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象棋棋手技术等级标准 第一条:等级称号和等级标准
第二条:评定技术等级称号的有关规定: 1、凡达到等级标准中一条标准者,即可获得申请该项技术等级称号的资格。 2、非各级正式比赛(如邀请赛、职工赛等)的成绩和未明确的名次不得作为确定技术等级称号的依据。 3、男女棋手通用本标准。第三条:批准权限特级大师、大师由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一级棋士以下由相应各级体委批准授予。 | |||||||||||||||||||||||||||||||||||||||||||||||||||||||||||||||||||||||||||||||||||||||||||||||||||||||||||||||||||||||||||||||||||||||||||||||||||||||||||||||||||||||||||||||||||||||||||||||||||||||||||||||||||||||||||||||||||||||||||||||||||||||||||||||||||||||||||
国际象棋棋手等级分制和技术等级标准实施细则 为执行国际象棋等级分制和技术等级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一)棋手等级分是棋手比赛成绩的数学化指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棋手的实力水平。 (二)棋手等级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根据棋手在统计期限内的比赛成绩计算确定。 (三)经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批准,可以随时公布一部分棋手的新等级分。 二、经过计算确定的棋手等级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列表,于每年一月一口和七月一日各公布一次。公布的最低数字:为2001。棋手如长期不参加比赛,其等级分可在等级表中保留三年。以后根据比赛成绩重新确定等级分。 三、可计算等级分的比赛统称为等级分赛,包括: (—)全国团体赛和个人赛; (二)全国优秀棋手在集训期间的正式比赛; (三)国际正式比赛; (四)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其它比赛; 四、等级分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循环制比赛,至少三分之一的棋手应有等级分;如参赛人数在十人以上,则至少有四名有等级分;双循环赛中,六名棋手至少有四名有等级分。 (二)参赛单位只能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或相应级别的单位,主办单位参加时例外),并不得少于三个单位(舍文宁根制除外),同单位棋手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至少应有二名国家级裁判员主持整个竞赛的裁判工作。 (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国际象棋竞赛规则,时限为两小时不超过46着,每天不超过两轮。 (五)主办单位必须在赛前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经批准后有效。 五、可获得等级分称号的比赛,统称等级称号赛,包括: (一)可获得男子(女子)大师称号的比赛,简称男子(女子)大师赛。 (二)可获得男子(女子)特级大师称号的比赛,简称男子(女子)特级大师赛。 六、等级称号赛在具备等级分赛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至少应有9轮,无等级分的棋手不得超过20%。 (二)除一、两天安排一天两局棋外,其余轮次及最后三轮都是每天下一局棋。 (三)比赛等级和称号标准在比赛开始前公布,平均等级分(Ra)取接近的整数,1以下的小数按四舍五人,相应称号的标准分见附表1和2。 (四)男子大师赛应有半数具有男子大师称号的棋手参加或至少三名棋手有男子大师称号并且半数棋手等级分在2350以上。女子大师赛至少应有三名女子大师参加,并且有半数棋手有大师称号或等级分在2150以上。男子特级大师赛至少应有三名男子特级大师参加。女子特级大师赛至少应有三名女子特级大师参加,承认女子在男子和男女混合比赛中达到的技术等级称号标准。 七、等级分赛和等级称号赛结束后,主办单位应按规定格式完整无误地填写竞赛报告,于两周内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比赛成绩按胜1、和1/2、负0计分。 未对局的得分应用记号★标出,必要时加以说明,凡能影响成绩有效性的其它情况、也必须加以说明。竞赛报告如有错误,其后果由上报单位负责。 八、凡上报的竞赛报告所列数据将填入等级分统计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棋手的等级分: (一)每次比赛之后,棋手等级分的升降值,按下列公式计算:丛R=K(W-we)式中AR为等级分的变动值,正值为升,负值为降。W为实得局分,We为顶期局分。K为换算系数。对于无等级分的棋手,前三十局棋K值取25,以后取15,等级分一经达到2400,以后即使再降,也永远取10。在采用升降值累计制时,一个完整比赛后局数超过30局或等级分达到2400以上,则其下一个比赛的AR(由于K值变动)由等级分总管理员负责校正。 (二)瑞士制比赛按下列公式计算预期局分:We=NPe式中N为对于人数,Pc是根据棋手本人等级分与对手的平均等级分之间差值计算出来的预期得分率,由附表3中查出。 (三)循环制比赛按下列公式计算预期得分:We=M.Pa—1/2 式中M为参赛人数,Pa系根据全部棋手(包括本人在内)的平均等级分与本人等级分之差计算出来的预期得分率,由附表3中查得。 (四)将整个统计期限内各次比赛的升降值累计加(减)之后,即得出总变动值,再与棋手的原等级分相加(减),即得到棋手的新等级分,公式如下:Rn=Ro+∑△R Rn为新等级分,Ro为原等级分,∑△R为变动值,每次公布新等级分时,个位数均取整数(小数4舍5入)。 (五)无等级分棋手参加等级分赛或等级称号赛时,以2000分作为暂定等级分(Ru)。 (六)在循环赛(包括团体赛中的循环赛)中,有等级分的棋手和无等级分的棋手成绩都要计算等级分,当无分棋手多于20%时,则采用有等级分棋手的平均等级分和他们各自的成绩计算出比赛平均等级分,计算公式如下:Ra=Rar—DPa(N/M) Ra为比赛平均等级分,Rar为有等级分棋手的平均等级分.DP为附表4上根据得分宰P查得的等级分差,DPa为有等级分棋手的平均等级分差,N为对手人数,M为参加比赛人数或N+1。接着计算每个无分棋手的首次等级分Rp,办法是当无分棋手所得局分小于50%时,则Rp=Ra+Rp(N/M);当无分棋手所得局分等于或多于50%时,他的首次等级分Rp即为Ra;这样无分棋手都有了首次等级分,然后按第八(二)条办法来计算△R。无分棋手还要计算Rp+△R的值,即表现分。 (七)在瑞士制、团体赛、舍文宁根制或对抗赛中,只有和有等级分对手的比赛成绩才能计算等级分,有等级分棋手对有等级分对手的所有成绩都要计算等级分,即有1局算1局;无等级分棋手的成绩只有至少与有等级分棋手赛满4局才予计算等级分。 (八)无等级分棋手只有至少与有等级分对手赛满9局才能公布等级分,如果不满9局,但在同一计算周期或下一计算周期内,又参加了另一等级分赛,则可待累积至9局或9局以上予以公布。例如:一个无分棋手在两个计算周期中,前4局表现分为2280。后6局表现分为2360。累绩计算应为:(2280×ps婚纱照4+2360×6)+10=2328。 (九)无等级分棋手参加等级分赛,在瑞士制比赛中对有等级分棋手的得分小于或等于50%时,按下式计算表现分。 Rp=Rc+Dp Rp为表现分,Rc为有等级分对手平均等级分,Dp为根据得分率换算的等级分差,由附表4查得。 而当得分大于50%时,则按下式计算表现分: Rp=Rc+K(W—N/2) W为对有等级分棋手实际得分,N为有等级分对手的人数。 (十)不管瑞士制或循环制比赛,如果无分棋手的表现分低于或等于暂定等级分,则无效。 (十一)无等级分棋手在整个比赛中得0分时,同他对奔而得的局分,对计算等级分和获得称号不起作用。 (十二)由于各种原因未曾对局而得到的局分,不能计入实得局分内。与国际象棋电脑比赛的成绩也不能获得等级分和称号。 (十三)在瑞士制比赛、舍文宁根制比赛或团体赛中,为获称号的棋手计算平均等级分时,要把本人的等级分和对手的等级分加在一起除以对手数+1,即与循环赛的计算法一样。 (十四)在个人赛中,冠军(包括对抗赛的胜者)不降等级分,即负分作零计算,在全国团体赛中,各台次得分率最高者也同样对待。 (十五)在参加国际比赛计算等级分时,中国棋手按国内等级分计算,国外对手按国际等级分汁算,中国对手在国际和国内两个等级分中选择较高的一个为准。 (十六)为保证等级分的精确和真实性,在采用大型瑞士制比赛时,原则上应按等级分高低分组进行。 (十七)以等级分作为参加重大比赛(例如全国个人甲组赛等)资格根据之一时,应以最近两次公布的等级分(K不等于25)的平均值来比较。 (十八)凡平均等级分差,超过350的,在计算等级分时按平均等级差350对待。 九、根据等级称号赛获得大师称号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男子等级分在2400分以上,女子在2200分以上。 (二)比赛次数不少于两次,局数不少于24局。 (三)两次取得大师标准分。 十、根据等级称号赛获得特级大师称号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男子等级分在2550分以上,女子在2350分以上。 (二)比赛不少于两次,局数不少于24局。 (三)两次取得特级大师标准分 四年以上的等级分赛获等级称号赛的成绩不能用来申请等级称号。 申请人或其所属单位必须按规定格式完整无误地填写等级称号申请表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表三 由等级分差D(P)查预期得分率PH:高分棋手L:低分棋手
表四 由得分率P查等级分差D(P)
附表: 国际象棋等级称号赛应有胜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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