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
《在路上》读后感1
早在很久之前就想看看这本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这次终于有幸借到了书。或许没有长途旅行的经历,对于书的精髓也只是一知半解的。
杰克的文字很简朴,很直白的描述着旅行的经历,但是那种接连不断的故事情节却让人欲罢不能的想要读下去。刚没开始读几页,便被这一段话深深的吸引了:“那时候,他们在街上跳跳蹦蹦,我则脚步蹒跚地跟在后面,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发出“啊”的惊叹声。”
或许正是由于“他们”不受拘束的、热爱冒险的性格让与萨尔产生了共鸣,才有了后面那段精彩的旅行吧。
对于书中所写,“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对这句话很是赞同,真正的人就应该没有敷衍、没有伪装,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或许会让人觉得突兀,或许让人觉得疯狂,但是一颗真实的心都是疯狂的,它们会为了目标不断追求,为了情感袒露心胸,不疲倦,用真心与生活碰撞出绚丽的火花,因疯狂真实而显得疯癫。
张麻子血溅上海滩>阿胶的功效《在路上》读后感2
也许不到半年前,我听到了凯鲁亚克的名字,在图书馆遇到了他的《在路上》,无意中借了这本书,然后决定翻开第一页。然而,读完这本小说后,我发现我跟随凯鲁亚克走遍了美国,甚至感觉我已经度过了大半辈子。如果一部好作品让人们在看完之后思考他们现在的生活,那么毫无疑问,《在路上》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看着《在路上》,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你会觉得你永远都不愿意离开这本书。读完上一段后,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读下一段,而且你已经等不及了。你永远不会知道萨尔和迪恩在下一章会去哪里,也永远不会猜到他们在下一站会发生什么。你只是在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种感觉就像在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中做英语阅读理解题一样。虽然你不知道一些单词,但你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猜测去读,这样你就会有一个大致的理解。同样,在凯鲁亚克的作品中,有时我们只能理解大致的情况,但你不能包含你内心的渴望,然后一口气读完它。这种速度和激情会填满你的整个大脑,让你有一种立即上路的冲动。
现在,《在路上》已经出版50多年了,如果凯鲁亚克还活着,他就快90岁了。然而,他的书影响了几代年轻人,尽管有人说那是20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凯鲁亚克本人也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人物的灵魂。对我们来说,这些不是垮掉的一代。对年轻人来说,《在路上》就像一本唤醒他们内心野性的书。让我们知道,我们渴望的自由对他们来说是如此的容易,他们是如此的轻蔑。然而,我们的精神信仰远未达到他们的高度,也许我们只能成为一个“背包客。由“旅行”路上那条线的名字。
毫无疑问,《在路上》的真正英雄不是萨尔&米德多;天堂,但迪安&米德多特,谁是有些神经质的人的眼睛;莫里亚蒂。迪安是一个每个人都不相信的人,但每个人都羡慕他,但不是每个人都羡慕他,而是羡慕他的生活方式,从不担心,从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总是生活在一个伴随着他内心冲动的环境中。这个角有点像《春风与雨》中基廷的老师。
他总是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把握今天,享受时光。然而,他不断追求旅途中的感觉实际上是因为现实生活空空虚。他想追求自己的信仰,去他想去的地方生活。这些人没有烦恼和担忧。即使他们有烦恼,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没有迪恩,也许萨尔不知道生活是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你的生活是苍白的,而是你的生活道路是在既定的轨道上,你没有权利选择。就像迪恩半夜在街上的质问和困惑:“人类,你们的道路是什么样的?除了一个圣子的道路,一个疯子的道路,空虚的道路,无所事事的谈话的道路,任何你喜欢的道路,什么都没有。”不管是哪条路,都是自己的,自己的决定。院长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一种苍白之中,更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生活的牢狱之中。这些人,无论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还是在当代社会,可能不会被很多人所认识,但他们还是会受到人们的钦佩。
《在路上》读后感3
再见杰克!
扫黑风暴拍摄地 躁动、疯癫、荒诞的氛围贯穿了小说的自始至终,画面感极强的美国风光和迷惘浪荡的混沌生活形成了锋利对比。
公务员考核个人总结
三次东西横穿美国和一次南下直入墨西哥,纽约、丹佛、旧金山像一个个美好的愿望,也是一次次梦想的破灭。现实的残酷不断趋势着这年轻人向着心中的应许之地追逐和漂泊。
字里行间的BebopJazz与mambo音乐,Hudson、Cadillac、Ford汽车,酒精、、姑娘,构成了那个时代一个个鲜明的标致。
贫困、流浪、搭车和豪无意义的厮混描写了一整个体的青春。作为半个世纪后成长在东方国家的人,虽能感受,但仍然无法真正理解这样的精神状态。只是也在幻想,在已经逝去的青春中,如若也曾勇敢的抛开一切教条去追寻内心深处的自己,会否将有不一样的收获。
阅读《在路上》的期间,手边一直对着美国地图,随着每一次旅途进行对照,不得不说这也是了解美国地理的一个意外捷径。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也可以有机会踏上美帝的国土,对那无数耳熟能详的风景人文来次深入体验。
这本书即是特定年代特定人生活状态的重要诠释,其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也激励着一代
人不断向前。这其实也正是我们的生活,幸福或痛苦,欢笑与泪水,说声再见,还需上路。
罪的构成要件《在路上》读后感4
因为我们年轻,我们有着天马行空的理想,我们想走出家门拥有一次自己的旅行。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着久了,就会有想出去的冲动。我们向往着出门,我们有着离家的渴望。而当我们真正的走出家门,才发现少了一份温暖的庇护,多了一份思乡的情怀。只有真正的经历了,你才能真正的感受的到那种思念的味道、家的味道。
在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所能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与你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的亲人。他们永远是我们坚强的后盾、避风的港湾。当我们纵容着那颗闯荡的心的时候也要懂得回过头去看望那早已印刻下岁月年轮的父母。年少的我们总会有着旅行与闯荡的想法,但是不要像断了线的风筝,在路上,也要想想家里的那些亲人。
故事的主人公在在面对艰难的旅途是也会懊悔自己为什么要出门,家的力量永远都是强大,让人依恋却无法抗拒。回家永远是最美的归途,还记得第一次坐火车离开家的那种兴
奋,也记得第一次坐火车归家的那种急切。所有的心境,也像那句诗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罢了。旅行能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旅途的精彩,还有思乡的味道。
《在路上》读后感5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 one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防空警报试鸣啥意思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
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
《在路上》读后感6
《赢在路上》整本书读下来你不出什么华丽的词藻,全是一些非常平凡的文字,这样的人没有理由不成功。而作者却用她的成功故事她的亲身经历感动了我。为什么能够感动我?
作者吃了常人不能吃的苦,她勤奋努力,敢拼敢闯的精神感动了我。她只是一个女人,却取得了很多很多男人难以企及的成就,这让我佩服不已。是的,像她这么勤奋这么能吃苦这么善于思考的人都不能成功,实在是没有任何理由。
【内容简介】她辞掉国企工程师职位转而做销售。两年时间,辗转三个行业,从秘书做到中国市场总经理。当国外IT业刚刚进入中国市场时,不懂英语与计算机的她硬是闯进了世界500强的IT公司,靠着惊人的学习毅力和天才销售绝技,把价值500万元一台的打印机卖到了各行各业,并连续8年领导这个顶尖级的高端销售团队。一个契机让她开始寻求能帮助更多人成功的职业----而今她被誉为培训大师。作者第一次跳槽,1992年从内地到广州。第二次跳槽,从工厂技术员到汽车销售总监秘书。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广州街头流行着一句俗话:“研究导弹的收入不如卖茶叶蛋的。”只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才知道,那时只有劳改犯释放出来没有工作去做销售,下乡回城青年不到工作去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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