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P36
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理解:
城市规划专业排名理论上的增值额是指全部商品价值额扣除转移价值额之后的余额,包括:费用、利润和其他税金。
实际工作中,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
二、增值税的类型: P38
依据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可分为以下三类:
1、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包括折旧)不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商品及劳务支出
2、收入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固定资产的折旧从销售额中扣除。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商品及劳务支出-折旧
3、消费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从销售额中扣除。
增值额=销售收入-外购商品及劳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所有地区、所以行业都推行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三、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特点:
1、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2、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
3、统一实行购进扣税法,凭专用扣税凭证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计税办法;
4、增值税的纳税人按规定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将军约翰逊5、减少税收减免项目,并将减免税权限高度集中于国务院。
四、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P41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理解:货物、销售、进口货物征税的含义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
理解:加工、修理修配的含义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三十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刚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五、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定义:P43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注意:
1、在我国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人为扣
缴义务人。
2、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
(二)种类:P43
我国增值税将纳税人按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两类: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一定标准且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的企业。
主板维修
2、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一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的的企业或个人。
(具体是哪一类增值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认定)
(三)
对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P43
1、小规模纳税人: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50%以上)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
(2)其他情形(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
2、一般纳税人:
(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
(四)两种增值税纳税人的基本区别: P44
1、一般纳税人具有领购、使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对取得的进项税额依法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抵扣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不具有领购、使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只能使用普通发票),按销售额3%的征收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取得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六、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除规定的5类货物实行13%的税率外,其他货物和劳务的增值税率均为17%。
1、适用于17%基本税率的项目: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税率的货物外);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适用于13%低税率的项目:P45 1.粮食食用植物油2.水\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5.其他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3%
(三)零税率:
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注意: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其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三)特殊规定: P46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4%减半征收 2%
2、销售自己自用货物: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销售额×2% )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特别货物:6%征收率,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4、销售代销物品、死当物品或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P48  4%征收率,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与起征点:
1、免税项目: P48
⑴农业(广义)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⑵品和用具;⑶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⑷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⑸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⑹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⑺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⑻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⑼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的政策性粮食;⑽饲料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⑾边销茶。
2、起征点: P49
(1)销售货物:月销售额2000-5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1500-3000元;
(3)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省一级的税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征点。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购进扣税)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1、公式: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2、一般销售额的确认: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P50
销售额中不包括以下项目: P50  (1)(2)(3)(4)
(混合销售或兼营非应税劳务,其销售额为合计数)
3、销售额的价税分离: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4、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按下列顺序确定:P50
5、包装物押金、销售额计算: P52
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的,可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没收的押金及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或收取的租金)不论财务上是否单独计价,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一律并入计入销售额。
6、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P51
①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应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则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
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新货的销售价计算;
③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为销售货物的价格;
④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按各自的销售额计算。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1、公式: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货额×增值税税率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②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特殊情况的抵扣规定:P53(特别注意)
①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13%)
②支付运费的抵扣(7%)③购进的税控机的抵扣:
(混合销售和兼营所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3、进项税额不准抵扣的情况: P54
除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抵扣外,还有如下情况不得抵扣: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注意:废旧物资回收不再享受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4、进项税额扣减与转出:P55
(1)进项税的扣减:发生税法所规定的不准抵扣进项税的事项,应当将该项进项税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2)进项税的转出:当期进项税大于当期销项税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022年国庆放假7天需调休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袁隆平的故事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待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题:P57
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1、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综合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题:P59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按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应纳税额=进口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其中: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题: P60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根据销售结算方式不同,具体规定如下:P67
2、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P68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纳税人以1个月或一个季度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货物的,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
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P68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
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5、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二)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1.专用发票的领购
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领购专用发票。
小吃店名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P70
(二)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2、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的情形: P70
3、专用发票的使用: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相应的数据电文。
(三)专用发票的开具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如下:P71
2、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
3、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4.专用发票的汇总填开:
5.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
(四)专用发票的报税与认证:
1.报税: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2.认证: P72
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五)专用发票的缴销:P73
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在纸质专用发票监制章处按“V”字剪角作废,同时作废相应的专用发票数据电文。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缴销其专用发票,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处理专用设备。被缴销的纸质专用发票应退还纳税人。
(六)一般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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