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建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毕支〔2012〕4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党委组织部、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公务员局(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海洋与渔业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5〕7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
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200号)精神,我们制定了《福建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陈伟彬 苏武
:(0591)87565225
传 真:(0591)哪家美容院87546900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07室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福建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为促进农村
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要求,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省“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统筹做好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及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跟踪工作。
三、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贡献力量。
四、宣传动员
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组织招募期间,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所属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以下简称公共网,网址:222.77.176.102:8083/)的“三支一扶”网络招募系统(以下简称招募系统,网址:222.77.176.102:8083/szyf/)建立链接。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五、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2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3月初前)
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公共网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24日前,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初审后直接报省五一手抄报简单内容“三支一扶你国庆加班”办。
3、3月初,省“三支一扶”办汇总审核全省岗位需求信息,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岗位征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报名(3月10日—3月29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0日独特的名字8:00至3月29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陆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省“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公共网反馈给报名人员。
2、院校考核。(4月2日—4月16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陆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公共网进行。具体步骤:一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审核报名高校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给高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省内各高等院校于2012年4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名高校毕业生登录公共网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教师节礼物送什么最好”计划的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二是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由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
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上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确定体检人选(4月16日—5月16日)
省“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根据报名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所报岗位要求,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通过公共网反馈报名高校毕业生。
5月下旬,省“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公示(6月4日-6月8日)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经审核确认后在公共网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七)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
省“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教育、卫生、扶贫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知识、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和当地“三支一扶”办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安排工作。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省“三支一扶”办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按月发放1400元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下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并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各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
项目的具体措施。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不少于当年“三支一扶汪峰歌曲推荐”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0%比例的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3、对于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
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各地在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乡镇林业和农技推广机构等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要设置“专门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考,或采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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