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解读
发布单位: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4-17
2012年8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相关人员了解政策,特对《通知》有关内容做以下解读:
1.实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覆盖对象、计算办法等,并重点对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作出了规定,这有利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使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的补助资金和养老保险关系能够及时转移接续到地方,有效地保障了军人的养老保险权益。
2.军人退出现役时国家都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吗?
答: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前提条件是军人退出现役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以下四类军人退出现役按其他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国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①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②军官、文职干部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③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实行退休金保障制度。④退出现役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金额如何计算?
答: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现役期间各年度月工资20%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的20%乘以服现役月数计算。其中,12%作为单位缴费,8%作为个人缴费。
4.个人可以领取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吗?
答: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并不直接发给个人,而是转移到地方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记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
工程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5.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能增加退役军人的养老待遇吗?
答:假设一名男性正连职军官,在军校学习4年(属供给制学员,假定4年期间下士月平均工资起点标准为1500元),任职后干龄10年(假定10年期间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其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金额为1500×20%×12×4+3500×20%×12×10=98400元。在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其中的单位缴费部分即59040元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即39360元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到达60岁退休时,不考虑利息因素,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将比没有实行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前增加39360/139=283元。
6.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如何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林芝旅游景点 答:①接收安置单位向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
②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命令,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③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7.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如何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①由安置单位或者本人持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关于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联系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提供给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
②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士兵退役命令、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
③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8.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如何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答:①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于每年8月底前,给有关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关于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回执返回军队有关部门。
腊月打雷有什么预兆 ②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或者复员命令,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银行汇至本人退役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机一并交给本人。
③上述人员到城镇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就业或者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单位或个人持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到就业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9.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军人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退出现役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0.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如何计算?
答: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首次安置地参保缴费年限;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但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士兵,以及复员的军官、文职干部,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年限。
11.对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能同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和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吗?
答: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除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外,按照《关于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后联字〔2002〕3号)规定,还给予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同样不直接发给个人,而由安置地社保机构全部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标准:本人退出现役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军队服役年限×0.3%×120个月。假设一军官在军队服役15年,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其个人账户将记入补贴5000×15×0.3%×120=27000元。
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人就“军人保险法”答记者问
2012-04-28 08:00:13 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有0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0(0)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4月27日下午在京闭幕,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人就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军人保险法共9章51条,对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的建立、缴费和转移接续等作了规定,确立了军人保险的法律地位,突出了国家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
这部法律突出了国家为军人保险提供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军人保险法明确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将原来军人服役期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调整为由中央财政承担,体现了国家对军人保险资金保障的支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这一牺牲奉献特殊体的关怀。
非主流搞笑网名 个人不缴纳军人伤亡保险费
军人伤亡保险制度是从199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主要是对服役期间因战、因公死亡或者致残的军人,以及因病致残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按规定给予死亡保险金或者残疾保险金。
问:这部法律在军人伤亡保险制度方面有哪些进步和发展?
答:军人保险法在总结军人伤亡保险制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军人因战、因公死亡的,按照认定的死亡性质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死亡保险金;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评定的残疾等级和相应的保险金标准,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问:请介绍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如何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牛b的签名 答:国家从1997年起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后,又建立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照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
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军人退役后,其养老保险需要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规定,军人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役时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财政解决。
为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军人保险法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将现行“军龄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所应缴纳的保险费由地方财政解决,调整为由中央财政安排,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根据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对军人退役后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作出原则性规定。
国家给予退役医疗保险补助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