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价过路费案”看网络舆情对公共决策的影响
作者:马亚品
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3期
马亚品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网络舆论异军突起,互联网作为继报纸、广播和电视这三大传统媒体之后出现的“第四媒体”,逐渐确立了其在社会信息传播中的主导地位,网络成为中国民众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以及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关键渠道。通过媒体网络实现公众的政治参与,不仅推进了民主法制进程,而且通过影响我国公共政策的制定,实现了民众的公共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本文以2010年的“天价过路费案”为例,试图分析网络舆情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关键词:天价过路费案;网络舆情;公共决策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111-02
一、“天价过路费”案件基本情况
“天价过路费案”是因为河南农民偷逃368万元巨额高速过路费而引发的网络舆情案。该事件的过程是农民时建锋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因为套用了军队的车牌照,免费进出高速公路共两千多次,成功逃脱了三百多万的过路费,由于事件的严重性被判了无期徒刑。该事件一经网络的曝光,迅速成为聚焦的事件,同时也受到网友的高度怀疑。在2011年1月13日,为了整个事件的公开透明化,河南官方公布了几百万的过路费算法。在“假军牌的合同”与“主审法官被免职”的消息公布后,这个案件再次成为了媒体的焦点。
网络舆论瞬间把重点放到该事件中,特别是对于时家兄弟的“绝地反击”,网民及其媒体给予了很高的关注。此事件本来是简单的事件,但却引发出“高速公路方面的乱收费”、“民生之痛”、“司法的腐败”、“假军车牌照”等等问题,从1月11日发生至今依然是一波三折,事件的态势仍然是公共的关注点。
作为一把“双刃剑”的网络,导向正确,则能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导向错误,则会混淆视听,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向政府施压的工具。在此背景下,应对网络舆情已成为考验政府管理能力的重大课题。公共政策制定者面对汹涌澎湃的网络舆论如何应对,如何全面认识到网络舆论对政府行为和公共决策的双重影响,进而甄别和汲取客观及符合实际的民意倾诉,进而使得公共政策朝向更加科学的角度,这些因素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所必须考虑的。
二、网络舆情对于公共决策的双向导向祝领导的新年祝福语
路飞果实 作为及其重要社会舆论的网络民众的表达机构,对政府的抉择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网络的虚拟环境一方面为网络民意的表达提供了自由空间,从而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其自身缺陷也带来了诸如无法完全代表真实民意、信息失真和政府被动决策等问题。
(一)提供“原生态”舆情基础,决策更加关注民生,校正不合理决策,增强公共决策的反馈和互动
在公共决策的进程中,充分了解舆情是公共决策科学最为重要的基础,国家权力必须反映和代表民意和公共利益,并以民意和公共利益为落脚点。在网络上“天价过路费”案一经公布,就立刻引发了网络舆论的热议。真实的天价过路费则让大家看到了高额公路收费究竟有多高。时建锋受到这样的对待,除了司法人员和司法程序本身的问题,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在于他是一个农民,经营一辆货车的代价,是底层营生境遇的写照。这一案件真实而残酷地反映了普通人在制度执行层面所处的不利位置,以及受到的不当对待,值得认真反思。
由于受到各种局限的影响,决策者做出的决策不一定都正确,不合理的地方,可以通过决策者的自身反省,也可以通过传统的新闻媒介,但更可以通过网络舆情,为政策再制定提供完善的信息反馈。事实上,在过去数年间,以“超重违法”为由,动辄收取十余倍过路费的现象屡见不鲜。我国高速公路收费的定价,其实是一种垄断性定价,定价过程缺乏透明,从而导致各地公路收费标准不一,有些地方的公路收费堪称天价。应该清理部分乱收费项目,将超期的公路收费权收回来,使其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公路”。
(二)进行公共政策监督,增强决策的民众监督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变量的影响,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极易出现各种形式的政策执行走样,这严重损害了政策权威,影响了政策执行效果。造成政策执行走样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在于行政监督不力。
网民掌握主动权,能够时刻来看是否意愿表达被政府采取,能否用合理的措施来应对,可否在应对进程中透明化,能否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能使政策有更高程度的开放性和剔透性。“天价过路费”案都需要一个真实还原,把寄生于流通大动脉上的黑势力曝露在阳光之下。正是由于一些地方执法不严,运输者各有“逃罚”高招儿,行业恶性竞争,运费不断压低,倒逼司机不得不再次“违法生存”,超载愈演愈烈。因此,要完善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体系,解开重外轻内的症结,关键在于能否构建一个能够充分实现权力监督功效的机制,而这个机制的选择必须克服传统权力监督的地位、成本、互动等不利因素的阻碍。无疑,权力监督与网络平台的结合是最优的选择。
(三)信息的鸿沟影响,造成弱势体利益表达的缺失
网络民意的表达对于政府决策的良好发展有非常好的助推影响,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其负面的因素也是不可忽略的。对于民意通过网络的虚假的倾诉,所造成的信息鸿沟导致弱势体利益表达的缺失,在决策制定之前决策人要有效地合理分析和客观科学地判断,否则会造成政府决策人的倾
向性。
在互联网中,由于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差异性,造成有些人处于不利地位,从而民意的诉求、利益的表达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天价过路费”案中的时建锋是一个农民,其在案发时既没有请律师,在一审被判无期后也没有提出上诉。像时建锋这样的弱势体,由于知识的缺乏,使得其利益的表达很有局限性,政府不能真正了解这些弱势体的真实意愿想法,相比对于掌握信息权的其他体较多,这种不均衡状况对政府决策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迫于舆论压力,政府盲目决策
现在进入网络时代,网络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是监督的新形式。网络环境能够征集更多的民意信息,但是又因为信息的过于繁多会出现决策不能有效地甄选。通过网络,信息的收集方便快捷,覆盖的体更多,但是因为其真实性难以辨别及内容过多,使得在选择中决策者无从下手,只能跟着感觉行动,使得方案不能解决真正的民生问题。
此外,网络舆情也是参与政治民主的表现形式,其是通过渠道的公开性和无拘束性来实现的。当然,通过网络所表达的意见并不对等于民意,因为有些利益集团会通过网络工具为其控制来实现其自身利益,导致政府的决策不是真实的民意诉求。其消极影响限制了政府公正处理事件及政策的公正性。
三、展露网络舆情的正面效力,提升公共决策的质量
(一)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善于倾听网民心声
网络这个产物有利有弊,它可能让每个人都成为利益诉求及表达的主体,在倾诉的过程中,由于其言论的随意性造成混乱的网络舆情,甚至造成互联网的焦点体性事件。怎样有效地应对,关键是政府政策的制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网络舆情的解决可以塑造正面的政府形象,提升并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反之,政府在处理舆情负面影响中的不力行为,不能很好地缓解事态和缓和矛盾时,会遭受人们的质疑,甚至坠入人们的不配合造成社会的混乱。
政府处理好网络舆情的重点在于政府所持理念及方式,是否事情引起后能使矛盾最小化,并不是网络舆情本身的利弊。政府的处事态度决定着事态发展朝向何方的趋势,同时为政府今后的权威性树立了好的众基础。总之,在网络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这一进程中,政府应该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净化网络环境,营造和谐的网络社会。
(二)掌握网络舆论的特点,加强网络民意的引导和监督,提升化解网络舆情危机能力
作为信息能有效互动及传播的网络,它的隐晦性、虚伪性、埋名性,造成民意的随意间接性的表达,对于事件的真实性有很大的误导性,对于互联网因为民意不当表达所引起的案件,都有可能造成
人们非理性进行监督政府的工具,甚至会导致网络不利行为,如网络体性的口水战、暴力行动,隐性地会对现实中的关联个人和企业单位的正当利益和健康发展方向构成很大的威胁。人们很便捷的利用互联网的不透明性作用,正是互联网隐形的特征,成为他们不真实意愿表达的折射,使得舆论的公平性有所丧失。
要从根本上解决网络舆情所出现的问题,制度的建立是重中之重。首先是有效准确地在主要的媒体或网站上来公布关键的信息,通过相关的工作人员对于民意的掌握,并快速地甄别,到问题发生的真正原因,制定政策使其内容的权威性来制约事态的恶性发展,准确地证实民意的怀疑,不去做太多无意义的解释,而是拿出实际行动来解决人们的心病,防止利用网络这个媒介来建立新的热点。“天价过路费案”中的相关政府机构为了使事件朝着良性的发展方向,有力地调动了传播媒介来对于意外的舆情进行有效的应对,其工作效率及态度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在面对网友的368万元的争议时,河南省的办事机关并非隐藏事实,而是客观地对于事件公正阐述,并透明性地公开程序的过程,此外还有主要领导的亲自应对,树立了良好舆论形象。
高中日记 (三)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不可或缺的基本工具。身为政府的服务人员,要紧跟时代的脚步善于接受新鲜事务,主动学习并掌握信息化带来的产物,来有效地推广依托于
我对你的感觉其实你懂得是什么歌信息通讯设备而进行的政府运作。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是各级政府决策避免失误的基础,在推广信息化政务的过程中来有效地建立起富有时代特征的互联网。
现代互联网媒介的出现和发展,以其庞大的信息容量、快捷的传播速度和低廉的传递成本,为社会各阶层尤其是普通民众提供了一条参与政策过程的捷径以及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反映了公众思想动态、心理情绪、愿望心声以及带倾向性的社会动态。在信息渠道通畅的前提下,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对于稳定秩序、化解矛盾、民心、树立政府威信,发挥着积极作用。从“天价过路费案”的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来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应该搞清侧重点,注重民众的切身利益要求的诉求,使得交流的通道更顺畅。对于失实以及隐晦的内容来正面高效率地纠正,勇于开展电子政务的推广,通过整合网络舆情中有价值的信息,开展电子治理,简化政府行政和公共事务处理程序,适应当前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和改革创新的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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