子。”如何打造团队执行力与诸君共勉!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