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附件: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附件:3.《汽车客运站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附件:4.岗位风险提示卡事例
附件1:
序号 | 场所/环节/部位 | 风险辨识 | 可能导致的事故 类型 | 风险分级 | 主要防范措施 | 依据 | 责任部门/责任人 | ||
人的行为 | |||||||||
1. | 驾驶员心理因素 | 驾驶员因过于自信、麻痹大意、心存侥幸、逞强、急躁、逆反等异常心理,导致不能正确认识和判断客观事物,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毕业横幅标语B级 /橙 | 1、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驾驶人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5、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 |||
2. | 驾驶员生理因素 | 驾驶员因疲劳、药物不良反应、疾病、饮酒等生理异常造成的观察和判断能力减弱,对车辆失去控制能力导致的交通事故 | 七夕怎样发朋友圈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 |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关心客运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客运驾驶人进行体检,为客运驾驶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2、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3、运输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防止疲劳驾驶。客运车辆每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或者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客运企业要制定更加严格的防止疲劳驾驶措施,创造条件安排长途驾驶员落地休息。 5、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监控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以及核定运营线路、区域及夜间行驶时间等,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应当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7、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8、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9、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 | |||
3. | 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 开带病车和未经检验车上路行驶,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容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 |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3、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4、客运站应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 5、督促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车辆例检制度。 6、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
4. | 驾驶员超员,超速,驾驶过程中接打手机,私改运营线路,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等违规驾驶行为,增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加重事故的后果,容易诱发死伤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A级 /红 | 1、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交通规则驾驶车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客运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3、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经许可机关同意,在农村客运班线上运营的班车可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点等灵活的方式运营。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 4、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驾驶人安全行车操作规程。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5、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 7、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
5. | 乘车人的行为 | 乘客携带危险品乘车,可能导致车辆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吸烟、与司机聊天等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 | 1、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安全告知工作,讲解车载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 2、禁止在车辆内部吸烟和使用明火。 3、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貌,携带免票儿童的乘客应当在购票时声明。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它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4、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 5、驾驶人员应及时制止乘车人员的不当行为。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6. | 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 | 驾驶员招聘把关不严;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安全投入等工作不到位,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火灾、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 | 1、驾驶员招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合格的人员严禁录用。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 3、按照公司制度对公司其他人员安全违规行为进行考核。 4、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
7. | 机务人员的行为 | 车辆维护、检查、维修等不到位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火灾、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 | 1、落实车辆安全技术规定,对车辆按规定时间投保维修,进行二级维护、年检、上线检测。 2、督促落实车辆“三检”制度,并组织对车辆进行抽检,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教育等活动,提出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4、参与安全生产措施、制度、操作标准的制定。 | 《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 |||
8. | 调度人员的行为 | 驾驶人员、班次安排不合理;驾驶员出车前询问、教育不到位等可能间接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合理安排班次和驾乘人员。 ps水印制作2、了解驾驶人员的思想状态和生活情况,出车前对驾乘人员进行询问和教育,达不到出车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3、建行定期存款利息“五一”、“十一”、“春运”等客流高峰期,合理安排班次、人员,保证驾乘人员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等情况的发生。 | ||||
9. | 其他人员的行为 | 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的火灾;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引发的其它事故。 | 火灾 其他伤害 | C级 /黄 | 1、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 ||||
物的状态 | |||||||||
1. | 停车场 | 车辆遇点火源引燃车辆,引起火灾。 车辆保养不全面,造成车辆漏电、漏油等现象,引发火灾。 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 火灾 人员伤亡 其他伤害 | C级 /黄 | 1、停车场除应设室外消火栓外,还应设置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 2、停车场的停车数大于50辆,其汽车疏散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总数不超过50辆时可设一个疏散口。 3、停车场内的车辆宜分组停放,车辆停放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0.80m,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停车场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 5、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对停车场内的车辆、设施进行巡检、点检,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 | |||
2. | 维修车间 | 人员操作不当,物品储存不当或人员的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 | 机械伤害 火灾等事故 | C级 /黄 | 1、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过程进行作业。 2、将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分类单独存放。 3、保持维修场地干净整洁。 4、人员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危险作业按照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执行,开具危险作业票。 | ||||
3. | 公共建筑 | 人员使用电器不当或使用明火造成的触电或火灾事故等;登高作业安全设施不到位,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 触电 高处坠落 火灾等其它事故 | B级 /橙 |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电气管理制度使用电器和进行电气维修。 2、下班时按照相关规定关闭不使用的电源。 3、临时线路敷设符合安全要求,应安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 4、临时用电设备PE(保护接地线)连接可靠。 5、电工要持证上岗,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6、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按照规定检查维护。 7、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应急出口不得封闭。 8、登高作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专人监护。丢雷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
4. | 车辆本身特点 | 速度差:小客车与大货车、大客车的设计车速及限制行驶车速不同,存在绝对的速度差,操作不当迫使其他车辆频繁变更车道、超车、风险加大。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C级 /黄 | 1、确保车辆制动性能良好。 2、注意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 3、禁止强行超车。 4、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5、不要长时间占用超车道。 6、不要随意变更车道。 7、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5. | 内外轮差大:转弯时可能发生碰撞、刮擦内侧行人、其他车辆等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D级 /蓝 | 1、转弯时不要占用对方车道、尽量增大转弯半径,时刻注意车外情况,减缓车速行驶。 2、禁止在转弯时强行超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6. | 车辆技术状况 | 制动、转向、照明、信号等装置故障或失效,可能引发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 | 1、坚持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每日坚持“三检”制度。 3、行驶中加强车辆状况检查,遇突发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4、车辆制动系统、照明、信号系统应符合《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12676)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相关要求。 5、营运客车必须经车辆管理部门审验合格;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制动、转向系统以及灯光、喇叭、刮水器齐全有效。 |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12676)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 |||
7. | 轮胎磨损严重、有裂纹或扎入异物等情况可能造成追尾、爆胎等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 | 1、坚持对车辆、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每日坚持“三检”制度;驾驶员要认真检查轮胎,及时更换;轮胎保持正常气压,不过量充气。 3、高温天气行车,适当停车休息、降温。 4、轮胎的磨损:轿车和挂车胎冠上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其他车辆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 5、轮胎胎面不得有因局部磨损而暴露出轮胎帘布层。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6、同一轴上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车辆出厂时的规定,同一轴上轮胎外径的磨损程度应大体一致。 7、汽车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8、汽车装用的轮胎应与其最大设计车速相适应。 9、轮胎负荷不应超过该轮胎的额定负荷,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该轮胎承受负荷时规定的压力。 10、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 ||||
8. | 发动机等部位故障,车辆中途熄火紧急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可能发生追尾等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榴莲蛋糕其他伤害 | B级 /橙 | 1、因故障熄火时,立即打开转向灯,利用汽车惯性,操纵方向盘,使汽车缓慢使向路边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并及时上报公司。 2、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3、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9. | 车辆电路老化、短路等引起的火灾。 | 火灾 其他伤害 其它爆炸 | B级 /橙 | 1、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驾驶人员具有判断和处理初期火灾的能力。 2、驾驶员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三检”制度。 3、保持发电机技术性能良好。蓄电池应保持常态电压。所有电气导线应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套,在导线穿越孔洞时需设绝缘套管。 |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 | ||||
10. | 主动安全装置:如后视镜、刮水器、制动防抱死系统、喇叭等装置失效,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其他伤害 | B级 /橙 |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3、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4、严格执行“六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 5、驾驶员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三检”制度,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
11. | 被动安全装置:安全带、保险杠、挡风玻璃、灭火器、安全锤、应急门开关等装置设施损坏或失效时,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加重事故后果。 | 其他伤害 | B级 /橙 | 1、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2、严格执行“六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厢内设置投诉举报座机、,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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