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提案
两会声⾳:“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提案
⽬录
沈南鹏:⿎励以知识产权绩效带动药物创新的科研转化
王静:关于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难的提案
周世虹:建议将技术经纪⼈纳⼊国家职业资格⽬录
周仲荣:拓展科技成果转化路径
胡成中:打破科研⼈才创业阻碍培育成果转化的第三⽅⼒量
杨华勇:要进⼀步保护知识产权,关注成果转化后的利益分配
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在⾼校院所设⽴相对独⽴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聘请⾼⽔平知识产权等⼈员民盟中央:关于建⽴完善技术转移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提案
民建中央: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服务体系的提案
民盟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的提案
卢庆国:⽀持建⽴⾼⽔平中试基地,助推科技成果转化
周桐宇: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中转化
江浩然:搭建科研端与产业端的科研成果转化平台
刘中民:建议探索科技成果证券化以引导资本投⼊
程静:建设科技成果技术中试⼩试实验环境
⽺毅:畅通转化渠道让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产⼒
郑永飞:培养⾼素质技能⼈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22年两会上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提案
沈南鹏:⿎励以知识产权绩效带动药物创新
的科研转化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红杉中国创始及执⾏合伙⼈沈南鹏建议加⼤资助药物创新基础研究,
优化药物研发环境。在国家和省地政府层⾯设⽴适合药企与⾼校等科研机构共同申请的科研资⾦,出台更多税收激励等政策拓展社会化⾮营利机构对药物研发加⼤资助;同时加强对⾼校等科研机构科研⼈员新药研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将专利转化运⽤纳⼊⾼校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励以知识产权绩效带动药物创新的科研转化。燊读什么
沈南鹏还建议围绕“出新药”,⿎励科研机构更多进⾏横向合作及外部创业,从资⾦与资源端有规划的倾斜⽀持开发创新机制与靶点,创新化合物与⽣物药,创新平台技术等原创开发。另外,沈南鹏提出,要将临床试验条件和能⼒评价纳⼊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对于全球新的靶点/药物给予临床资源的优先权,推动企医协作建⽴数据共享推动药物研发。
为提升我国药物创新能⼒,沈南鹏还表⽰,要收紧跟随者时间窗,加强指导促进药物研发。根据国内外监管批准动态,进⼀步加快更新临床指南,收紧跟随者时间窗,政策上⿎励药企提升⽴项和临床研究能⼒;进⼀步优化药品进⼊临床前的会议沟通机制,提前介⼊原研药的研发整体策略制定并提供指导,进⼀步明确关键性临床设计的科学性,提升临床资源利⽤效率;对AI在加速创新药研发中的技术运⽤,包括设计优化药物分⼦、指导临床试验⽅案、开发⽣物标记物等,建议在药物审批中给予更明确的政策⽀持。他还建议相关部门助⼒药企磨合全球规则,通过政策精准⽀持引导药物“出海”。
⽂源/科技⽇报
王静:关于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难的提案
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创新团队⾸席王静研究员处获悉,今年全国两会,她提交了《关于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难的提案》。
王静介绍,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取得长⾜进步。以专利为例,2021年授权发明专利69.6万件,实⽤新型312.0万
件,PCT国际专利申请7.3万件,专利数量连续⼗年全球第⼀。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专利数量存在严重“虚胖”,质量堪忧。
2020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4.7%,其中,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44.9%,科研院所为11.3%,⾼校为3.8%(与美国相⽐相差15-20倍),这⼀结果与智⼒资源集中、科研经费充⾜、科技成果丰硕的科研院所和⾼校形成巨⼤反差。
“在中国政府⼗分重视成果转化的今天,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低已然不是政策扶持不够、企业创新意识不⾜、成果需求不旺的问题。在调研和实践中发现,科技成果转化的现实困难和障碍仍突出。”王静说。
她具体提到,
⼀是对知识产权价值认知不⾜,专利权主体缺少市场化前瞻性。专利申请重数量不重质量,有产业化价值的专利占⽐低,甚⾄为了科研项⽬结题单纯“制造成果”,这样的“成果”⾃然难逃被市场淘汰的命运。
⼆是成果培育和转化机制不完善,缺乏技术⼯程化途径。科研院所和⾼校的现有科研评价体系中,在职称晋升、科技成果奖励时,普遍只看第⼀单位、第⼀作者,导致科研⼯作者或团队缺乏与他⼈合作的动⼒,不愿意坐“冷板凳”,⼤都做⾃⼰能独⽴完成的短平快“⼩”成果。虽常有某⼀科研领域“点”的突破,但缺乏技术⼯程化、系统化和供应链整合的平台和能⼒,难以跨越技术到商品的死亡鸿沟,导致⼤部分“⾼新成果”束之⾼阁。
三是成果转化队伍与机构建设不能满⾜实际需要,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既懂科技创新规律,⼜懂市场商务实践,且懂法规制度的“专业⼈”、“明⽩⼈”稀缺。要实现成果转化,往往要把科研⼈员“逼成”专业转化⼈员,试错成本奇⾼,甚⾄有牢狱之灾。这些问题使很多科研⼈员对成果转化只能⼀再观望、望⽽⽣畏、望⽽却步。
对此,结合实际,王静提出三点建议:
第⼀,提⾼专利质量,让成果真正“值得转”。加强对科研院所和⾼校⾏政管理⼈员、科研⼈员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培训,常设包含专利申请、挖掘布局、侵权分析和商业化实践案例解读的系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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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提⾼知识产权申请质量,对国家级的技术应⽤类研究项⽬承接科研团队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辅导,破除仅把专利证书当“考核指标”和“荣誉证书”的错误导向,回归专利以公开换保护的本质。
第⼆,⿎励协同创新,完善知识产权确权制度,提供技术成果⼯程化的种⼦基⾦,实现第⼀步的“如何转”。破除阻碍科研⼈员合作创新的考核机制,规范科研成果完成⼈署名,允许科研⼈员⾃⾏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例。⿎励科研院所和⾼
研⼈员合作创新的考核机制,规范科研成果完成⼈署名,允许科研⼈员⾃⾏约定知识产权权属⽐例。⿎励科研院所和⾼校使⽤科研经费或者社会捐赠设⽴成果产业化种⼦基⾦或创业投资基⾦,⽤以扶持技术⼯程化、规模化、产品化验证,提⾼科技成果技术到商品的转化效率。
第三,设⽴各级或第三⽅技术评估和转移转化机构或平台,让科研单位“敢于转”。科研⼈员⼤都是“专才”,不是“全才”,需组建由技术、法律、⾦融、管理等⽅⾯专业⼈才组成的机构或平台,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和管理,提供精准全⽅位的服务,降低⾏政管理⼈员和科研⼈员的法律和商业风险,扭转专利所有权⼈怕承担风险⽽“不敢转”的局⾯,⾛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公⾥。
⽂源/澎湃新闻
周世虹:建议将技术经纪⼈纳⼊国家职业资
格⽬录
技术经纪⼈是指具备专业职业技能,以技术转移管理为核⼼,实施技术转移活动,促使技术成果商业化运⽤的⼈员。⽬前,有关科技创新管理、科研机构等单位已有⼀批实际从事技术经纪⼈员,他们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据科技部有关机构统计,2021年全国共登记技术合同670506项,技术交易额为24911.12亿元。技术经纪⼈在其中发挥重要作⽤。但是,我国却没有法定的技术经纪⼈职业。
为此,建议将技术经纪⼈纳⼊国家职业资格⽬录。
⽬前,技术经纪⼈⾏业已经实际存在,部分地区已经开展了技术经纪⼈专项培训,设⽴技术经纪⼈事务所,⼀⼤批技术经纪从业⼈员正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发挥重要作⽤。将技术经纪⼈纳⼊国家职业资格⽬录既有政策依据,⼜有客观现实需要,名正⾔顺,⽔到渠成。
同时,建⽴技术转移⼈才职称评定制度。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技术经纪⼈员的技术评估对接,商分析谈判,知识产权和技术实施管理能⼒,以及技术转移绩效等,结合基础学历、学位、⼯作经历等建⽴⼀套⽅法科学、操作规范、技术先进的⼈才评价体系,且有别于现⾏教授、研究员、⼯程师的技术转移⼈才职称评定和职称晋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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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虹(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监事长)
⽂源/⼈民⽇报客户端安徽频道
周仲荣:拓展科技成果转化路径
2021年,我国持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动⼒,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些体制机制性问题。
对此,全国⼈⼤代表、西南交通⼤学副校长周仲荣认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突破“三道关隘”:
⼀是“先转化、后奖励”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导致科研⼈员“不愿转”;
⼆是担⼼定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导致各级管理⼲部“不敢转”;
三是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低,造成⾼校院所“没有成熟成果可转”。
周仲荣代表介绍,为突破这些“关隘”,2016年1⽉,西南交⼤在四川省全⾯创新改⾰试验区框架内率先启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将“先转化、后奖励”改变为“先确权、后转化”,通过产权激励突破了科研⼈员“不愿转”的第⼀道关隘。⼀批长期得不到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迅速进⼊了转化阶段。这项改⾰成果被写⼊新修订的专利法与科技进步法。
为突破各级管理⼲部“不敢转”的第⼆道关隘,西南交⼤探索了“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化管理”,校内职务科技成果不再被当作国有⽆形资产管理,交由科研院所与⼤学科技园按市场规则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
2022年1⽉12⽇,四川省跨⾼校院所新型中试研发平台在西南交⼤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标志着西南交⼤现有中试研发平台将⾯向全省⾼校院所与重点企业开展中试研发。对此周仲荣代表建议,通过打造相关平台,坚持市场化导向,深⼊探索“先中试、后孵化”模式,加快打造创新成果培育孵化重要基地、产业技术研发转化创新中⼼、⾼质量发展制度
深⼊探索“先中试、后孵化”模式,加快打造创新成果培育孵化重要基地、产业技术研发转化创新中⼼、⾼质量发展制度创新⽰范样板,进⽽突破“没有成熟成果可转”的第三道关隘。
⽂源/经济⽇报
胡成中:打破科研⼈才创业阻碍培育成果转
化的第三⽅⼒量
⽬前,我国科研成果转化领域政策逐级落地较慢,⽀持成果转化的第三⽅专业⼒量较薄弱。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代表、德⼒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建议,相关部委制定出台政策后,要加强检查落实情况,打破科研⼈才的创业阻碍。
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胡成中表⽰,有数据显⽰,2020年中国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量均名列世界第⼀。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到不⾜。”胡成中表⽰,⼀⽅⾯是科研成果来源的差异,美国企业发明专利数量占总量的85%以上,⽽我国2021年企业发明专利数量仅占总量的63%;另⼀⽅⾯,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反映出资源投⼊的消耗⾼。
“作为全国⼈⼤代表,我在履职调研过程中发现,⼀线科研⼈员存在着⼀些共性的困扰。”胡成中说,好政策逐级落地慢,往往停在离⼀线科研⼈员“⼀公⾥外”,看得见但享受得慢。⽐如,国家早就出台了科研经费包⼲制的相关办法,但具体到所在城市、⾼校,很多没有出台执⾏的细则,⼤家有的还按⽼办法继续⼲。成果转化的第三⽅⽀持⼒量还⽐较薄弱,科研⼈员往往既要埋头搞科研,还要迈腿跑市场。
胡成中建议,制定出台的政策既要做好顶层设计,也要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对推诿拖延导致政策空转的单位要督办问责。要⼤⼒培育科研成果转化的第三⽅专业⼒量,让专业的⼈做专业的事,把科研⼈员从繁杂的市场和商务性事务中解脱出来。
⽂源/⼈民⽹经济学专业就业前景
杨华勇:要进⼀步保护知识产权,关注成果
转化后的利益分配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学机械⼯程学院院长杨华勇的提案仍聚焦科技与教育。“基础或应⽤基础研究往往需要10年之功。科技创新包括‘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两个层⾯。”杨华勇认为,前者强调发现,为“0到1”的基础突破,后者强调应⽤,既有“0到1”的原创技术突破,⼜有“1到10”的⼩批量试制。“应⽤基础研究离不开⾼校和科研机构的探索,但如何从实验室迈向⼯⼚车间,这需要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深度参与。”
近⼏年,全国⼈⼤代表、华中科技⼤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冯丹明显感到,业界对于原创性⾃有技术的渴望空前强烈。2019年起,华中科技⼤学与8家国内⼤型科技公司组成联合实验室,双⽅科研⼈员开展针对性研究。
“通过联合实验室组成产学研共同体,企业储备了我们的前沿技术,⼀批科技成果陆续得到落地转化。”冯丹建议,进⼀步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励企业积极在⾼校和科研院所寻技术⽀持,厚植科技创新沃⼟,“中⼩企业⾯临资⾦和⼈才短缺等问题,希望国家持续加⼤对中⼩企业的扶持⼒度。”
杨华勇认为,要进⼀步保护知识产权,关注成果转化后的利益分配,引导企业将技术转化收益进⼀步反哺到基础与应⽤基础研究中。
⽂源/⼈民⽇报
九三学社中央:建议在⾼校院所设⽴相对独
⽴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聘请⾼⽔平
知识产权等⼈员
九三学社中央拟提交《关于提⾼⾼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的提案》。提案指出,当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把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作为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来,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我国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系列⾏政法规、部门规章,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持⼒度持续加强,科研经费投⼊不断增加,⾼校、科研院所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激增。但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协调发展机制等原因,⾼校院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低、转化速度慢,阻碍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产⼒。主要问题有:
⼀是专利保护意识薄弱。对⾼校院所科研⼈员⽽⾔,若能在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可谓是名利双收,同时也因此导致⼤量成果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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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专利保护效⼒不⾜。将创新成果撰写为专利申请⽂件,不仅需要充分理解专利法,⽽且需要掌握专利审查指南的各项规定,有时为了评奖、评职称、学⽣毕业等,要尽快获得专利授权,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缩⼩到没有“实际保护”意义。此外,多数⾼校、院所在专利转移转化上遭遇“专利技术⽔平低”和“缺乏技术转移的专业队伍”两⼤“拦路虎”。
三是专利转化服务能⼒不⾜。当前,虽然少数⾼校院所设⽴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但是专业化服务能⼒明显不⾜,⼤部分专利转移机构往往充当配⾓,主要职能是辅助项⽬申报、过程管理和成果评审验收,成果转移转化却被边缘化。
四是专利与市场需求脱节。⾼校院所科研⼈员在研发项⽬选题时多倾向于学术性和先进性,与市场和产业需求脱节;同时产学研协同也缺乏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据Incopat数据库调查,2018年,我国产学研合作的专利申请量占⽐仅1%,产业的技术需求与科技创新脱节严重。
为此,建议:
⼀是在⾼校院所设⽴相对独⽴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借鉴市场化咨询服务机构的运⾏模式,建⽴健全⼯作体系和制度流程;聘请⾼⽔平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合规风控、综合保障等⼈员,保障科技成果⾼质量专利产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各种⽅式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科技成果进⾏客观评价和协议定价估值。
⼆是加强对⾼校院所应⽤研究成果、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激励引导。⿎励和⽀持科研⼈员进⾏成果转化,赋予科研⼈员对科技成果转化更多⾃主权、决策权、定价权,调动成果完成⼈的转化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现有科技成果以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转化,调动科研⼈员积极性,配合企业进⾏产业化实施。
三是加强产学研协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励科研⼈员申报企业与⾼校院所合作的科研项⽬。对于合作项⽬,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通过合同提前约定知识产权保护⽅式和权利归属,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双⽅利益分配⽐例,以及与知识产权和产业化推⼴有关的其他法律问题等,保障双⽅的权利义务;借助外部第三⽅咨询服务机构,对企业科技成果承接能⼒进⾏客观评价,减少产学研合作时产⽣的纠纷。
四是探索产学研有效协同的⽅式⽅法。通过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办公室,将已有的科研成果与企业的技术需求匹配对接,同时将其作为企业与⾼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平台,促进双⽅科研⼈员的沟通交流,明确科研合作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北京圆通快递价格
⽂源/⼈民⽹-中国共产党新闻⽹
民盟中央:关于建⽴完善技术转移市场促进
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的提案
科技成果⾛向市场,实现科研价值向商业价值的转化是我国实现科技⾃⽴⾃强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国家⾼度重视技术转移⼯作,我国技术转移服务业呈现机构类型多元化、服务内容丰富化、服务模式多样化、服务需求个性化的良性发展态势,技术转移市场规模持续扩⼤。但是,深⼊分析增长态势和各地技术市场发育状况,我国技术成果转化落地还⾯临⼀系列深层次问题,还需以完善技术转移市场为抓⼿,深化体制机制改⾰,营造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良好格局。
为此,建议:
1.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加强对现⾏法律法规之间不衔接、不匹配甚⾄相冲突等条款的梳理和修订,强化科技、财政、审计、国资、纪检、组织等多个部门联动配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衔接和落实,制定规范科技中介服务⾏业运营的专门性法律⽂件,并加强宣传。另外,及时推⼴各试点单位成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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