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5.10
∙【字 号】聊政办发[2007]31号
∙【施行日期】2007.05.10 乎组词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怎样开淘宝店(聊政办发[2007]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日
朝代历史聊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6年-20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老龄事业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实施《聊城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全市投入近4亿元,使老龄事业在养老保障、社会服务、老年设施建设、老年法规政策建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敬老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风尚和发展老龄事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
养老保障事业发展较快。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上实行了社会化管理,养老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实际需求,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部分县(市、区)参加了养老保险。积极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辅助制度试点工作,已有近万名60岁以上老年夫妇受到奖励辅助。社会救助成效明显,在城镇和部分农村建立了低保制度,2万多老年人享受低保;实行了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联保的农村“五保”供养办法,部分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37.5%;积极发展城市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全市城乡各类养老机构126个,总床位近1万张,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1.2%。多渠道救助贫困老年人,救助金额和实物折款累计1500多万元。积极探索多种农村养老保障办法,全市有100多个行政村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大力巩固和发挥家庭养老功能,90%的农村老年人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兑现率98%。老年人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城镇大部分老年人达到了当地人均住房面积,农村老年人住偏房、住旧房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变。同时,以有偿供养、生活照料、疾病护理、文体活动、学习教育、旅游观光、老年用品、老年食品为主要内容的老龄产业开始起步。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建立了人大检查、政府督查、政协视察的落实老年法规政策工作制度。老年法律法规列入了全民普法教育计划,每年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全市公园全部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旅游景点、公共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对老年人半价或免费开放,城市公交车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和半价;免除农村老年人的社会经济负担1.46亿元;1300多人次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办理老年人来信来访1679件。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全市已建老年活动中心(站、室)和室外活动点5000多个,老年大学(学校)16所,在校老年人1500多人。比较规范、活动经常的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组织66个,县以上举办大型老年文体活动264次。形成了经常性活动、重大节日集中活动、定期举办大型活动三位一体的老年文体活动制度。
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取得成效。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积极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
广大老年人在科研、教育、生产经营和管理、调查研究、社会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五”期间发展老龄事业的基本经验是: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形成老龄工作的大格局。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形成党政主导下的老龄事业社会化发展的良好局面。坚持科学发展观,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正确认识和把握发展老龄事业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系,紧密联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把握大局,统筹协调,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使老龄事业逐步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实际需要。高度重视和切实维护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积极出台有关政策,完善保障措施,多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坚持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创造发展老龄事业的良好环境。适应老龄化迅猛发展的新形势,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加强社会敬老文化建设,同时积极完善老年法规政策和制度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老龄工作法制化建设,保证老龄事业不断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导的工作方法,提高老龄事业的总体发展水平。鼓励先进县(市、区)领先
发展,作出示范,起到带动作用。注重帮助解决难点问题,促进发展。及时总结推广具有开拓创新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重点突破,兼顾均衡,确保老龄事业整体推进。
二、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统筹协调,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腌腊八蒜用什么醋好 1.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物质保障与精神保障、福利事业与老龄产业、敬老道德建设与老年法制建设、城市老龄工作与农村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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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根本出发点,突出养老保障与养老服务,大力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3.坚持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相结合,强化政府责任、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4.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兼顾当前与长远、重点与均衡,提高老龄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障服务体系、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老龄产业体系、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努力形成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产业化相互促进的局面和老年人共享、共建、共融的局面。逐步实现道德与法制相结合、家庭与社会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福利与市场相结合的新的养老保障模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老龄工作水平,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基本任务与要求
(一)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1.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依法逐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养老保障能力;建立养老金调节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合理增加基本养老金,满足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需求;增加财政投入,积极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大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力度,扩大参保范围,“十一五”末,全市适龄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率达到30%以上;加强养老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化进程中,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储备金制度,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资金保障。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开展自养活动。
2.健全完善家庭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家庭养老制度,进一步强化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制定扶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建立家庭养老监督和调解制度,形成由基层政府、老龄部门、村居社区、老年组织、新闻媒体相结合的监督、调解网络;倡导邻里之间、老年人之间、亲友之间互相帮助,探索建立邻里亲友助老网络。继续抓好家庭赡
养协议书的签订和兑现,推进家庭养老法制化。“十一五”末,《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率达到98%以上,逐步形成赡养人承担经济供养和精神慰藉义务、社会提供照料服务、基层组织监督落实、政府给予支持鼓励的家庭养老保障体系,使多数老年人养老保障的主要问题在家庭中得到解决。
3.落实老年福利供养制度。根据现有条件,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建立财政为主供养体制,深入实施乡镇敬老院改扩建计划,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十一五”末,“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提高百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标准、探索建立80岁、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助制度。提倡、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为老年人实行发放生活补贴、医疗补贴和退休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高考加油祝福语 4.健全老年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优先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列为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完善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制度,深入开展“助老工程”献爱心活动。“十一五”期间,建立市救助特困老人专项资金,完善特困老人救助制度;不断探索制
定取消农业税后对农村老年人的优待办法,减轻老年人的社会经济和劳务负担。大力发展老年人慈善事业,开展社会捐赠工作,倡导多种形式的扶老助困送温暖活动。
(二)建立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1.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老年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市、县、乡三级财政和村集体对老年人医疗补贴标准;在免除全市农村7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10元钱参合基金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建立对农村老年人减免合作医疗费和提高老年人报销比例的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增加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渠道。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实行医疗救助,重视解决贫困乡村老年人缺医少药和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对老年人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给予优待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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