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40分)
1、“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
A罪刑法定 B主客观相一致 C罪责刑相一致 D刑法使用平等
解析:无犯罪则无刑罚,无刑罚则无犯罪 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
2、罪刑法定原则的本质是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更好的保护国民的人权。
罪刑法定原则的理念和内容贯穿并规制求刑权、量刑权以及执行权,但并不包括制刑权。
刑法分则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一立法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④个案裁判过程中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突破法律规定。
关于上述论断,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A 正确,undefinedundefined④错误 B undefinedundefined正确,④错误 C undefinedunde
finedundefined正确,④错误 D undefinedundefinedundefined④正确
解析:A罪刑法定原则原则的本质是为了限制国家刑罚权,并保护公民的人权。
B罪刑法定原则贯穿于刑事立法司法的全过程,故不但规制求刑权、量刑权、执行权,也规制立法上的制刑权。
中秋的祝福短信C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空白罪状是一种立法技术,空白罪状并不违发罪刑法定原则。
D从法理上说,不能违发是法律人的底线,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但是不能突破法律规定。
3、关于禁止溯及既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允许对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法禁止即未规定法定刑的行为科以刑罚。
电脑突然重启苍井空 第二梦B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并不构成滥用国家刑罚权。
C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不影响实体问题,故允许事后以较少的证据作为定罪依据。
D继续犯的行为持续到新法生效期间,则不具有关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
解析:A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法禁止说明该行为只是违法并不构成犯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许只是一般的违法治安处罚法。故不得以事后的法律对该行为科以刑罚。
B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将会增加构成犯罪的可能性,这属于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且内涵的减少就相当于外延的增加。即犯罪构成要件的减少,打击犯罪的范围将会扩大。故该行为构成滥用国家刑罚权。
C改变证据规则是影响实体犯罪构成认定的,以较少的证据作为定罪依据是不利于行为人的表现,故该项错误
D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一直持续存在的犯罪,如果该行为一直持续到新法生效期间,那么该犯罪本来就发生在新法生效期,当然应该用新法,不存在新旧法适用问题
4、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界内实施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诺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明。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解析:A在共同犯罪中只要共同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属于犯罪的在我国,我国对全案具有管辖权,适用属地管辖原则。而共同犯罪行为不仅包括实行行为,还包括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此外,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中,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地或者可能结果发生地在我国,也属于犯罪地在我国,我国对该案具有管辖权,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B旗国主义规定的交通工具仅限于船舶或者航空器,不包括长途汽产,而本案发生在我国
领域外,不适用属地管辖原则。本案的犯罪人不是中国人,不适用属人原则;本案被侵犯的法益不涉及我国,不适用保护原则;本案也不属于国际公约规定的普遍管辖的犯罪,所以,我国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
C国际公约规定的犯罪,国际公约并没有规定法定刑,所以不能直接适用国际公约定罪处罚。在国际私法上我们会学到除民商事条约外,国际条约一般要求转化为国内法,再行适用,这叫转化适用原则。所以,依据普遍原则管辖的国际犯罪,定罪量刑的依据也只能是我国刑法。
D适用保护管辖原则除了要求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侵犯我国国家法益或公民法益外,还有两个要求,一个是重罪规则即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双重犯罪规则即我国和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国都认为是犯罪。所以本选项说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刑为3最低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是正确的。
5、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刑法的解释结论应以立法者原意或者立法本意为准。
B当刑法的解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或者学说时,应当按照有利于行为人的角度解释刑法。
C文理解释在刑法的解释体系里具有始终的优先性。
D对同一法律条文中的同一词语即进行文理解释又进行论理解释,并不矛盾。
解析:A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将脱离立法者而成为独立的作品,法律的解释应以个案的公平正义为最高目标。而不是去需求立法者的愿意或者本意,而且也很难寻求到
B证据不足时采用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这是指在关于事实认定方面。而在法律解释上并不存在此原则
滴答滴答歌曲C法律的解释应以个案的公平正义为最高目标,文理解释只是具有初始的优先性。
D对同一法律条文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方法,但可以采取不同的解释理由,故D正确
6、关于危害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误将白糖当做毒药投放于乙的水杯,乙喝后安然无恙,甲的行为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B甲对乙有仇,意欲杀死乙。甲仿照乙的模样捏笑面人,并写上乙的名字,在小面人上扎针并诅咒乙出车祸死亡,到第30天的时候乙果然因车祸死亡。甲的行为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C村长甲号召村民在雷雨天抢救地里的庄稼,村民乙因之被雷电,甲的行为虽不成立故意伤人罪,但成立过失致人死亡。
D甲深夜驾车经过山区偏僻路段,将路边受伤者转移到高速公路服务站门口离去,但乙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解析:A误将白糖当作毒药毒人,属于手段不能犯。该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法益的可能性,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B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法益的行为,该行为属于迷信行为,不具有侵犯法益可能性
C乙是被雷电劈死的,村长并没有实施危害行为,所以不构成任何犯罪
D甲将伤者移至服务站,该行为增加了伤者被救助的可能性,所以根本不具有增加侵犯法益的可能性。而甲对伤者也没有救助的义务,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即甲根本没有危害行为。更谈不因果关系
7、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千古玦尘人物关系图A甲将自己的的匕首递给乙观看,乙却将旁边的丙刺成重伤,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B甲男假装熟睡,任由邻居家的幼女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而不予制止,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C甲乙签订协议,约定“在乙外出期间由甲照顾乙的婴儿一个月,乙支付报酬3000元”。但乙一直未归,甲不在照顾婴儿,致使婴儿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D甲跳入水中救助落水人员,游近后发现是情敌乙,于是又游了回来,乙在绝望中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不作为犯罪需要有作为义务,行为人违反作为义务应该作为而不作为,才会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危害行为。选项A甲对乙的杀人行为不具有阻止义务,故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选项B甲具有保护脆弱法益的作为义务,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所以构成不作为犯罪。C选项虽然合同义务已到期,但甲还具有对脆弱法益的救助义务,故甲的不作为构成不作为方式的危害行为。选项D甲对落水人员不具有救助义务,没有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8、甲男在一偏僻处看见同事乙女,顿生歹念。甲用毛巾遮住自己的脸,将以乙按到在地欲施强暴。乙奋力反抗,在反抗过程中将甲的毛巾扯下。甲见事迹败露便跪地求饶请求宽恕,甲的行为构成( )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
解析:甲将乙按倒在地说明已经实行了罪的实行行为,乙扯掉甲的面巾认出了甲,但对于一般同事甲还能进行行为,甲没有继续,而是求饶。属于能而不欲,构成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
9、甲发现李某是寡妇,一人独居,欲入室抢劫,敲门后却出来一个彪形大汉,赶忙说对不起。但彪形大汉感觉形迹可疑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方某的行为构成(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无罪
解析: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使用暴力压制法抗强行取财。甲敲门的行为只是抢劫罪的预备行为,甲在犯罪预备阶段被人扭送派出所,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未遂即犯罪预备
10、朱某因婚外恋欲杀死妻子,某日晨,朱某再给妻子炸油饼的时候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敌敌畏。朱某为防止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达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妻子提前下班将孩子接回,并一起吃饼中毒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A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恍惚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于自信的过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到了,但是有所凭借自信危害结果不会发生。朱某已经预见到了孩子可能吃毒餅,但是把孩子送去了幼儿园,凭借此,他自信危害结果不会发生。所以本题选C
11、关于过失犯罪的论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罪
B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
C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成立过失犯罪
D过失犯罪也具有不同的犯罪停止形态
解析:A选项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以致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说明在我国过失犯罪必须要求发生实害结果。B选项,过失与故意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位阶关系,即故意是比过失更严重的责任形态,对于同一违法事实,过失成立犯罪故意更成立犯罪。所以说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C选项,危害结果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属于行为人的直接追求或者放任的结果,属于直接故意或简直故意,故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成立过失犯罪论断正确。D选项,犯罪的停止形态全称叫做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所以过失犯罪不讨论犯罪停
止形态。且过失犯罪一定要求具有危害结果,即过失犯罪只具有既遂形态。
12、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甲恶意透支信用卡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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