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唐朝科举制的利与弊1
合肥有什么好玩的浅谈唐朝科举制的利与弊
摘要:电脑显示屏黑屏是怎么回事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王朝设立科目进行考试,允许普通人和官员都可以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这种新的选官制度同以前选举制度的根本区别不在于进行分科考试而是允许普通人读书人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官府考试。唐朝建立后,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地主经济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这时中小地主阶级的经济力量进一步壮大,他们迫切要求掌握一部分政治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隋朝统治者对官僚机构建制做出相应的调整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得官僚机构更为完备。分工也更加细密,官僚机构的调整和膨胀,也使的补充大量的官吏成为可能。科举制既能满足广大的中小地主要求做官参政的愿望,也能更广泛地吸引笼络人才,把他们输送到各级官僚机构中去。
关键词:金庸侠传3六脉神剑唐朝科举制          科举制的利        科举制的弊
一、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中式汉堡包
1.定期性选举(岁举或常科)
(1)、生徒:即学馆出身的学生,包括中央【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及算学)【二馆】(弘文及崇文馆)或地方州县学校的学生,成绩友谊的生徒,每年由国子监祭酒或长史送至礼部(省试)。由唐代科举并不普及,故学馆出身者多为官宦子弟。文宗太和年间规定,凡公聊士族子弟,须先由【国学】肄业,才准应明经,进士,武宗会昌年间,规定不论中央或地方,须由学校出身者方可应试。两次下诏的目的,旨在拉近学校与科举的关系,使学校制度与考试结合。
(2)、乡贡:不在学校读书而自修有成的士子,可或从【怀牒自列】途径入仕,(【牒】是姓名,籍贯,学历),即自由向州县报名应试。经此途者,多属平民子弟。他们经州县官甄选举,取得参加省试资格,与生徒一起考试。但各郡每天的贡生数目有规定,据《通典选举制》载:【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上中下郡是依人口划分)。
2.不定期选举(制科或特科)
  唐朝的制举,继承汉代的传统,选拔突出人才,由君主按需要临时定立名目,亲目策试,曾考科举或未考科举者,均可参加。
  制举始于高宗显庆三年(658)的【志烈秋霜科】;至宣宗大中十二年(858)的二百年间,制举共有文,武,吏治,长材,不遇,儒学,贤良,忠正等七类,当中再细分【志烈秋霜】,【幽素】,【拔萃】,【才位高下】等85科。各科名目虽异,考试内容则大致相同。中考高第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予以出身,劣者黜落,但每次录取人数无定额,如贞元十年(794)开贤良方正科,一次录取16人;亦有天宝十年玄宗亲策怀牒自列者,全部落第。由於制举是最崇高的科目,又无规定曾中举者不准应考,故有明经进士再参加制举,成为制举的特。沈兼士指出唐代369名宰相中,72人为制举出身,如裵度,崔。课件制举科的重要。
二、唐朝科举制的利处
1.从他荐到自荐
就选拔人才制度的形式而言,隋唐时期的科举制,与两汉时期的科举制,与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有着一定渊源关系如科举制的选官是经过推荐和考试的,而察举制的选官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也是通过推荐和考试,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它们之间却有着实质性的差异。前代选举之权,操入县士有可举之材,而是县不之及,士固
无如之何。今则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夫苛怀牒自列,州县即不得不试之试之,即不得不于其中举出若干人。就一人言之,怀才者不以获信,而合凡自列者而言之,则终必有若干人获举而卑坏才者克自致也。此选法之一便也。隋唐科举制之所以在历史上表现一定进步性,觅举是一大标志。觅举是打破门第的限制,打破地方豪强对人的控制和压抑。对于士子们的自举,地方官员不仅不能进行压抑,还要以礼欢送他们进京应考,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 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老艾余又长少焉。否则,应贡举而不贡举者,亦即“才堪利用,蔽而不举者,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正徒三年。又如唐文宗大和四年颁下德音说:“天下诸人中,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及经术优深可为师法,草泽无人举者亦听自举。据清人王鸣盛所指出的乡贡则庶人之后异者,平日不在学中,怀牒自列于州县,州县试之而送省。
2.选举制权归朝廷
唐人韩愈对科举制有过一段论述,始于县考试定期可举者,然后升于州若府,其不能中科者,不与是数焉;州若府总其属之所升,又考试之如县,加察详焉,定其可举者,然后贡于天子而升之头司,其不能中科者,不于是数焉,谓之乡贡。有司者总州府之所以而考试
之,加察详焉,第其可进者,以名上于天子而藏之属之吏部。可知唐代地方长官虽然自权利对报名应试的举子们进行逐级考试,轮番淘汰,看似掌握着举子们的命运,但由于凭考试成绩来决定取舍则实际上是举子们在无形中依据优胜劣汰的原则做自我调整,所以真正掌握他们命运的是国家,其淘汰权录取权以及授予官职的权利,最终都掌握在朝廷和黄帝手上,从而加强了封建国家的皇权制。
3.打破世族门阀的限权
唐长子需在《南北朝科举制的萌芽》一文中指出,唐代科举制最重要的进士。明经两项科目,从形式上来看和过去的孝廉秀才有继承关系,只是当门阀盛世被举为秀才孝廉的人必定出于世族,而唐代并无限制。这正是三国两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与隋唐科举制在本质上的区别之一。随带创立之初,隋文帝就下令“罢中正”,罢州郡之辟,废乡里之举,正式废除了为世族豪门所操纵的九品中正制,将选拔人才的权利收归朝廷。这从制度上彻底铲除了世族豪门藉以把持选举权的根据所在。然而,旧制度在社会上及一些人的思想观念上仍存在较大影响如《隋书.陆彦师传》:“隋承<周制.官无清浊>,陆彦师在职,凡所任人,颇甄别于士庶。”对据《通典选举二》自后周以降选清浊。初卢恺摄吏部尚书,与侍郎薛道衡,
陆彦师等,甄别物类,颇为请简,而谮诉纷纭,恺及道衡皆除名卢恺,薛道衡,陆彦师等逆历史三朝流而动,仍要坚持辨别士族庶族的老一套选举办法,因违背了广大庶族人士的愿望和要求,从而引起强烈不满,于是被罢了官。从这个反面例子可以看出,当时在选拔人才上已打破士庶界限,庶族地主的地位已开始上升,再要回复到以门第出生取人的老路人已行不通了。这样就打破了在九品中正制上由小部门世族豪门垄断选举权的局面。于是,士不分门第高下,人不问世族寒门一般人士均报名投考,从而扩大了选举范围使封建国家的选举制度能够发挥更大的效力。可以看出,科举制从产生之时起,就打破了世族门阀的限制,带上了自荐的性质。只有自荐,人才才可以不受阻碍地脱颖而出,只有自荐,选举的权利才可能真正归国家掌握。
三、科举制的弊处
.科目欠实用:
 唐初所开的科目,如明法,明算,明字诸科,颇能切合实用,拔取真才,其后仅重明经,进士二科,明法科更随之而废,流弊因而产生。此因明经科重视帖经,士子对经藉逐努力背诵,久之[试学者以帖子为通经,而不穷义旨];进士科则重诗赋创作,久之[考文者
以声病危是非,而唯择浮艳]。比伦明经货进士科,延边至后期,都各走极端。就考试内容看,明净与进士皆属文学科目。并非为官的学问与实际技能,文学知识成为考试唯一标准后,实用技能便全被忽视。故此,唐代后期的选士原则与实学并不相关。官员的人才种类必然减少,社会对实际技能亦有所轻视,如《文献通考-选举考》赵匡语:[进士者时共贵之,主司褒贬,实在诗赋,故士林鲜国体之论,其弊一也……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故当官少称职之吏,其弊三叶],实指出考试内容的问题。
.考试出现漏洞、
唐代为免一次考试失误,遗漏人才,故有试前品评的惯例。此法原意虽佳,但衍生出不少毛病。士子为增加中式机会,皆行【公卷】,即先把平日作品送呈京师名人品评,如杜甫曾以三大礼赋供人品评,李白亦上书韩朝宗称自己【身长七尺,心胸万丈】。士人此举,用意是争取名人品评,显博得考官名声,不问应试答题的优劣,如韩愈因负文名,经其好评的士子更多被录取;又如陆贽知道贡举,梁肃,崔元翰所推荐者皆予录取;再如孛思劍更凭宦官仇士良推荐而得状元,可见通榜的不公平。
3.士人鲜廉寡耻
由於试前推荐的重要,士子逐争相要求名人品评,甚而不顾廉耻。先是为登访名人,奉上大量金钱要求接见,进而呈上自己的文章望得好评,名为【求知己】,若名人不阅不评,则再投,谓【温卷】,甚至温卷亦不得品评,更会当路止截,要求接见。如此卑躬屈膝,皆显士人为求中举,鲜言廉耻。
4.促成朋党之争
唐代科举每年皆有不少考生报考,负责评选则为主考官,逐出现【座主】,【门生】的关系。座主就是主考官员,经其【提拔】中式的考生,成为他的门生,门生对座主多有知遇之感。因此,曾为主考者,均有一批为官的门生支持。唐代中叶的牛李党争,与此甚有关系。因座主各有门生支持,牛,李二党逐得以援引大量官员为助,最终演成意气之争,政治混乱,间接促成唐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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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制度与考试制度关系不明
唐代科举考生,可有两途径出身,一是由学馆出身的生徒,二是怀牒自列的士子,两者同可应考礼部试(省试),出身与中式机会无关联,故学校制度与考试制度未能充分联系,
学校的意义逐减。因此,唐文宗与武宗先后下诏,令士人必须由学馆出身,以补救学校与考试关系的疏离。
6.门第势力仍盛
唐代科举的精神,是把政权向人民开放,颇有打击门第之意;然而,考试的一些技术问题,令门第始终占优:首先是品评方面,唐代科举中,士子中式机会与名人的品评有极大关系,至於能否得到名人品评,则视乎与京中名人的交情及联系,这便与家世有关,形成门第在科举张占优势。此外,是缺乏社会教育;唐初的学校颇为完备。寒门子弟亦可入读州县学。安史之乱后,唐室无力支持教育发展。中唐以后,学生人数大减,据韩愈记载,中唐的国子监学生只有以往的八分之一(274人);宪宗时亦有650人,可见开元以后,教育渐渐衰落。只有门第拥有经籍及家庭教育的条件,故门第中人於科举始终占优。在科目方面,唐代科目多涉经义,而明经科重视诵习经籍尤甚,门阀世族在此的优势更为明显。此外,唐代重视吸收民意,各科多考【策论】(考生对时事的意见)。而当时了解时事的捷径有二:一是官僚家族子弟,可以预闻各地政治动向;二是居於首都者,因首都的资讯较灵通,这两项条件,多是门第中人享有,使策论时门第占优。由上可见,唐代科举虽然体制末善,但其公平及开放的精神,是不容否定。
总之,唐朝科举制是重新建立起大一统的封建国家之后,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必然产物;科举制的产生,是士族地主势力和门阀制度逐减衰落,庶族地主逐减成长的必果。科举制是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的发展,资变的必然归宿。
参考文献:
【1】傅璇綜编.    《唐代科举与文学》  《唐人论进士试的弊病及改革》 第十三章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新唐书》卷四  《选举志》上
【3】《唐律疏议》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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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唐文》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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