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作为法院⾏使审判权的主体,法官独⽴⾏使审判权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随着司法改⾰的推进,法官独⽴审判制度起来越受到重视,这也更⾼程度上要求法官对案件秉公裁判。
但实践中,法官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案例时有发⽣,严重侵害了当事⼈的合法权益。
那么作为当事⼈,遇到法官枉法裁判的案件怎么办呢?
民事、⾏政枉法裁判罪的概念
民事、⾏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作⼈员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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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政枉法裁判罪的⽴案标准
根据最⾼⼈民检察院《关于⼈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侦查案件⽴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
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或者其近亲属⾃杀、⾃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枉法裁判,造成个⼈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枉法裁判,造成法⼈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案枉法裁判的;
5、串通当事⼈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枉法裁判的;
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法律⽽枉法裁判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通过以上关于枉法裁判罪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枉法裁判罪的构成是有严格标准的:
第⼀、枉法裁判罪要求枉法裁判的⾏为必须发⽣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如果发⽣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则会构成徇私
第⼀、枉法裁判罪要求枉法裁判的⾏为必须发⽣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如果发⽣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则会构成徇私枉法罪等其他犯罪;
第⼆、构成枉法裁判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裁判结果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为之;
第三,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为,也就是法官为了达到⼀⽅的裁判的⽬的,⽽违法作出不公正的裁判结果;
第四,客观⽅⾯存在枉法裁判的结果,也就是造成了错误的裁判;
第五,具有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就是说,由于枉法裁判造成了严重的结果。
上述要件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换句话说就是,枉法裁判罪应把故意违法和枉法裁判结果及情节严重相结合。
枉法裁判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三百九⼗九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第4款规定,司法⼯作⼈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为的,同时⼜构成本法第三百⼋⼗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的⼯作⼈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
(⼆)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条法官不得有下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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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徇私枉法;
(⼋)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造成严重损失;
(⼗三)其他违法乱纪的⾏为。
第三⼗三条法官有本法第三⼗⼆条所列⾏为之⼀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枉法裁判的救济
对于枉法裁判⾏为引起的错误裁判结果,可以采取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抗诉等办法寻求救济。当事⼈认为构成枉法裁判的,可启动纪检监察程序或刑事举报程序寻求帮助。
1、纪检监察程序。针对法官的枉法裁判⾏为,可以向裁判法官所在法院或该法院的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各级法院设有纪检监察部门设⽴举报⽹站,受理对法院⼯作⼈员违法违纪⾏为的举报,还可以向法官所在法院的院长举报。除了向法院内部举报外,还可以向该法官所在法院同级的纪委或⼈⼤举报。
2、刑事举报程序。枉法裁判⾏为若构成枉法裁判罪的,可以向法官所在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举报,由控告检察部门移交本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办理。向检察院举报法官构成枉法裁判罪时,应携带相应的证据材料:枉法裁判的事实书⾯材料、枉法裁判所形成的裁判⽂书、枉法裁判的证据材料(包括错误材料、正确材料),有时还包括法官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百零⼋条任何单位和个⼈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对侵犯其⼈⾝、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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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控告⼈、举报⼈;对于不属于⾃⼰管辖⽽⼜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第⼀百五⼗七条⼈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或举报中⼼统⼀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投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和管辖规定,在七⽇内作出以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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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民检察院管辖的,按照相关规定移送本院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民检察院办理;
(⼆)不属于⼈民检察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控告⼈、举报⼈、⾃⾸⼈。对于不属于⼈民检察院管辖⼜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三)对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应当进⾏必要的调查核实,收集相关材料,查明情况后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办理。英语4级成绩查询
控告检察部门或者举报中⼼可以向下级⼈民检察院交办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交办举报线索前应当向有关侦查部门通报,交办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应当转送本院有关侦查部门。
控告检察部门或者举报中⼼对移送本院有关部门和向下级⼈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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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百六⼗⼀条⼈民检察院举报中⼼负责统⼀管理举报线索。本院其他部门或者⼈员对所接受的犯罪案件线索,应当在七⽇以内移送举报中⼼。
第⼀百六⼗五条侦查部门收到举报中⼼移送的举报线索,应当在三个⽉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中⼼;下级⼈民检察院接到上级⼈民检察院移送的举报材料后,应当在三个⽉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上级⼈民检察院举报中⼼。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报检察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第⼀百六⼗六条举报中⼼应当对作出不⽴案决定的举报线索进⾏审查,认为不⽴案决定错误的,应当提出意见报检察长决定。如果符合⽴案条件的,应当⽴案侦查。
举报中⼼审查不⽴案举报线索,应当在收到侦查部门决定不予⽴案回复⽂书之⽇起⼀个⽉以内办结;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经举报中⼼负责⼈批准,可以延长⼆个⽉。
侦查部门对决定不予⽴案的举报线索,应当在⼀个⽉以内退回举报中⼼。
第⼀百七⼗⼋条对于实名举报,经初查决定不⽴案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不⽴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连同举报材料和调查材料,⾃作出不⽴案决定之⽇起⼗⽇以内移送本院举报中⼼,由举报中⼼答复举报⼈。必要时可以由举报中⼼与侦查部门共同答复。
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是需要由法定的国家审判机关⼈民法院来依法判决的。法官作为⼈民法院的代表,是需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法裁判的。不过有的法官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枉法裁判,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呢?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可以向上级⼈民法院举报,也可以向⼈民检察院举报,还可以向纪委举报。
如何认定法官枉法裁判
第⼀,故意违背事实的⾏为。
第⼆,故意违背法律的⾏为。
第三,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
本罪在客观⽅⾯表现为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为的具体⽅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胁迫他⼈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的诉讼权利;
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的诉讼权利;等等。枉法裁判们必须发⽣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这⾥是⼴义的概念。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的⾏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枉法裁判的⾏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违纪⾏为,应以⾏政纪律⼿段处理。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九条【徇私枉法罪;民事、⾏政枉法裁判罪;执⾏判决、裁定失职罪;执⾏判决、裁定滥⽤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作⼈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罪的⼈⽽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法定执⾏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措施,致使当事⼈或者其他⼈的利益遭受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或者其他⼈的利益遭受特别重⼤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年
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作⼈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为的,同时⼜构成本法第三百⼋⼗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法官的枉法裁判⾏为,如果当事⼈不服的,是可以向纪委投诉的,也是可以向⼈民检察院进⾏举报的,当然,如果是⼈民法院的⼀审裁判的,当事⼈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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