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综合)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含答案解析)
表达对妈妈的爱的短语不定项选择题---为题目类型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请回答下列题目。
1.2011/2/88.关于事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行为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
(B)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南于二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C)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D)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刷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2.2011/2/89.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乙行为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罪,应当实行并罚
(B)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对象
(C)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乏罪的故意
(D)乙行为仅成立罪,因乙收买周某就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买行为是罪的预备行为
3.2011/2/90.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
(B)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
(D)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4.2011/2/91.关于事实四,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乙构成脱逃罪,丁不构成犯罪
(B)乙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C)乙离开讯问室征得了丁的同意,不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与丁均不构成犯罪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修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了”,甲
、乙随即上年。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挡,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请回答下列题目。
6.2010/2/91.甲、乙用支付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定的罪名是?( )
(A)持有、使用罪
(B)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7.2010/2/92.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 )
(A)故意
(B)有目的的故意
(C)过失
(D)无认识的过失
8.2010/2/93.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9.2010/2/94.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
(B)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持有、使用罪,交通肇事罪
(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不定项选择题---为题目类型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请回答下列题目。
【正确答案】
1.2011/2/88.关于事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行为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
(B)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南于二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C)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D)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刷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正确答案】C,D
【试题解析】 按《刑法》第241条第5款的规定,收买后又出卖,以拐卖妇女罪一罪论处。A、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
2.2011/2/89.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乙行为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罪,应当实行并罚
(B)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对象
(C)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乏罪的故意
(D)乙行为仅成立罪,因乙收买周某就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买行为是罪的预备行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正确答案】B,C,D
【试题解析】 按《刑法》第241条第4款的规定,收买后又的,数罪并罚。
3.2011/2/90.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
(B)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
(D)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正确答案】B
【试题解析】 丙在讯问中恼羞成怒,将嫌犯打成重伤;如其打人具有逼供的目的,则系刑讯逼供罪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按247条规定从重处罚。
4.2011/2/91.关于事实四,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乙构成脱逃罪,丁不构成犯罪
(B)乙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C)乙离开讯问室征得了丁的同意,不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与丁均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B,C,D
【试题解析】 (1)犯罪嫌疑人乙构成脱逃罪,此判断比较简单。 (2)丁构成何罪,问题稍微
有些复杂。 ①如丁是负有看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则其故意私放可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②但丁是派出所的门卫,本身身份不是司法工作人员。但是,丁受警察丙所托帮忙,临时看管犯罪嫌疑人,可否认为其是被监管机关聘用、委托、委派承担监管职责的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类人员的聘用、委托、委派单位是监管机关,而不是个人。本案中丁是派出所的门卫,其虽受监管机关聘用,但聘用其从事的事实不是承担监管职责,而是看门守院;丁受警察丙所托帮忙临时看管犯罪嫌疑人,是受个人委托临时帮忙,而不是受派出所委托从事监管。 ③故而,丁不属被监管机关聘用、委托、委派承担监管职责的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故意放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④其应构成乙脱逃罪的共犯。因此,乙、丁均构成脱逃罪。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修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了”,甲、乙随即上年。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挡,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请回答下列题目。
【正确答案】
6.2010/2/91.甲、乙用支付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定的罪名是?( )
(A)持有、使用罪
(B)罪
(C)抢夺罪
(D)抢劫罪
【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 (1)甲、乙用支付修车费,是将置于流通领域,用代替真币使用,构成使用罪,其之前还有持有状态。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部分第(二)节第2条第(1)项规定,“对同一宗实施了法律规定为选择性罪名的行为,应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行为,按相关罪名刑法规定的排列顺序并列确定罪名,数额不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故认定为持有、使用罪。 (2)使用罪中包容了的内容,两者可认为是
整体法与部分法的法条竞合关系,应按整体法即使用罪认定。 (3)由于前行为不是罪的特别法,故无法援引转化型抢劫罪的法条规定认定二人构成抢劫罪。
7.2010/2/92.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 )
(A)故意
(B)有目的的故意
买房首付注意事项
天秤座和什么星座最配(C)过失
(D)无认识的过失
【正确答案】A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罪过形式的认定,主要是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甲明知高速驾驶汽车,造成乙重伤的可能性极大,仍然加速行驶,而没有停车或减速避免结果,说明其不反对结果发生,应认定其放任结果产生,为间接故意。
8.2010/2/93.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B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 (1)乙让甲停车,说明其根本反对丙重伤的结果,故其主观心态不能认定为故意。甲、乙不存在伤害的共同故意,不能构成共同犯罪,故选项B错误。 (2)乙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故选项A错误。 (3)乙只有使用的故意,也只与甲共同实施了使用的行为;对于重伤,乙既无故意,也无伤害行为,系甲单独的行为,乙不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故选项C、选项D正确。
9.2010/2/94.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
(B)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持有、使用罪,交通肇事罪时光荏苒的荏
(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B,C,D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甲构成持有、使用罪和故意伤害罪,应当两罪并罚。故四个选项均错误。甲对丙的重伤系故意,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针对的是特定个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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