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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养老体系尚不健全,积极推动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促进养老方式的多元化,缓解家庭和社会养老压力。我国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探索已持续10余年,2018年5月份由相关政府部门实施的第二轮试点仍然遇冷,为后续的全面推广留下障碍。本文将通过探讨个税递延
型商业养老试点市场遇冷的原因分析,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变革的科学路径。养老保险;个税递延;制度设计;实施障碍
引言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简称“税延养老保险”)是一种通过将保费进行税前扣除,在养老金领取环节时再补交个税的政策性税惠保险。购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客户在保费缴纳期间能够将保费进行税前扣除,保费
积累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亦免交个人所
沂得税,待满足养老金领取条件后所领取的养老金再按一定比例缴纳个税。这种税收递延的方式能使被保险人在获得养老金领取保障的同时减轻当前的税收负担,而养老金给付时获得的收入由于低于缴费环节时的收入水平而起到节税效果。
2017年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有78.9%的调查对象愿意参加第三支柱个人税延养老金计划,如果推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市场可能较为乐观。据财税〔2018〕22号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
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王煜等(2019)在研究中提到,据精算
师估算,税延养老保险的实施将会给福建省带来100多亿的保费收入。
2019年10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黄洪副主席给出的数据显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一年多来,已有23家公司参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66款产品上市,累计实现了保费收入2亿元,参保人数4.52万人。 据此估算,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一年多的保费收入规模占比不足2018年全国原保费总收入的1%。孙洁(2019)在文中提到有39.75%的税延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来自保险行业,意味着税延养老保险的受众范围与市场接受程度没有达到预期,与类似产品相比并未形成优势。
对比美国传统I R A 总结试点失败原因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多年发展历史且较为成熟,虽名称各
我国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现状与问题
■ 邱凤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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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同均有税收递延的思想如:加拿大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德国李斯特养老保险,美国个人退休账户等。经过多方面比较考量,本文将选取同样拥有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美国作为对比研究对象。当前,美国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简称“IRA”)发展相对完善,在私人养老金计划安排中占比较高,其中持有传统个人退休账户的人数最多。
元曲四大悲剧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的通过为传统IRA的发展奠定基础,期间颁布若干法案不断调整,如今年龄低于70.5岁且有收入的个人均可开设个人退休账户。传统IRA设有最高缴费限额,由最初收入的15%和1,500美元孰低确定缴费,逐年提高调整至2019年的6,000美元,此外50岁以上个体缴费限额为7,000美元(Grill NG,2019)。纳入个人退休账户中的保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投资期间亦免税,待领取养老金时再按实际情况征税即EET (Exempting,Exempting,Taxing)模式。法律规定传统IRA持有人在年满59.5岁后即可领取养老金,如有提前支取行为将征收10%的罚金,强制户主在70.5岁后必须领取。
对比美国传统IRA的发展模式与我国当前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情况,本文将从保险公司销售不力与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制度设计缺陷两个方面总结市场试点遇冷原因。
(一)保险公司销售不力
1.税延养老保险是一种政策性的险种,相关监管部门制定了产品开发指引,规定了产品的设计原则、
收益类型和领取方式等。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方面可自行决定的只有产品的收益率,保险公司可自由发挥的空间较小。集中试点造成保险公司之间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
形成差异化竞争,中小公司很难开拓形
成市场份额,大部分客户选择影响力较
大的保险公司,造成受众有限且高度集
中。
2.产品能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收益有
限,因而保险公司营销动力不足,相关
的宣传经费和精力投入也很有限。很多
获批经营的一些保险公司在推售税延养
老保险业务时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召开发
布会,以至于消费者不能及时获得相关
产品信息。王煜等(2019)在福建省进
行调研时发现了解税延养老保险的受访
者仅占总调查对象的5.6%,证明保险公
司在宣传方面所做的工作还不够。
3.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专业性有限,
对于税延型养老年金的产品特性、政策
优势不能很好的加以传递,造成营销环
节遇阻。
(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制度缺陷
1.产品税惠惠及对象有限。在税延
养老保险试点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产品的
适用对象,将自由职业者和无固定工作
人员等排除在外。而在2018年10月1
日个税起征点调高为5,000元,2019年1
赞美劳动的简短句子月1日新个税的实施又增加了子女教育、
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
除外加上个税起征点的调高等同于购买
税延养老保险的收入门槛相比于通知试
点实施时抬高了几倍,使得一部分原本
缴纳个税的人不用再缴税,从而他们
不能享受税延优惠带来的好处对税延养
老保险也就没有购买需求。
2.税前抵扣额度较低。无论是个人
还是个体工商户业主,每月可在税前扣
除的比例最高均为1,000元,该扣除部
分将作为保费进入被保险人的个人商业
养老资金账户进行积累投资。对于缴纳
个税的中低收入者而言,不足1,000元
的保费缴纳给他们带来的养老保障较低
不能有效缓解养老压力,而对中高收入
者和个体工商户业主等来说最高1,000
元的税前扣除吸引力不足致使他们转向
别的投资产品。
3.购买税延养老保险后进行税前抵
扣流程繁琐。试点通知中规定客户购买
了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后需要先在中保信
登录税延养老平台激活个人账户,每月
下载扣税凭证及时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
门进行税前扣除申报。由于需要每月下
载扣税凭证,不少客户反映投保后手续
过于繁琐,同样对于公司人力部门工作
人员而言无疑是工作量的额外增加,这
都使得税延养老保险需求减少。
4.税延养老保险领取期税率过高。
在试点通知中指出在被保险人满足养老
金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养老金25%的部分
予以免税其余75%的部分按照10%的税
率缴纳个税,实际税率即为7.5%。对于
那些在工作期间税率未达到7.5%的个人
不仅没有起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了在领
取期的税收负担。
变革税延养老保险的科学路径
(一)加强税延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
伴随着我国居民财富不断增加和人
口的老龄化加剧,改变国民传统养老观
念对缓解养老压力大有裨益。相关部门
应做好政策引导和信息支持,使民众更
为充分的了解税延养老保险。同时可以
尝试与保险公司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通
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激励措施,更
大的让利于保险公司,实现绩效收益挂
钩,调动保险公司作为销售主体的积极
性。获批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经费的投
入和宣传力度,提供优质个性化售后服
务,借助税延养老保险稳固口碑,形成
销售联动,开发潜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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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销售人员专业素养
作为前端销售人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产品是否最终被客户接受。客户是否信任一家保险公司除了关注该公司的经营状况还会从销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判断,只有当客户建立起对销售人员的信任才会有投保意向。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应组织更为系统而专业的前期培训,做好售后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三)制定有针对性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当前税延养老保险的税惠惠及对象范围较窄,中低收入者由于不用缴纳个税而脱离税延养老保险受益体之列。应对不同收入体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产品设计,充分考虑受众体在收入和需求上的差异和未来的调整趋势,更大限度、更为长远的使更多人能从参保税延养老保险中受益。对临近退休的人员,鉴于他们的缴费期间较短,可期待保障水平较低,可相应给予更多税收优惠或是缴费直接补贴。
(四)提高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抵扣限额
目前税延抵扣限额根据个人月收入水平的6%和1,000元较低者确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由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较低者进行确定。月平均最高税前扣除限额为1,000元对应的月收入水平为16,666.7元,使得中高收入者在满足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养老金替代率较低从而可能不能使他们维持原有的较高的生活水平,中低收入者缴纳低于1,000元的保费使他们在退休后能获得的保障水平
有限,所以应合理提高当前的税前扣除
暗恋的诗句限额以满足不同收入体的保障需求。
(五)简化税延抵扣流程
由于存在年终奖等不确定性收入,
工薪阶层在年底时未纳入优惠范围的应
税收入会由于临时性的增加以至于税负
加重,若将购买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的个
人的纳税行为调整为当年工资总额平均
到每个月进行税延抵扣再缴税将减轻个
人的年终税负以提高吸引力。税延抵扣
流程也将相应简化,客户将不用每月到
中保信平台下载抵扣凭证,就职单位人
力部门人员也不用每月进行核查申报税
前扣除工作。
(六)降低领取期税率
7.5%的领取期缴税率使当前税率水
平较低的个人望而却步,周海珍等(2019)
认为2.01%的领取环节缴税税率既不会
增加财政负担并且还可以使得在新税制
施行后仍能维持旧税制下的收益体范
围不变。养老金领取阶段时个人已几乎
无其他额外收入,若仍需缴纳较高个税
无疑使他们不能很好享受晚年生活,因
此应适当降低领取期税率。
总结
由于我国商业养老保险起步较晚试
点的推行时间较短积累的经验有限,税
延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尚存在诸多不足之
处。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市场反应灵活
做出调整,充分考虑体差异和地区差
异以更好满足不同需求,弥补产品缺陷。
给保险公司更多自主设计的权利,充分
形成行业有效竞争,使税延养老保险能
更好为市场所接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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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责任编辑: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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