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教育局2015年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
固安县教育局2015年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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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5.06.0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名单在哪里可以到?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固安县教育局2015年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就近入学,根据《廊坊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廊教普[2015]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小学入学年龄:
  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小学生“年满六周岁入学”的规定,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限定在本年度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含8月31日),不满6周岁的推迟一年入学。
  二.义务教育招生: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按照教育局划定的招生区域和规定的时间统一招生。
  2.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需提交:户口本(县城户籍且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籍本上)、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购房票据,房屋交付使用为2015年8月31日前)、身份证(父母双方、三代同住需提供父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在域内拥有住房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就学也需提供上述要件。
  招生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父母双方在固安县城经商、务工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劳动合同及务工单位证明),以及居住证、房屋租赁协议(含租赁人房产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房屋租赁协议居住起始日期距入学信息采集截止之日须达六个月以上。
  县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除提交上述要件外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文字证明。
  3.初中招收新生总量以六年级在校生总数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区域招生。暑假后的二至六年级、八、九年级以原班人数为准,严禁招收择校生(正常学籍变动可根据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三.招生时间:
  2015年7月13日--7月17日为全县初级中学统一招生时间。其中:固安二中、固安镇中于2015年7月13日至14日招收区域内农业户口学生, 2015年7月15日至16日招收区域内非农业户口学生, 2015年7月17日招收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015年7 月13日—7月15日为全县小学统一招生时间。
  北京八中(固安分校)、固安三中、英才中学在教育局规定的同一时间段进行各学段招生。
  四.强化规范管理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在六月中旬以后进行;各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张贴招生公告(村街、社区居委会、校门口)等形式对招生时间、招生条件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内容客观、公正、真实;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期间教育局责成专人监督招生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期间,全县各中学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鼓励适合就读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开学前各学校要
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信息;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电子学籍注册规定办理新生注册手续。简单有内涵的网名
  五、严肃招生纪律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规定,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八个严禁;
  1. 严禁在六月中旬以前搞提前招生宣传;
  2.严禁进入校园、教室搞招生宣传,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工作;
琵琶行白居易>广告牌制作合同  3.严禁不切实际欺骗学生及家长的虚假招生宣传;
  4.严禁通过组织考试的方式选拔招生;
  5.严禁违背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搞提前招生;
  6.严禁违背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区域跨区域招收择校生;
  7.严禁违规收费招生;
  8.民办学校招生要在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坚决服从教育局领导、管理、监督,严禁自由、自主、违规招收学生。
  教育局将加大对违规招生的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校长,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与停止招生,下一年度不予安排招生计划的处罚。
  教育局要加大学籍管理力度,对不按规定区域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学籍。
中秋祝贺短信 
固安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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