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2014年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4.03.28
∙【字 号】湘教发〔2014〕12号
∙【施行日期】2014.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侠盗猎车手圣安地列斯怎么变奥特曼>行政助理工作内容
房屋转让协议∙【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
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2014年版)
(湘教发〔2014〕12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原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8日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原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为认真实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切实做好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1.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特岗教师应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以下简称“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招聘特岗教师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
2.确因应聘人员不足的边远贫困地区小学可招聘少量师范类专业的应届和往届专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腾讯微博账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除夕发朋友圈的好句 2.截止招聘当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师范类专业往届专科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不超过3届。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质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招聘计划
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需求情况,会同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提出特岗教师需求计划,报省教育厅汇总。省教育厅根据设岗县申报的需求计划,制定全省特岗教师年度招聘计划,并按照“三定” 原则(定县、定校、定岗),统筹确定各设岗县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省教育厅发布有关招聘公告,并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上的“湖南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信息。
好听男孩的名字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自愿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者,登录信息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生成《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对象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参加志愿征集的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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