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白峰片区(BLBF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本
宁波北仑白峰片区(BLBF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性价比最好的suv批前公示

为促进我区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利用土地,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北仑白峰片区(BLBF0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成稿,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514日至2013613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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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宁波市规划局北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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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315800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北仑资源,协调白峰镇区与峙北工业区项目的功能,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宁波市北仑片分区规划(2006~2020)》;
(7)《宁波市北仑区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8)《宁波市北仑区规划编制单元研究》;
如何设置打印机共享(9)《北仑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宁波市北仑区河网水系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
(10)《宁波市白峰镇总体规划(2008~2030)》;
(11)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2)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dnf武器图片规划范围
白峰镇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东部,地处穿山半岛,距宁波市区43公里,距北仑中心新碶街
道15.5公里。本次规划范围:西面与柴桥街道接壤,北临黄峙江,与大榭开发区隔江相望,东部与外峙岛相邻,南面以329国道、沿海中线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11km2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白峰镇总体规划(2008-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基于上位规划对本规划区的要求、本区自身的发展特质、周边及区域内功能发展潜质的分析研究,规划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生产与生活协调发展的生态小镇。
2.2发展目标
东西联动,生产与生活协调发展:整合岸线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小门工业区块;依托自然山水条件,结合新区开发,把白峰镇区建设成为宜人的滨海居住区块;通过老镇区的更新改造,建设核心商贸区,形成完善的商业、配套服务功能,同时为穿山北岸的大港口工业区提供服务。
2.3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31.51公顷,占总用地的60.67%,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108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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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结构为:“一核”、“两轴”、“四区”。
“一核”:以老镇为依托,构建白峰镇区的公建核心。
“两轴”:以清泰路为依托的东西向联动发展轴;以峰城河、329国道为依托的南北向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轴。
“四区”:规划以道路为界,形成四大区块。西侧的小门产业区,镇区中心的综合服务区,怡峰官庄生态居住区,东侧的产业军事区。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梦见人民币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白峰镇区划分为4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BL(BF)01-01BL(BF)01-04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711.22公顷,居住人口4.0万。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442.97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56.97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386.0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用地构成表
规划居住用地118.01露天西瓜种植技术公顷(包括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64计),人均居住用地29.5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为112.3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6.3%。居住与商业服务业混合用地为9.50公顷。规划服务设施用地为1.03公顷,主要为配套社区服务设施及幼儿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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