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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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03.27 ie主页被修改
∙【字 号】建质函[2012]308号
∙【施行日期】2012.03.27
鸳鸯组词组两个词∙【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装修协议书范本【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如何修改qq登陆密码
(建质函〔2012〕30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皖安明电〔2012〕5号)和我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建质函〔2012〕230号)要求,为了解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建设系统生产安全,我厅组成4个督查组于3月8日至3月16日,分别对滁州市、淮南市、合肥市、阜阳市、安庆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和池州市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组成2个暗访组对宿州市埇桥区和灵璧县、怀远县、宿松县的建筑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共检查了36个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受检面积128万余平米)、3个燃气站和1个水厂。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第一
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3号)、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皖安明电〔2012〕5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建质明电〔2012〕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及燃气、供水等城市公用事业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总体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了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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