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
及填表问题汇总
一、扣除时间及方式
(一)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 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 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二)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 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 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2.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的;
3.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4.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三)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 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 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 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 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二、专项扣除政策解释
(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 园学习;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 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 国境内和在接受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 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 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
0元。扣除方 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备查资料: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接受 教育: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花王泡沫染发剂(二)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 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 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 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 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
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 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 后取得。
3.备查资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共享。职业资格继 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
1. 享受条件: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 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 纳税年度内不变。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 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3.备查资料: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四)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1. 享受条件: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 租金支出;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 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昱读什么拼音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 进行扣除。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 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 为准。
3.备查资料: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不需要提供租房发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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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 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 父母。
2.扣除标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 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具体分摊的方式: 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 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不包括 配偶的父母。
3. 备查资料: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分
宏基笔记本键盘字母变数字摊协议需要签字确认。
经典语录 励志(六)大病医疗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 的个人自付部分,超出规定标准部分,准予扣除。
2.扣除标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 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 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未 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可扣除。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 理。每月预代扣代缴时不需要考虑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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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备查资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 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三、专项扣除操作方法
(一)电子模板
1.信息表格电子模板的获取渠道:单位发放
2.把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的,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 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
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 查。
(二)远程办税端一APP端
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手机APP “个人所得税” &各省电子局网站,登录APP后,根据相
关模块进行填报。
四、填报流程
(一)电子模板填报
(二)APP填报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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