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法官员额制度的发展
立春可以回娘家吗作者:赵旭妙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19祭英烈留言简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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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19祭英烈留言简短期
摘 要 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表明想要构建好法制社会则一定要做好司法机制的革新,重点要构建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以保障人民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全国范围内司法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法官员额制度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员额制改革也是司法制度改革中关键的环节。但我国目前法官员额改革仍然存在着优秀法官没有及时入员额、部分离退休状态法官强占员额名额、没有切实有效的员额退出机制等问题,我国法官员额制度的发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关键词 法官 员额制 发展完善
作者简介:赵旭妙,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6.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獻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ki.1009-0592.2019.07.04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及社会矛盾的深化,法官面临的案件与日俱增,法官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依法治国稳步推进的背景下,对法官的综合素养尤其是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员额制度的推行是时代进步的体现,它的推行有利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一、我国法官员额制度概述
(一)法官员额制度概念
世界上最大的海是什么海>开车怎么起步 属牛人2013年运势法官员额制度,即在审判机关的内部范围内再对司法人员进行的筛选制度,具体来说就是通过选拔或考试的方式将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分为以下三个类别:定纷止争的审判员、辅助审判员业务工作的辅助人员、处理法院行政性事务的行政人员。而定纷止争的审判员属于员额法官,其在享受较高的福利待遇的同时也承担了巨大的案件压力。
(二)法官员额制度发展历史
法官员额制度在我国算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概念,在古代似乎没有类似的规章制度,但现如今由于司法改革的稳步推行法官员额制度在我国逐渐开始生根发芽。我国的法官员额
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末提出的改革大纲概要中的对法官科学合理的确定相应编制的相关内容。21世纪初期,又陆续提出确定不同等级法官比例及陆续推行法官数量限额等概念。在2013年,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同提出了法院要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员额人数及相应比例,而且在这个时期发布了大量关于法官员额制变革的相关文件。在随后几年中,法官员额制度逐渐从一个概念变成了一个切实可行的规章,也提出最晚要在考公务员的条件2017年完成全国范围内的法官员额制度初步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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