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罪因分析及防治对策———以2020 年的55 例典...
2021年3月第23卷第2期㊀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Southeast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㊀Mar.2021Vol 23No 2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的罪因分析及防治对策
以2020年的55例典型案件为样本
董㊀娟,王振硕
(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2)
㊀㊀[摘㊀要]随着新冠病毒的肆虐和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涌现,刑法中的妨害传染病防
治罪在司法实践中被激活㊂从犯罪学视角对2020年的55例典型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背后存在着个人和社会两方面原因㊂应当从社会治理㊁心理预
防㊁治安预防和法律规制四个层面入手,构建 四位一体 的预防和治理体系,降低妨害传
染病防治案件的发案率,为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㊂
[关键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㊀新冠病毒㊀疫情防控㊀公共卫生㊀医学法律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我国刑法修正的理论模型与制度实践研究 (16ZDA061)阶段性成果㊂
[作者简介]董娟(1964 ),女,天津人,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㊁犯罪学㊂①㊀‘最高人民检察院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9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㊂  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 ,是指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㊁中的肺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实施的其他需要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第一条: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的预防㊁控制措施㊂
②㊀参见刑事政策或教义学角度的相关文章:车浩‘刑事政策的精准化:通过犯罪学抵达刑法适用“,‘法学“2020年第3期;欧阳本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客观要件的教义学分析“,‘东方法学“2020年第3期;陈伟‘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主观罪过及其适用“,‘安徽师范大学学报
“2020年第3期㊂③㊀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06-28)[2021-01-
01],https://wenshu court gov cn㊂从中可见现有的73份判决书的判决时间以及6份二审裁定书的裁定时间均为2020年㊂一㊁引言
汕头旅游为依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治理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2月6日,最高法㊁最高检㊁公安部㊁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㊂‘意见“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了界分,并将其他拒绝执行行政机关和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行为,认定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㊂这一规定既是对最高检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49条以及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第一条的补充和重申①
,也是对司法实务中罪名适用混乱的纠正,明确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条件,为治理妨害新冠疫情防控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㊂
目前已有学者从刑事政策和刑法教义学的角度来研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②
,但这种宏观视角始终较为抽象,因此有必要通过犯罪学的视角进行微观分析㊂基于此,笔者以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为案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最终筛选出50件判决书和5件二审裁定书③
对判决和裁定书中的重要信息,如案发时间,案发地点,犯罪人的年龄㊁性别㊁学历㊁犯罪行为及结果,被判处刑罚及量刑情节等,进行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提取和分析处理㊂最终针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特征和犯罪原因,提出有针对性㊁可操作的预防和治理对策,力求为疫情防控和司法实践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㊂. All Rights Reserved.
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的特征分析
(一
)时间与空间特征1 案件数量与疫情扩散形势密切相关从判决或裁定时间来看,自2020年2月‘意见“出台后,每个月都有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的判决或裁定,其中4月和8月的判决或裁定最多,合计17份,合占31%,其余7个月的判决或裁定数量均没有超过6份(如图1)㊂从案件总数来看,全国全年仅55起案件,这意味着即使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仍然属于偶发案件㊂
实际上,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刑事诉讼周期所限,部分案件在疫情严重期间被中止审理,因此分析案件的案发时间更有现实意义㊂在55起案件中,有54起案件发生在疫情初步爆发的1月15日到2月15日之间,占比超过98%(如图2),说明疫情爆发初期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的高发时期,这一时期对于此类犯罪的防治尤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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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㊀判决或裁定月份分布情图2㊀案发时间分布情况①
2 案件发生地域广泛,疫情严重地区发案率高由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特殊性,该类犯罪行为的案发
地往往是疫情扩散的地区,没有受到疫情影响的地区基本无案件发生㊂因此在对犯罪空间分布进行统计分析时,笔者以我国的省份和七大地区为参考,主要探讨案发数量与案发地疫情扩散形势间的关系㊂
从省份分布来看,案发数量居于前四的省份分别为河南㊁浙江㊁广东和安徽,发案数量分别为12件㊁5件㊁5件㊁5件,共计27件,共占总数的49%㊂其他省份中,发案数量较多的有湖北省(4件)㊁四川省(4件)㊁上海市(3件)㊁山西省(3件)㊁湖南省(2件)㊁江苏省(2件)㊁陕西省(2件);北京市㊁甘肃省㊁江西省㊁吉林省㊁内蒙古自治区㊁青海省㊁山东省和福建省各有1件,其余省份截至目前尚无此类案件发生②
㊂总体来看,2020年的55件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例遍及全国19个省㊁自治区和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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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案发地区广泛,对此类犯罪的防治并非个别省份的问题㊂从七大地区分布来看,华东地区和华中地区的发案数最多,均有18件,合计36件,合占65%;华北地区和华南地区发案数次之,均为5件,合计10件,合占18%;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发案数一致,均为4件,合计8件,合占15%;东北地区最少,发案数为1件,占2%(如图3)㊂可见案件主要集中在华东㊁华中㊁华南和华北地区,而这四个地区也是截至2021年年初新冠肺炎确诊人数最多的四个地区,而发案数稀少的东北㊁西南和西北地区也是截至2021年年初新冠肺炎确诊人数最少的三个地区(如图4),说
明疫情扩散越失控,感染人数越多的地区,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越高发㊂这体现了疫情防控和犯罪预防的高度相关性,若在爆发初期有效控制住疫情,就能够防患于未然,将此类犯罪消灭于萌芽㊂
6第2期董㊀娟,等㊀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的罪因分析及防治对策①②对于多次实施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行为人,按照其第一次犯罪的时间统计㊂
所收集案例材料主要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内地各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文书,所以在数据统计中没有我国港㊁澳㊁台地区的数据㊂
图3㊀案件地区分布情况图4㊀截至2021年1月1日新冠肺炎确诊人数地区分布情况①(二)犯罪行为主体特征
根据55件案例的统计分析结果,共计有62名犯罪人(其中有5起案件是两名犯罪人共同实施,1起案件是三名犯罪人共同实施)㊂
1 犯罪人以男性居多
在62名犯罪人中,有47名犯罪人为男性,占76%;有15名犯罪人为女性,占24%㊂可见,男性往往对病毒的传染性重视程度不足,对自身的免疫能力更加自信,且规则意识较为欠缺,在自由受到干涉时更易采取极端方式,如郭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中,被告人郭某在明知自己有密接史的情况下以辱骂和自残的方式威胁工作人员,拒绝隔离观察②㊂
2 犯罪人多为中老年人
在已知年龄的55名犯罪人中,41-50岁的犯罪人最多,为24人,占44%;51-60岁的犯罪人为12人,占22%;61-70岁的犯罪人为10人,占18%;31-40岁的犯罪人为5人,占10%;21-30岁的犯罪人为4人,占6%(如图5)㊂数据显明,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人的年龄主要集中在41岁到70岁,共计46人,共占84%㊂之所以出现这个情况,一是相比
于年轻人,中老年人往往对互联网以及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使用不熟练,接收新闻的渠道较为单一,因而更可能疏于关注最新防控要求㊂二是中老年人的社会和家庭责任更重,既要承担家庭的经济来源,又要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因此出于维持经济收入③或担心家庭成员安危④的目的也更易于铤而走险,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要求㊂
3 犯罪人多为文化水平较低者
在已知学历的50名犯罪人中,学历在初中及以下的犯罪人最多,为31人,占62%;学历在高中及中专的犯罪人为8人,占16%;受过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的犯罪人为11人,占22%(如图6)㊂可见,受
图5㊀犯罪人的年龄情况图6㊀犯罪人的学历情况
07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3卷
①②③④百度:疫情实时大数据报告(2021-01-01)[2021-01-01],https://voice baidu com/act/newpneumonia/newpneumonia/?from=osari_aladin_banner㊂为了与案例统计地区保持一致,此处疫情实时数据统计同样不包含我国港㊁澳㊁台地区的数据㊂
参见郭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皖0722刑初121号㊂
参见尹金海妨害传染病防治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鄂1221刑初12号㊂
参见郑忠林妨害传染病防治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鄂0981刑初65号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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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犯罪人多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在已知健康状况的60名犯罪人中,最终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犯罪人有53人,占88%,未感染新冠肺炎的犯罪人有7人,占12%(如图7)㊂未感染新冠肺炎的7人中,1人为居家室的负责人
①,
4人为卫生室的医疗从业人员②,5人均是拒绝执行疫情防控通告的要求,在擅自组织人员聚集或者接诊发热病人的过程中造成他人确诊的实害结果㊂另有2人多次恶意隐瞒家属的接触史㊁发热史,造成家属及多名密切接触人员确诊的实害后果③
㊂可见,相较于不具有传染性的人,病原体携带者违反疫情防控规定㊁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更容易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㊂同时,人员密集场所(如娱乐场所㊁学校等)的负责人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由于职业特点,其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若造成他人确诊的实害后果,往往也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㊂
INTERNET EXPLORER 无法打开(三)行为和结果特征
1 不作为犯居多在已知具体犯罪行为的61名犯罪人中,隐瞒旅居史或接触史的犯罪人有39人,占64%;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的犯罪人有6人,占10%;违规接诊发热病人的犯罪人有5人,占8%;违规组织或参加聚会的犯罪人有4人,占7%;违规外出并隐瞒接触史的犯罪人有3人,占4%;违规从隔离医院出逃㊁无证往返疫源地载客㊁拒不执行隔离要求和从医院逃跑并隐瞒接触史的犯罪人各有1人,共4人,共占7%(如图8)㊂可见,在疫情防控背景下,恶意不遵守防控要求㊁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仍在少数,隐瞒
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消极不作为犯罪居多
㊂图7㊀确诊与未确诊人数统计图8㊀具体犯罪行为表现统计
2 实害结果与危险结果并行在已知犯罪结果的54件案例中,造成接触者被隔离或场所被关停的有28件,占52%;造成部分接触者确诊㊁部分接触者被隔离的有20件,占37%;仅被认定为 有传播严重危险 的有6件,占11%(如图9)㊂可见,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结果的认定包括实害结果和危险结果㊂实害结果对应法条规定的 引起传染病传播 ,也即造成他人确诊;危险结果对应法条规定的 有传播严重危险 ,也即未造成他人确诊,但存在传播病毒的重大可能㊂通过案例分析,虽然无法详尽列举实务中被认定为 有传播严重危险 的各种情形,但不难看出, 导致密切接触者被隔离 和导致 经停场所㊁所在社区被封闭排查 是最常见的被定义为 有传播严重危险 的情形㊂此外,极少数确诊行为人拒绝执行隔离要求,虽未与他人接触的主观恶意较重的极端情形也被认定为 有严重传播危险 ④㊂
7第2期董㊀娟,等㊀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的罪因分析及防治对策①②③④参见被告人周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甘3001刑初14号㊂
参见吴巨德妨害传染病防治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皖1522刑初99号;李永龙妨害传染病防治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赣0824刑初41号;雷明太妨害传染病防治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0)豫1623刑初146号;马德元妨害传染病防治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鄂0822刑初194号㊂
参见姚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0)晋0107刑初379号;杨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川0603刑初248号㊂参见郑忠林妨害传染病防治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鄂0981刑初65号;郭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0)皖0722刑初121号㊂
(四
)裁判特征1 量刑普遍从轻已知量刑结果的共计62个犯罪人,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含缓刑)的有50人,占81%;被判处拘役的有8人,占13%;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含缓刑)的有4人,占6%(如图10)㊂其中缓刑人数占比过半(如图11)㊂可见,目前已判决案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人比例达到94%且缓刑居多,这说明现实中此类犯罪行为很少造成 特别严重 的病毒传播后果,且裁判人员对此类犯罪往往也不倾向于适用重刑
图9㊀犯罪危害结果的统计图10㊀量刑情况统计
2 多存在自首㊁坦白及认罪认罚情节在55件案例中,从轻处罚的共计53件案例,没有从重处罚的案例㊂犯罪人认罪认罚的有23件,占43%;犯罪人坦白并认罪认罚的有16件,占30%;犯罪
人自首并认罪认罚的有10件,占19%;犯罪人自首的有3件,占6%;犯罪人坦白的有2件,占4%(如图12)㊂说明犯罪人实施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后,往往能够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产生一定程度的自责和悔过心理,希望通过坦白㊁自首以及认罪认罚来减轻处罚并缓解对自己的内心谴责
图11㊀缓刑与实刑数量统计图12㊀量刑情节统计
三、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犯罪者个人的特性
犯罪者个人的特性是指诱发行为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生理状态和心理特质㊂一方面,疫情期间行为人的健康状况直接决定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另一方面,行为人主观心理因素对其外在行为具有支配和推动作用㊂1 携带传染病原是构罪的重要因素根据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法条规定,所有拒绝执行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个人或单位都可成为本罪27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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