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旅游局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及转办制度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沈阳市旅游局
∙【公布日期】
∙【字 号】 qq牧场便便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如何共享文件夹【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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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旅游局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及转办制度
(沈阳市旅游局)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沈阳市旅游局对行政违法案件的移送和转办。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移送和转办,是指局执法处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移送或转办给指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的行为。
第三条分时成交明细 案件受理处室根据案件移送及转办规定,负责案件移送或转办工作。
第四条 移送或转办行为应符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特征,且违法事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依据可靠。
第五条 局执法处室发现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需要移送或转办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填写《案件移送(转办)审批表》,制作《案件移送(转办)函》,并将有关材料同时移交。
第六条 发现符合移送转办条件的行政违法案件,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相关的有权机关移送转办。
第七条 对违法案件需要当场取证的,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取证,移送或转办时一并将有关证据材料移交给有管辖权机关。
第八条 案件移送或转办后,局受理处室对查处案件应当承担协助调查、提供证据的义务。
第九条委托书如何写 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案件移送或转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案件移送或转办工作敷衍推诿、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爱情的文章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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