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四环线、北四环线开通试运营和联网收费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市青山长江大桥、东四环线、北四环线开通试运营和联网收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1.04.29
【字 号】鄂交发〔2021〕95号
【施行日期】2021.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汉市青山长江大桥、东四环线、北四环线开通试运营和联网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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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天一怒为红颜鄂交发〔202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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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管局、联网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长江大桥设置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2021〕1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东四环线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2021〕2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北四环线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2021〕51号),结合对武汉市青山长江大桥、东四环线、北四环线开通收费符合性审查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同意武汉市北四环线、东四环线、青山长江大桥开通试运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李云龙结局  一、武汉市青山长江大桥、东四环线、北四环线自2021年4月30日0时起开通试运营,实施全国联网收费。因东四环线挽月收费站连接线(地方项目)未建成,东四环线挽月收费站暂不开通。因北四环线服务区功能尚不完善、与机场二通道收费系统对接问题未解决、武湖收费站连接线(地方项目)未建成原因,北四环线全线暂按“零费率”执行,同时暂不开通武湖收费站、墨家湖收费站。
  二、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应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优化调整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交发〔2021〕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北四环线暂不执行),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高速公路减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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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的象征意义  三、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应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和运营管理,保证收费公路通车运营期内,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使用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五、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快完善服务区功能,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尽快建成连接高速公路的地方道路、妥善解决与机场二通道收费系统对接等问题,争取早日开通北四环线武湖、北四环线墨家湖、东四环线挽月收费站,更好服务公众出行。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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