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探究
作者:马继欢,刘晓静
来源:《山西农经》 2017年第14期
摘要:2013 年之前,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加速,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随之凸
显。本文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必要性为切入点,通过分析以2013年之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议
文章编号:1004-7026(2017)14-0006-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842.6 文献标志码:A
2011 年7 月1 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中第19 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
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
计算。” 这是针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
提出。直到2013 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并没有得到
改变, 社会保险法亟待在实践过程中完善。2011 年3
月14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
要》指出:“要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
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工作是《社会保险法》及“十二五”规划中提出
的重要工作任务。
1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必要性
1.1 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养老保险是社
会保险的五大险种的重中之重,因而,养老保险是城
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的核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
济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劳动力在各行业、
各区域间流动加强。流动劳动者只有通过对养老保险
关系进行转移接续, 才能使个人账户的资金得到积
累,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得以累计,使其在退休后获
得应有的养老金待遇。否则,养老保险权益将不能得
到保护,甚至出现养老保险从未欠缴、少缴,却“老无
所养”的尴尬局面,不能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
1.2 维护职工公平权利
梦到掉牙齿是什么意思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本质在
于确保劳动者在流动中养老权利得到保护、养老利益
平衡。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简单来
说,就是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从一个社保局转移到另
一个社保局,以实现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养老保险
基金累计核算的过程,从而保障职工合法权利和应得
利益。然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却没那么
简单随意。例如,两个人都缴纳养老保险满15 年并达
到退休年龄。其中一人是在同一个地方缴纳满15 年
的, 但其中一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地是两个不同地区,
其养老保险关系由于地方限制无法转移接续在一起,
故无法领取到退休金,这样职工应享受的养老退休待
遇权利就被剥夺,违背了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即不
能平等对待每一个国民并保障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普遍性地增进国民福利,同时也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
核心价值诉求。
1.3 保障劳动力合理流动
从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11 年及2012 年《中
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中获悉,2011 年我国流动人
口,即常住地非户籍所在地的人口,约占城镇常住人钻饰品牌
口总数的43.5%,占总人口比例则为17%。据此估计
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 亿。2012 年流动人口为
2.36 亿人,比上年末增加669 万人。由此,可以看出我
国人口的流动量在逐年递增,近几年来城镇建设因为
有流动人口的贡献而加速,然而,他们的社会保险关
系却不能完全随着流动而转移到它处,尤其是养老保
险关系转移问题十分突出,他们只能退保或搁置不要
这段保险,等到他们到了退休年龄,就无法累计计算
简短祝福语老师十个字 年限来领取到应得的退休待遇,从而降低了员工参保
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人口流动的数量和速度,为了
不陷入这个恶性循环中,就要尽快实现城镇流动人员
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让职工生活有保障,实现
社会和谐稳定。
2 2013 年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存在的问题
2.1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不统一
虽然《暂行办法》已经出台,但是由于养老保险处
于省级统筹之下,各个地方又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转移办法进行解释,制定了具有地方特的法规。在经
办人员参与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过程中遇到过
由于政策不统一带来的麻烦。举例来说,在将员工的
养老保险关系从石家庄市社保局转移到保定市社会
保险局的过程中,由于转入地规定当年的缴费凭证只
能在当年办理,跨年则需要重新开具凭证,而转出地
即石家庄市规定了只开具一次缴费凭证。这样就使得
端午节手抄报内容大全 跨年度办理转移接续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法随
其工作地的改变而转移,以致养老保险金交在哪里就
留在哪里,不能跟随劳动者转移。最严重的结果是:劳
动者到了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却无法累
计达到15 年,致使职工无法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
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
乾隆儿子 虽然两地有同一个暂行办法,但两地同类政策之间缺
乏有效衔接。而这仅仅只是一省之内的两个相邻城市
之间面临这样的问题,可以想象,大量流动劳动者跨
省、跨地区转移过程中会面对多少阻碍。因此,急需一
个更加全面、系统的政策法规来解决制度碎片化和地
方化带来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效率低下的问题。
2.2 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
“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
统筹,尤其是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然而各地经济
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以及地方出于保护本地资金的
原因,大多数统筹地区并不愿意让职工的养老保险关
系实现‘无障碍’转移,导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
金处在省级统筹,甚至只是县级统筹层次上,比如张
家口万全县,该县养老保险资金还停留在县级统筹层
次,即由本县进行管理,资金往往存在银行,而银行利
息难以应对通货膨胀,形成“隐形损失”,为此政府每
年都要拨款来补充养老金缺口,长久以来给当地财政
带来很大财务压力。除了基金保值问题,基金地方统
筹也会限制职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当地。劳动力
在不同地区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按照《暂行办法》在
不同地区要转移接续,但是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
同,工资水平以及缴费标准有很大不同,劳动者退休
时待遇会有很大差异。因此,劳动者在不同地区办理
退休手续,基础养老金差异明显。万全县不接不在本
地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即使职工是万全县本地
户口。所以基金统筹层次低给员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带来很多麻烦, 不仅员工保险不能得到顺利转移,而
2023新年 且无法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养老金,以致员工无法享受
到应得的退休待遇。
2.3 经办平台信息化水平低
2013 年之前, 社会保险全国统筹还没有完全实
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有完善的、统一的全
国联网共享的办理平台系统来做技术支撑,各地经办
系统呈现出遍地开花局面。大部分地区职工养老保险
数据仍然通过传统落后方式,即纸质的转移凭证及明
细来实现转移。具体来说,养老保险的转入地只能依
据转出地出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来得知职工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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