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权《刑法总论(第二版)》案例辑录
周光权《刑法总论(第二版)》案例辑录
周光权《刑法总论(第二版)》案例辑录第六章犯罪客观要件
最赚钱的养殖业【案例1】婴儿的母亲A请求在商店买东西的B:“我去一下厕所,请帮忙看一下孩子。”B自欺欺人答应了A的要求。人们大致可以认为A和B之间存在契约关系,但是这种事务管理义务不具有防止发生犯罪性结果的具体性,与刑法上的作为义务没有联系,不能由此直接推导出刑法上的保护义务。假如B抱了小孩几个小时,但是A一直没有回来,于是B将婴儿抱回自己家里,与婴儿产生了紧密关系,就能够产生刑法上的保护义务。人教版四年级下册语文教学计划
教师节国旗下演讲稿
【案例2】甲发现一直在附近挨家挨户乞讨的乙站在自己门口要饭,就好心请他到自己家里吃饭,结果乙进入房间后,甲才发现乙是身体极其虚弱的需要照料之人,但未对其进行照料,4小时后才将乙抱出房间,放到过道内。乙2小时后被他人发现,送到医院很快死亡。按照密切的共同体观念,甲因为把需要照料的人请进了自己家里,就和其形成了密切的共同体关系,就应当承担作为义务。但这样的做法,可能扩大了作为义务的范围。实践中,将男方中断恋爱关系,导致女方自杀的情况,也认定为具有作为义务,实际上就是考虑了当事人之间存在“与婚姻类似的共同生活关系”,由此得出了不妥当的处理结论。
【案例3】甲为抢劫乙的财物而在某偏僻场所对乙实施暴力侵害,乙奋力反击,当场将甲打成重伤。乙发现甲躺在地上,流血不止,非常痛苦地呻吟,但没有对甲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径直离开现场。4小时后,
甲死亡。乙是否因先前行为而对甲负有作为义务?
【案例4】犯罪人盗掘古墓葬时,将他人的农舍挖垮,并将房主埋在瓦砾中,在主人呼救,盗掘者救助又比较容易时,为逃避追究,其逃离现场,致房主残废的,就应当根据刑法第328条认定为盗掘古墓葬罪,并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并罚。
【案例5】甲轻伤乙,丙开车运送乙去医院途中遇到车祸,致乙重伤。到医院后,医生处置重大失误,乙死亡。按照条件说,就会得出甲应当对乙的死亡结果负
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的行人丁被轧死。甲的行为和丁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中考几天【案例11】A重伤B,B住院时遇地震死亡,A是否对B死亡的后果负责?【案例12】A追杀B,B无奈狂奔逃命。B的仇人C早就想杀B,偶然见B慌不择路,因A尚未赶到时,即向B开射击,致B死亡,然后逃离现场。死亡后果应该由C负责。B的死亡和A的追杀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即使A的追杀行为导致B死亡的概率很高。
【案例13】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并致其重伤。李某在医院医疗时,医生手术上有一定失误,李某因伤口感染死亡。张某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死亡结果负责?【案例14】甲入室抢劫,乙按照甲的安排在室外望风。甲在翻入被害人H家中后,发现H及其妻子S均在家里,甲在主卧室压制被害人S的反抗后,到处搜寻财物。甲在对另一被害人H使用暴力过程中,遇被害人反抗并大声呼救,即将H砍死。事后,甲、乙二人携带赃物仓皇逃离,甲对乙隐瞒杀人事实。乙是否要对H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15】欧洲某毛笔制造工厂老板将一些中国山羊毛交给女工加工,根据规定,加工这些毛笔必须消毒,但老板没有这么做,4个女工因为感染杆菌而死亡。事后发现,即使是拥堵所规定的消毒剂消毒,仍然无法杀死在当时欧洲并不曾有过的杆菌病毒。因为行为人应该履行的义务是无效的义务,因此虽然违反义务而制造了危险,但由于改为现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发现,要维持工业社会的
发展,就必须允许这样的危险,所以该危险谈不上不被允许。当然,如果老板故意致使女工受感染死亡,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仅出于过失,则完全不可进行客观归责。
【案例16】玩了一夜麻将的司机A因过于疲劳,驾驶面包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停车睡觉,以130公里/小时超速行驶的另一大火车司机B急忙刹车,仍然发生了相撞事故,并导致A及同车的C、D、E共4人死亡。但是,如果B以低于限速8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由于A停车过于突然停车过于突然,B还是很可能会撞死A等4人,就可以排除B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又如,医生甲在知道病人对乙奴佛过敏的情况下,为乙注射了奴佛,结
二寸照片的尺寸是多少果造成了病人死亡。如果能够确定注射同样剂量的奴佛病人必死无疑的话,就可以排除医生的行为与病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案例18】卡车司机甲为保持安全距离,因超越一辆自行车,车间距离只有75厘米,在超车时,原本已经酩酊大醉的驾驶者乙,因为醉的厉害而瞬间向左闪,以至于跌落于车座后轮底下被车碾过。事后确定,即使司机审慎驾驶履行注意义务,保持安全距离,以乙酩酊大醉的程度,车祸仍然可能发生,那么,对于司机就不能进行客观归责。
【案例19】A违章驾车导致撞车,汽车的猛烈撞击声把路旁的行人B吓死,A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C违章超车,导致旁边车道的驾驶者D 心脏病发作死亡,能否对C进行客观归责?
E在漆黑的夜晚骑着照明设备损坏的摩托车,在同样驾驶摩托车的F后面行驶,F的摩托车撞上在前面行走的G,并致其受重伤。能否要求E对G的重伤负责?
【案例20】甲明知乙争强好胜,就唆使乙参加摔跤比赛。作为裁判的甲故意改变抽签顺序,导致乙和最强的对手丙比赛,乙被丙摔成重伤。在乙住院期间,因仇人丁乘人之危,将乙杀害。甲对乙的重伤还是死亡负责,或者根本无须负责?
第七章犯罪的主观条件
【案例1】两个被告人打算以皮带勒昏被害人以夺取财物,但担心被害人死亡,而试图改用沙袋闷昏被害人,在未获成功时,被告人在用皮带将被害人勒昏。在此过程中,一个被告认为确认被害人是否已无力挣扎更勒紧皮带时,另一人发觉而制止。取材目的达到后,见被害人昏迷已久,心生怀疑,对其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却已经回天乏术(德国著名的“皮带案”),被告人的罪过是什么?【解析】放任。
【案例2】甲、乙二人站在山顶,尖山下有一老人,甲对乙说:“你说将这块石头推下去能否砸着那老头?”乙说:“能有那么巧”?于是二人合力将一块石头
5
>中国最强大脑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