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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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14.11.04
【文 号】
【施行日期】2014.11.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quartz表达式  (2014年11月4日)昆曲起源于
国际十大名表排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文明施工行为,营造和谐建设环境,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精〔201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多少
  一、儿童安全故事申报条件
  各类大中型(含1、2、3级堤防)水利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修复及除险加固)项目在建工地,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半年以上;工程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的20%及以上,或在主体工程完工一年以内;工程进度满足总体进度计划要求的,均可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按自愿原则申报。原则上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所管辖的一个工程项目或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标段为单位的工程项目(或标段)为一个文明建设工地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文明工地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1)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登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将《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表》、申报项目自评报告和反映创建各个方面活动的图片资料从网络导出,打印形成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视频或动画资料可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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