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管理信息系统
部署实施⼯作⽅案
⼀、组织保障
省级教育⾏政部门要成⽴相关领导任组长,职业教育、财务、招⽣和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省、市、县、学校业务管理⼈员、信息技术⽀持⼈员等参与本省系统部署上线有关⼯作,并将⼯作领导⼩组⼈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机、邮箱等)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教育司)备案。
⼆、部署实施总体流程
三、部署实施⼯作内容
(⼀)统筹落实技术保障条件产科哪家医院好
液晶电视什么牌子的好各地全国中职学⽣系统统集中部署运⾏在统⼀的省级教育数据中⼼,各地要统筹落实本地区全国中职学⽣系统所需的技术保障条件,并负责运⾏维护。
技术保障准备⼯作尚不到位的省(区、市),应加快落实,并于2014年3⽉31⽇前完成部署的软硬件条件准备⼯作。我部将根据各地⼯作进展情况统筹安排各省部署时间。
(⼆)系统部署实施
顺丰快递单号1. 环境准备和确认(负责单位:省信息中⼼)
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技术要求》软硬件环境需求清单,准备所需的⽹络、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具软件等基础环境,
2.系统部署(负责单位:系统开发⼚商,配合单位:省级信息中⼼)
省级信息中⼼配合我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和系统开发⼚商完成本省全国中职学⽣系统安装部署⼯作。
(三)系统应⽤培训(负责单位:省教育厅职业教育管理部门)
清明节祭奠英烈手抄报各省的全国中职学⽣系统安装部署⼯作完成后,省教育厅职成处组织市(州)、县(区)、学校各级
⽤户,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和系统开发⼚商进⾏⼀次性系统应⽤操作培训。培训经费由各省教育厅⾃⾏承担。省级⽤户由我部统⼀组织有关培训。
系统各级各类⽤户和技术⽀持⼈员均须实名注册并登录全国教育技术⽀持服务平台,咨询、交流、解决系统应⽤的有关问题。
(四)业务准备(负责单位:省教育厅职业教育管理部门)
1. 在途数据处理
简洁网名吧为保证数据由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原全国中职学⽣系统)导⼊全国中职学⽣系统时的⼀致性和完整性,各地应在数据迁移前,对在途数据及时完成审批处理,如⽆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予以驳回,待全国中职学⽣系统上线后,再进⾏数据补录。
2.学校新旧标识码核对
请各地根据我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2013年统⼀编制的学校(机构)标识码,组织本地区学校上报新旧学校(机构)标识码的对应关系数据。
(五)数据导⼊(负责单位:系统开发⼚商,配合单
腾讯位:省信息中⼼)
将原全国中职学⽣系统中的学⽣数据导⼊全国中职学⽣系统。
(六)数据补录和调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职业教育管理部门)
按照我部下发的数据补录和调整要求,对全国中职学⽣系统中缺失的数据项进⾏补录和调整。具体补录和调整要求另⾏通知。
(七)系统应⽤(负责单位:省教育厅职业教育管理部门,配合单位:省信息中⼼)
全国中职学⽣系统正式上线后,各地和学校要将系统应⽤纳⼊⽇常管理⼯作,利⽤系统完成学⽣招⽣、注册、转学、升学、毕业、就业等业务,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同时总结本地区系统应⽤⼯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问题反馈
所有使⽤单位在系统使⽤过程中应及时逐级反馈问题及使⽤意见,利⽤全国教育技术⽀持服务平台,分级建设技术⽀持,及时解答辖区内⽤户的问题,对本级⽆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定期汇总整理常见问题。
四、关于⾃建系统与全国中职学⽣系统融合的实施
各地应根据本地区实际⼯作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本地区⾃建系统与全国中职学⽣系统融合。确需融合的省(市、区),按照附件2要求,编制本省⾃建中职学⽣系统与全国中职学⽣系统的融合⽅案,报我部教育管理信息中⼼。经教
育部审核通过的,可进⾏融合实施⼯作。
如因系统融合延误全国中职学⽣系统全⾯应⽤,导致学⽣管理、资助等业务⽆法顺利开展的,后果由融合省(市、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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