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太平府发〔2011〕 号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平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政府各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太平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太平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效果统计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交通安全 专项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县交安办
垫江县太平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2月10日印
(共印30份)
附件1母亲节的歌曲有哪些:
太平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2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1〕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和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整治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太平镇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谭俊生任组长,镇纪委书记吕德荣任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陈晓艳、左宏奎、谢茜,镇党委统战委员黄辅忠、宣传委员黎秀琼、组织委员黄祥文,镇纪委副书记唐良素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吕兆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全镇专项整治行动。(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贺洪俊,:74536134。)
有关镇级部门、各村(居)委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具体职责是:
派出所:负责开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摩托车纳入户籍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摩托车排查清理工作,做好牌照登记;做好摩托车下乡办证工作,延伸服务窗口,方便农民众快捷办理牌证;加大对道路的管控力度,大力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载、非法载人、不戴头盔、不投保交强险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所: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费保障。
镇、村交安办:负责督促车主和驾驶人办理保险、驾驶证、行驶证等手续,建立火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及驾驶人等相关管理工作台账;对摩托车非法营运依法查处。
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卫生站参加集中活动。
工商所:负责理清全镇摩托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依法对摩托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查处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助力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摩托车产品的行为。
安监办:负责督促各村(居)委和镇级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政府法建办、镇司法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法律保障,指导依法受理因专项整治行动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综治办:负责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平安垫江”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指导乡镇将摩托车管理纳入“七位一体”管理内容。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按照“政府领导,属地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以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强化摩托车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平安重庆、安全保障型城市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先清理、后整治”原则。先行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镇无牌无证摩托车底数并建立相应台账,后组织综合力量,对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涉嫌盗抢摩托车以及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2、“边纳入、边规范”原则。对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纳入规范管理条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边纳入、边规范。全面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
3、“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原则。2011年3月31日前,对主动申报登记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以教育、训诫为主,并参照《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摩托车下乡带牌销售操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家电领发〔2009〕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4、“文明整治、确保稳定”原则。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性化执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要统筹考虑、稳妥处置,既严格执法又确保社会稳定,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全镇无牌无证摩托车得到彻底根除,报废摩托车得到有效清理,摩托车安全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
2、无证驾驶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
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3、盗抢摩托车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社会治安环境及摩托车交易经营秩序明显改善。
身份证号码格式4、摩托车下乡政策得到深入实施,农民众出行难、不安全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5、积极稳妥开展整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稳定,不引发体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
(二)具体目标:
1、二轮摩托车无超载,三轮摩托车无非法载人;无牌无证摩托车排查登记率达到100%;
2、摩托车上牌率、驾驶人持证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
3、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4、2011年1月1日后全镇摩托车销售点带牌销售率达到100%;
5、非法拼装、报废摩托车,不属国家公告目录的摩托车,销毁率达到100%;
6、进入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摩托车合法率达到100%;
7、进入有维修资质的修理点维修的摩托车合法率达到100%;
8、摩托车年审率达到100%;
9、收费停车场(库)停放的摩托车牌证齐全率达到100%
10、场镇主干道、重要支路及其主要路口无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
四、整治对象及步骤
(一)整治对象:各种摩托车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全镇范围内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摩托车超速、超载、不戴头盔和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步骤: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申报登记、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日至31日)。
(1)各村(居)中国四大银行委和镇级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谁是凶手小胡是谁(2)镇、村交安办负责策划制作摩托车安全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办牌办证的必要性以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动员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主动办牌办证,在摩托车油箱右侧显著位置免费张贴“限座2人、佩戴头盔、无牌无证不驾车”等安全警示标志,达到摩托车台台张贴、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2、集中申报登记阶段世界航空公司排名(2011年2月1日至3月31日)。
(1)交安办、派出所、村(居)委会设立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公示《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和摩托车注册登记流程》、办理须知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2)车主凭车辆合法证明或村(居)委会、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盗抢、拼装摩托车证明,到辖区摩托车办牌办证服务站咨询登记。
3、集中拉网式排查整治阶段(2011年4月1日至6月15日)。
(1)按照“乡镇领导包村社、村社领导包农户”的原则,镇级各部门、村(居)委会组织综治力量,对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督促众办理和完善摩托车牌证手续。
(2)派出所、交安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摩托销售、交易、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管。
(3)采取部门、村社、区域联动等组织形式,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违法行为。
(4)对排查整治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一律实施扣留,并依法从重处罚。对摩托车销售、交易、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对符合摩托车登记条件的,在车主接受处罚并按规定缴清相关税费后,督促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应当收缴、没收、报废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没收、报废。
各村(居)委、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推进的同时,可跨阶段实施专项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村(居)委、镇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一般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工作人员承担工作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要充分认识当前摩托车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摩托车安全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紧紧把握当前汽车、摩托车下乡惠农政策的有利时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妹妹背着洋娃娃的故事(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村(居)委、镇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发动众。各村(居)委要结合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和全市即将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把督促村民依法驾乘摩托车、办理摩托车牌证和定
期检验纳入农村基层安全联动联管机制内容。要组织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摩托车车主办牌办证、定期检验和依法驾车。
(四)强化教育,严格执法。各村(居)委、镇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公安民警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禁借机乱收费、乱。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摩托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考核排名通报制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月、季度、半年和年度对各村(居)委进行考核、排名和通报。二是要建立惠民机制。派出所、交安办、财政所等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加强全镇摩托车安全管理和便民利民惠民的办法措施。三是要建立基层摩托车安全管理常态机制。各村(居)委要建立和完善摩托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和“一车一档”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四是要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摩托车安全管理出现较大以上事故的,实施行政问责。
(六)加强情况反映和信息上报。各村(居)委和镇级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和掌握摩托车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认真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工作方
法,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从1月31日起,每周星期五上午12时前上报《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效果统计表》(见附件);在每个工作阶段结束5日内,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不定期上报工作动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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